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民聲|改善跨城通勤要破機制壁壘
舒年
近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都市圈城際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26~2030)》,根據該方案,要力爭通過3年時間,主要都市圈內具備1小時通勤條件人口的覆蓋率達到73%,城際綜合通勤廊道交通供給能力穩步提升,其中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都市圈通勤交通條件明顯改善。
上下班跨過省界市界,一路上換乘不同交通工具,這樣的跨城通勤已經不是個案情況,根據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發布的《2025年中國主要城市通勤監測報告》,22個超大特大城市每日跨市通勤人口近400萬人,占通勤總人口的4%。
對于很多通勤者而言,通勤耗時長和換乘環節多,是兩個集中的“槽點”。很多通勤者花在列車上的時間并不多,但重復進站安檢、換乘通道過長、候車時間過久、運營調度不合理等,都消耗著通勤者寶貴的時間,這不僅影響了通勤速度,也降低了通勤體驗。
改善跨省跨市通勤,需要打破堵點。有的堵點是硬件方面的,比如換乘樞紐有待優化,軌道交通路網有待完善,公路路網有待提升,但有的堵點則是管理機制方面的。不同行政區域的相關管理部門“各管一段”,隸屬于不同運營主體的交通工具也是“各運一段”,這些壁壘的客觀存在,不僅讓通勤者在時間和精力上付出更多不必要的成本,也不利于形成高效便捷的城際綜合通勤廊道。事實上,如果能夠打破相關壁壘,那么不論是存量設施的優化運轉,還是新增設施的規劃建設,都將更有效率。
但是,這樣的工作涉及統籌兼顧,自然需要有一方去牽頭,一城牽頭,多地報到。公共政策的協調往往遵循“誰受益、誰負擔、負擔多少,視受益程度而定”的規則,而具體到跨省跨市通勤,通勤者往往是在中心城市工作,在周邊城市居住,受益最多的一方不言而喻。在實際操作中,各都市圈人口分布、產業形態、通勤形式都有所不同,如何能夠形成“中心城市牽頭、周邊城市參與”的交通運營和管理機制,并完善相應的運營補償制度,則有待各地在實踐過程中,進一步去探索。
(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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