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無辜受害者,遭遇意外后身心俱疲,是張法官傾力相助,幫我們一家走出了絕境!”2026年初春,拿到賠償款的劉女士(化名)眼含熱淚,向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駐區綜治中心法官張渴真誠致謝。這起健康權糾紛,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從雙方對立僵持到握手言和、圓滿辦結,充分彰顯了南關法院深耕多元解紛、踐行“如我在訴”司法理念的責任與擔當。
2024年1月,劉女士不幸遭遇突發人身意外,造成嚴重身體創傷。經司法鑒定,其傷情達四級傷殘,需長期康復治療和專人護理,高額的治療、護理費用讓普通家庭不堪重負,生活瞬間陷入困境。事故發生后,劉女士與責任方就賠償事宜多次溝通,但雙方在賠償金額、責任履行、后續保障等關鍵問題上分歧巨大。責任方賠付態度消極,糾紛長期僵持不下,維權無路的劉女士萬般無奈,最終前往南關區綜治中心提交立案申請,案件由駐中心法官張渴承辦。
翻開卷宗,張渴眉頭緊鎖。涉案金額高,當事人傷情嚴重、情緒激烈,矛盾對立性極強。一紙判決容易,但判決之后呢?上訴、執行……一系列衍生問題可能讓當事人陷入更漫長的維權拉鋸戰。
“這個案子,調解比判決更解難題。”張渴法官迅速做出判斷。他第一時間聯動綜治中心調解員,啟動多元共治機制,采取“背對背”溝通方式,分頭做雙方工作。面對情緒激動的劉女士一家,張渴沒有急著談賠償,而是先耐心傾聽她的委屈與擔憂,安撫受傷當事人的情緒。“您放心,法律會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我們一定盡全力幫您解決難題。”隨后,他結合司法鑒定報告和相關法律條文,逐條厘清賠償依據,讓當事人心中有數。另一邊,張渴向責任方釋明侵權責任,結合企業社會責任,勸導其主動履行賠付義務。“企業不僅要算經濟賬,更要算社會責任賬。主動擔責,是對受害者的交代,也是企業信譽的守護。”同時,他也兼顧企業經營實際,協調雙方縮小賠償分歧。
“如我在訴,就是把自己代入當事人的處境,想想如果是我的家人遭遇這樣的事,我會怎么做、我希望法官怎么做。”張渴法官坦言,“判決能定分止爭,但調解才能真正解開心結。劉女士后續治療需要持續的資金支持,企業也需要盡快回歸正常經營,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才是‘案結事了’的真諦。”
經過多輪協商,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責任方一次性賠付劉女士各項經濟損失,并承擔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費。調解協議生效后,責任方按期足額支付全部賠償款項。拿到理賠款的劉女士及其家屬十分感動,多次向承辦法官及綜治中心工作人員表達謝意,直言法院和綜治中心切實為群眾辦實事,幫自己解決了后續康復生活的最大難題。與此同時,責任方也對法院柔性化辦案方式表示認可,專程送來錦旗,感謝法官公正高效、情理相融,避免企業陷入冗長訴訟流程,助力良性發展。
此次案件的圓滿化解,是南關法院借力綜治平臺、深化訴源治理的鮮活實踐。近年來,南關法院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依托區綜治中心平臺優勢,推動訴訟服務下沉、矛盾糾紛前端化解,構建“綜治受理、多元聯動、司法兜底”的一體化解紛模式,讓司法為民的溫度傳遞到每一位當事人心中。一紙判決,或許能夠給當事人正義,卻不一定能解開當事人的“心結”。“心結”沒有解開,案件也就沒有真正了結。南關法院將繼續以“如我在訴”的情懷,把每一件案子辦到群眾心坎上,讓公平正義可感可觸、直抵人心。
來源:長春南關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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