據錢江晚報,近日,上海車展特斯拉女車主車頂“維權”相關名譽權案再審審查結果出爐,張女士及封某的再審申請均被駁回。
法院認定,張女士宣稱的“特斯拉剎車失靈”并無客觀事實依據,其行為方式已超出善意、合理、客觀評論的限度,背離了監督、批評的目的,不能以消費者批評權為由免除侵權責任,構成誹謗行為。經一審、二審及再審審查,所有結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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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民事裁決書
對于此前被判決認定在該事件中起組織策劃作用的封某所提起的再審申請,法院也予以駁回。同時,對于封某多次通過微博對特斯拉發表的相關言論,法院認定其侵犯了特斯拉名譽權,構成誹謗行為,需向特斯拉公開道歉。
張女士是上海車展特斯拉車頂維權女車主。2021年4月19日上海車展媒體日首日,她爬上了一輛特斯拉展車車頂,大呼“特斯拉剎車失靈”,隨后被保安帶走。當天,上海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對張女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她自2021年2月父親駕駛特斯拉發生追尾事故后,持續要求特斯拉提供完整行車數據卻屢遭拒絕。交警認定張女士的父親負事故全責,但其家人認為事故原因是剎車失靈。
2021年10月,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起訴張女士,指控其在上海車展上的“車頂維權”行為侵犯了公司的名譽權,并索賠500萬元。經過4年審理,2025年7月11日,上海市二中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認定張女士侵犯特斯拉名譽權,需向特斯拉賠禮道歉并賠償17萬元。
針對名譽權案的判決結果,張女士此前表示,名譽權只是邊緣戰,二審維持原判不代表剎車不失靈,因為名譽權不是產品質量糾紛案件。要想證明特斯拉剎車有沒有失靈,需要更多的數據。
2025年9月16日,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就張女士訴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北京)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作出判決,認定特斯拉作為經營者應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責令其向張女士提供事故前三十分鐘的完整行車數據。特斯拉不服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已進行上訴。
張女士曾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我家這輛出事故的車,當時花了40多萬元購買。到現在,與特斯拉打官司已經花了不止兩個40萬元了。我們的最終訴求是,希望回到特斯拉產品質量問題上來,想要知道我父親開的特斯拉這輛車剎車究竟有沒有問題。我們只想要一個結果。”
自媒體博主封某曾被特斯拉方面質疑是上述車頂事件的策劃者,但封某通過其社交媒體否認該說法,此后雙方都認為對方侵犯其名譽權。二審判決中,法院同樣認定媒體人封某在2021年4月19日“上海車展事件”中,起到了組織、策劃的作用。同時,因封某長期在微博上攻擊特斯拉、貶損特斯拉名譽的行為,法院判決其在其微博賬號及法治日報向特斯拉賠禮道歉,賠償損失2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據司法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顯示,“上海車展事件”使特斯拉遭受了超過1.7億元訂單直接損失、數千萬元商譽損失。在此事件后,還曾發生幾起車主號稱“剎車失靈”的事故,最終司法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果都顯示事故原因與特斯拉車輛本身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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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段煉 杜波
校對|梁露月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錢江晚報、紅星新聞、每經網此前報道、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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