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上海鏈家“吃差價”一事,有了新進展。
2026年6月18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嘉定獲悉,6月17日,嘉定區城管執法局已對上海鏈家正式立案調查,結合現有的證據,執法人員初步認定,該鏈家門店涉事經紀人的行為違反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因中介未披露親屬參與買房,后續將處罰經紀人和所在的經紀機構。按照《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可對房地產經紀人處罰1萬元金額,對房地產經紀機構處以1-3萬元的處罰金額。
網絡流傳版本指向上海鏈家經紀人“低價收、高價賣”的套利操作:史阿姨名下位于上海嘉定江橋一套約41平方米的房源,在鏈家經紀人撮合下,于今年6月以106萬元的價格簽約出售。但交易落地不久,史阿姨意外得知,這套剛簽約的房源,隨即被中介對外報價180萬元,前后價差高達74萬元。
2026年6月16日,上海鏈家官方公眾號發布《網傳“吃差價”事件的調查通報》(以下簡稱《通報》),表示網傳“上海鏈家吃74萬差價”不實。上海鏈家稱,經企業品質監察部門核查,情況如下:該房源6月7日在鏈家掛牌,同日江橋分行經紀人李某惠隱瞞客戶親屬關系,違規參與交易斡旋,由親屬購入該房源并完成簽約,向業主支付20萬元定金。在該房源三方簽約已完成,且成交客戶(李某惠親屬)無任何轉售意向的情況下,江橋分行經紀人吳某雄私自對外虛構房源在售信息、編造價格、違規向客戶推介(其網傳截圖中的195萬及180萬均無查實的數據出處或歷史成交信息支撐)。此后,該信息被業主獲悉。
《通報》表示,6月10日,應業主要求,客業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并完成定金退還。鏈家在交易過程中未收取任何傭金。此后,該房源在鏈家無二次掛牌、無二次成交及傭金等記錄。經核查:該交易為三方簽約,經紀人李某惠、吳某雄均未利用居間服務從客戶支付給業主的購房款中賺取差價,就多方核實的情況來看,也無事實證明兩人之間有串通行為。上海鏈家未從中獲取任何意義上的差價收益,不存在“吃差價”的情況。
但在調查中,企業查實涉事經紀人存在其他方面的嚴重違規行為:在該房源交易中,經紀人李某惠未如實披露交易客戶親屬身份,違反公司親屬回避規定;經紀人吳某雄在成交客戶無任何轉售意向的前提下,虛構房源待售信息、虛報房屋價格,違規向客戶推介虛假房源。
上海鏈家在《通報》中稱,依規作出如下處理:1.經紀人李某惠、吳某雄,因嚴重違紀及誠信問題,予以辭退,永不錄用。2.該門店店總盧某杭、運營總監徐某,對門店員工違規交易、失職瀆職問題監管缺位。對盧某杭予以黃線違規處罰,一年內不得晉升,取消當年獎項評定;對徐某予以公司四級違規處罰,自處罰之日起半年內,不得晉升職位、職級及參與評優。3.對于其他兩名涉事經紀人及交易管家均予以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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