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發布黑話廣告,全程隔空販毒,利用虛擬貨幣洗白毒資
無接觸型販毒鏈曝光:公廁竟成毒品“快遞柜”
本報全媒體記者 史雋 通訊員 陳怡心
◆在境外聊天軟件上發布“長期出豬肉”等黑話廣告,與買家談好價格后,遠程指揮“埋手”去指定地點藏匿毒品,再讓買家自行取走。
◆搭建多層級使用虛擬貨幣支付毒資、洗錢的鏈路,與買家不見面、不接觸,毒品和毒資也完全分離。
◆將部分虛擬貨幣提幣,混合資金來源,使賬戶內的資金既包括炒幣資金,也有毒資,每一筆轉賬,看似都是正常交易。
荒郊野外的公廁水箱縫隙里驚現冰毒!這些毒品,由“埋手”跑腿藏匿,毒品買賣雙方從不碰面,僅在網上以“出售豬肉”暗語對接、人貨分離進行交易,毒資全程用虛擬貨幣暗中流轉。這條新型販毒鏈,究竟是如何搭建運作的?
好兄弟給了個“好活兒”
“兄弟,有個好活兒,幫我去浙江那邊送點東西,路費、住宿費我全包,一趟給你1000元勞務費。”2025年4月的一天,正在江蘇南京找工作的李某盟收到這樣一條消息,發消息的人是他曾經在遼寧沈陽某家具廠打工時認識的“淵哥”——李某淵。面對這份“高薪跑腿”的工作,李某盟沒有細問便一口答應下來。
接下來的幾天,他按照李某淵的指令,先是坐動車趕到浙江,又租了一輛汽車自駕前往義烏郊區的一個公廁。按照指示,李某盟從公廁水箱背面的縫隙中拿到一個扎緊的小塑料袋,打開一看,發現里面是白色粉末。
李某盟心里咯噔一下,猛然想起,李某淵以前聊天時曾開玩笑說“賣毒品會發財”。當時聽后只當是說笑話,此刻看著手里的東西,他猜測這極有可能就是毒品。
可是,想到自己長期失業、經濟窘迫,“淵哥”開出的報酬實在誘人,李某盟猶豫片刻后,還是將分包好的物品分別塞進另一處指定公廁的隔板或水箱夾縫中,拍照、發定位以供買家找到,然后迅速離開。
此后,李某盟又以同樣方式,先后3次跨區域將物品藏匿在偏僻角落。
無接觸式賣“豬肉”
“長期出‘豬肉’,用過的都說好。”“有需要或有渠道的兄弟,歡迎騷擾”……2025年7月,浙江海鹽警方在網絡巡查中,發現了這些隱晦的“豬肉”黑話廣告,順藤摸瓜,將李某盟、李某淵抓獲。
李某淵曾是一家家具廠的設計師,后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入獄服刑,刑滿釋放后一直沒找到穩定工作。閑來無事時,他經常瀏覽境外網站,關注黑灰產業,一心想找個“來錢快”的門路。一次偶然機會,他通過境外聊天軟件混入毒販群,結識了販毒的上家(偵查中),開始學黑話,研究出貨渠道。
不久后,他在境外聊天軟件上發布“長期出豬肉”等黑話廣告,與買家談好價格后,遠程指揮李某盟去指定地點取上家提前放置好的白色粉末,藏匿到指定地點,再讓買家自行取走。經檢驗,李某盟放置在公廁夾層的白色粉末是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在整個過程中,李某淵與買家不見面、不接觸,毒品和毒資也完全分離。
據了解,涉案毒資的收付,繞開了傳統金融監管體系,買家均使用泰達幣支付毒資,而泰達幣進入由李某淵控制的區塊鏈錢包后,被拆分轉賬,以此降低身份曝光的風險;給“埋手”李某盟的報酬,李某淵也用泰達幣結算。他相信,這套利用虛擬貨幣搭建的資金暗網,可以讓自己逍遙法外。
到案后,李某淵堅稱自己沒有犯罪,李某盟則辯稱只是聽從李某淵的指令行事,其他一概不知。
虛擬貨幣洗錢鏈路曝光
如何突破零口供?經公安機關邀請,海鹽縣檢察院依法介入該案,引導公安機關從涉案虛擬貨幣流轉規律開展偵查。
“利用虛擬貨幣洗錢的手法極具隱蔽性,即便抓獲了李某盟這樣專門負責放置毒品的‘埋手’,他也無法供出毒資的最終去向,給追溯資金和鎖定幕后毒販帶來挑戰。”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
辦案人員發現,雖然毒資以虛擬貨幣形式經過多次流轉,但有幾個區塊鏈地址反復出現,高度可疑。通過持續追蹤,兩個地址被確認系某境外交易所的賬戶地址。偵查人員依法調取上述地址的后臺數據后發現,其中一個主要收款地址的實名認證信息正是李某淵。
經查,李某淵搭建了一套多層級的洗錢鏈路:在買家支付泰達幣后,他將自己區塊鏈錢包里的資金拆分為數筆小額資金,一部分通過虛擬貨幣轉賬的方式給“埋手”支付好處費,剩余部分則通過中心化交易所充值,轉移至自己的虛擬貨幣賬戶。
為進一步切割資金關聯,李某淵還將部分泰達幣提幣,混合資金來源,使賬戶內的資金既包括炒幣資金,也有毒資,每一筆轉賬,看似都是正常交易。
販毒藏毒買毒人員均受罰
2025年10月,案件被移送海鹽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認為,李某淵違反國家毒品管制規定,單獨或結伙多次向多人販賣、運輸毒品,屬情節嚴重;李某盟違反國家毒品管制規定,結伙向他人販賣、運輸毒品,應當分別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李某淵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通過“虛擬資產”交易轉移、轉換犯罪所得,應當以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查,2025年4月2日至24日,李某淵販賣、運輸毒品數量達5.528克,涉及毒資2380.6個泰達幣;2025年4月18日至20日,李某盟販賣、運輸毒品數量達1.35克,涉及毒資572.3個泰達幣。
經海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5月,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及洗錢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李某淵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李某盟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同時追繳二人全部違法所得。
李某淵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據悉,該案中所有毒品買家均已被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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