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依托轄區綜治中心多元解紛平臺,創新采用“示范訴訟+批量調解+部門協同”解紛模式,一攬子妥善化解84間沿街商鋪物業費拖欠系列糾紛,全部糾紛一次性辦結、案結事了。
據悉,案涉84間沿街商鋪系廈門某建設公司所有,該公司將店鋪交由二房東打理后,二房東又轉租給多名個體工商戶經營。2021年2月以來,上述商鋪長期拖欠物業費,物業公司催收無果后,向湖里區綜治中心申請糾紛調處。綜治中心收案后,將該批糾紛流轉至法院訴訟服務窗口辦理。
湖里法院派駐綜治中心辦案團隊提前介入研判案情,發現該批欠費跨度近五年,賬目細碎繁瑣,牽扯產權人、二房東、實際商戶多方主體,法律關系錯綜復雜。辦案團隊經與物業公司溝通,敲定“示范訴訟破題、批量跟進化解”工作思路,先行選取個案立案審理,以單案事實認定為批量調解鋪路。
示范案件在區綜治中心速裁法庭開庭,雙方委托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庭審聚焦訴訟時效、物業服務履職、物業費催收、多方費用分擔等爭議焦點逐項核查。“如果84個案件均將過往五年全部租戶追加為第三人參加訴訟,舉證、開庭就要耗上數月,雙方的時間、經濟、人力成本都會大大增加。”庭審中,承辦法官結合案件實際算賬釋法,直白列明全部分案訴訟的弊端,原本僵持對立的雙方逐漸放下抵觸情緒。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便“趁熱打鐵”,借助湖里區綜治中心聯動機制,對接區住建局等物業主管部門協同參與矛盾化解,邀約物業公司負責人到場集中調解。調解室內,承辦法官結合示范庭審查明的客觀事實,調整處置方案,變個案單獨處置為統一核算全部欠費明細。法官逐項釋明法律規定,耐心厘清各方權責邊界。
經過多輪協商溝通,物業公司與產權建設公司就84間商鋪欠費數額達成一致,當場簽訂和解協議,已立案案件由物業公司申請撤訴,剩余未訴糾紛同步一次性化解,不再起訴,雙方當事人在綜治中心現場握手和解。
“區綜治中心平臺打破了部門之間的壁壘,協同相關主管部門聯動化解矛盾糾紛提升了紛爭效率。”承辦法官在案件辦結后介紹,“本案采取示范訴訟+批量調解模式,經當事人同意選取一個案件開庭明晰權責、總結爭議焦點,為后續批量調解奠定了基礎。一攬子化解系列矛盾糾紛,既減少當事人訟累,也高效妥善理順各類爭議。”(林姍 王榆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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