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問題廣告要批評,但不能止于批評;對有毒的廣告要消毒,更要探究“毒”源在哪里
近日,滴露發布的一則滴露消毒液廣告引發軒然大波。據大河報報道,該廣告通過劇情演繹來宣傳產品,“你知道怎么分辨女朋友是否同居過嗎”“我可以不是第一次,但我未來的老婆可不行”等臺詞,遭受廣大網友批評,被質疑為物化女性、真的很惡臭。
涉事廣告確實低級而拙劣,缺乏基本的倫理常識,觸犯了大眾的情感認知,且涉嫌違反多項法律違規。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不得含有性別歧視的內容。婦女權益保障法則規定,禁止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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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露客服回應密度新聞稱,會將該內容反饋給相關部門進行核查,盡快核實并處理。此事不能僅僅由客服來回應,企業管理層應出面給公眾一個說法,直面輿論的不滿和憤慨。
有網友表示,這個問題廣告該下架。下架當是必然,更該追問這樣的廣告是何以上架的?從創意策劃、內部合規審查,到平臺投放前的核驗等,本應有多道防線攔截此類低俗內容,但該廣告卻一路綠燈,堂而皇之地公之于眾,不讓人覺得奇怪嗎?
盡管標有“劇情演繹”,但傳遞的價值觀很荒謬,把關人員難道沒有起碼的判斷嗎?可以說,如此廣告得以上架,暴露出廣告主價值觀扭曲、制作公司專業失守,發布平臺審核機制缺乏等亂象。
對問題廣告要批評,但不能止于批評;對有毒的廣告要消毒,更要探究“毒”源在哪里。據上觀新聞消息,2025年滴露廣告也曾引發爭議。這種行為既是對消費者的冒犯,也是對法律的無視,而滴露卻樂此不疲,問題出在哪里?
如果把冒犯當“鉤子”、把爭議當免費流量,執拗于制造性別羞辱與人格貶損,那就太低估消費者的智商與尊嚴了。如果以為玩弄“虛構演繹”的話術就能游離法外,這種僥幸心理不僅是對市場規則的踐踏,更嚴重低估了法律利劍的威懾力。身為知名企業,一旦沉溺于用“毒流量”收割關注,本質上是在透支品牌信譽,最終必將遭到法律的規制與市場的反噬。
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侵害婦女合法權益,導致社會公共利益受損的,檢察機關可以發出檢察建議。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檢察機關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也就是說,對滴露的問題廣告,不僅消費者要敢于說不,檢察機關也完全可以依法出手。
滴露這起風波,不該只是熱搜榜上的一場短暫喧囂。在平臺多元、廣告過載的當下,治理不能止于“下架了之”。當以此為鏡,倒逼平臺壓實審核責任,斬斷“毒流量”的利益鏈;倒逼監管亮出牙齒,讓法律真正成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說到底,要用嚴密的制度防火墻,將那些試圖挑戰公序良俗的營銷病毒隔絕在外,堅決清除藏污納垢的創意死陰溝,防范這類冒犯性的廣告繼續“滴露”進我們的公共視野。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秦川
編輯 尹曙光
審核 王光東
紅星評論投稿郵箱:hxpl20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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