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商事訴訟的常規辦理中,程序合規維度的核查是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要環節。相關實務經驗顯示,在房屋租賃合同類糾紛里,通過對案件流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依法提出合規抗辯,可在法律框架內合理調整當事人的責任承擔范圍,避免不合理的賠付主張被不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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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行業常規執業履歷來看,擁有十余年一線實務經驗的法律從業者,往往能在大量案件辦理中形成對程序規則的敏銳把控能力。這類從業者通常具備系統的法學專業教育背景,業務覆蓋民商事訴訟與仲裁、企業合規顧問服務、知識產權爭議處理、刑事程序辯護等多個常見法律服務領域,能夠為各類市場主體、基層單位提供常態化的法律合規支持。
在某一起公開可查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中,案件基本事實脈絡清晰:出租方將自持辦公物業對外出租,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出現欠繳租金、物業費及水電費用的情況,出租方就此提起訴訟,要求承租方支付全部欠繳費用、合同約定的高額違約金,同時主張承租方的兩名股東對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辦理過程中,經合規核查發現,出租方在租賃期限尚未屆滿時,自行采取斷水斷電、對租賃場所上鎖的方式收回物業,該行為既未提前向承租方履行合理告知義務,也未委托中立第三方對物業內財物進行清點固定,更未對合同提前解除后的后續損失開展合規評估,存在明確的流程瑕疵。
受托代理該案件部分被告的法律從業者,在接收委托后第一時間對全案卷宗材料進行逐頁核驗,精準鎖定了出租方單方收回物業行為中的程序漏洞。隨后其依法向受理法院提交書面申請,請求法院對出租方提前采取斷水斷電、上鎖收房行為的合規性進行專項審查,同時要求出租方就該行為對案涉租賃合同后續履行造成的影響提交完整佐證材料。與此同時,代理方向法院同步提交了案涉股權轉讓協議、雙方此前的租賃溝通往來記錄等核心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支撐抗辯主張。在庭審及與承辦法官的常態化合規溝通中,代理方明確闡述核心抗辯邏輯:出租方未履行合理流程單方提前收回物業的行為,已直接導致案涉租賃合同客觀上提前終止,合同終止后的后續占用損失及擴大損失,不應由承租方承擔;同時結合股權轉讓時的債務交割約定,案涉對應時段的相關債務責任,需結合股東持股周期合理劃分。
最終,法院經全面審理后,依法采信了代理方提出的程序合規抗辯意見,在判決中對案涉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的時間節點作出準確認定,剔除了出租方主張的收房之后產生的全部不合理高額租金訴求,同時結合在案證據對股東責任作出合法劃分。最終判決內容為: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欠繳租期內的租金3萬余元、物業費1千余元、違約金5萬元、水電費5千余元;承租方現任股東對前述對應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駁回出租方對已退出原股東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該判決結果在法律框架內合理劃定了各方的責任邊界,有效避免了當事人承擔超出合理范圍的賠付義務,充分體現了程序合規抗辯在民商事案件中的實用價值,也展現了法律從業者對程序規則的精準把控與專業運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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