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晨報
實習生拆快遞漏掉一塊勞力士,公司賠償6.5萬元后向實習生全額追償。一邊是工作疏忽、難辭其咎,一邊是管理缺位、補救失機。這起“天價快遞”糾紛到底誰來“買單”?
2024年6月起,大學生朱某在上海某商貿公司實習,雙方約定每日實習工資為180元。朱某在該公司主要工作為接收、拆解快遞。
2024年7月9日下午16:09,朱某拆解快遞后,發現該快遞中僅有一節表鏈和一張保卡,察覺到異常后立即至負責人張總辦公室匯報,告知該快遞中沒有手表。張總告知朱某在包裝袋上貼上標簽紙備注“沒表”,朱某照做,并于16:11在微信工作群中發送該快遞內容物照片,微信群中有張總等諸多上海某商貿公司工作人員,無人回復。
2024年7月11日,合作商王總詢問手表是否收到,表示該快遞中有一塊勞力士手表,欲要求上海某商貿公司將表鏈安裝至該手表中。
公司立即查詢監控,發現朱某在拆解該快遞時,有一充氣防護包裝未拆開即直接放回快遞紙盒中并丟棄;合作商亦提供其寄出視頻,顯示其將手表放入快遞盒中。上海某商貿公司及朱某至垃圾站查找無果,朱某向王總表示會賠償,王總告知該手表價值6.5萬元。事后,上海某商貿公司向王總賠償6.5萬元,并提起訴訟向朱某追償該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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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資料圖
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本案中,朱某系因執行工作任務而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上海某商貿公司作為用人單位應當對外承擔侵權責任。
至于雙方內部之間的責任分配,首先,朱某工作職責為接收快遞、拆解快遞,但朱某在收到快遞后未完全拆解即將其中一包裹直接丟棄,其工作中存在重大過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次,朱某在拆解快遞后已察覺異常,并立即向上海某商貿公司負責人匯報,而上海某商貿公司在朱某上報快遞異常信息后,亦無相應的規章制度應對該種情況,未及時采取復核等補救措施,最終造成本可挽回的損失無法挽回的結果,上海某商貿公司自身亦存在重大過錯;故上海某商貿公司可在承擔侵權責任后,可根據朱某過錯程度向朱某進行追償。
朱某雖曾表示賠償,但系向案外人作出,朱某并未獲得上海某商貿公司授權以代表上海某商貿公司作出意思表示,亦不能代表朱某與上海某商貿公司之間就該重大過失達成了賠償協議。
最終,黃浦區人民法院判決朱某賠償上海某商貿公司1.3萬。一審判決作出后,雙方均未上訴,朱某已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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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福建母子在武漢旅游時撿到價值十余萬元的勞力士手表”的消息在網絡上引發關注。
據網友發布的視頻稱,五一假期期間,一名男童在武漢光谷一家鹵蝦店撿到一塊手表,事后被確認為勞力士品牌,價值不菲。隨后,鹵蝦店老板發布視頻尋找失主,后來又表示已成功歸還失主。事件迅速引發熱議,有人點贊拾金不昧,也有人對細節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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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自發視頻截圖:母子撿到手表交給老板
“萬萬沒想到,孩子撿到的手表竟值十幾萬……”5月2日晚上,網友“小敏”發布短視頻,稱5月1日晚9時許,她與兒子在武漢光谷一家鹵蝦店用餐,兒子在店內撿到一塊手表。他們將手表交給店老板,老板當場為他們免單。小敏在視頻中寫道:這一定是兒子童年最自豪的事了。她還呼吁網友幫忙尋找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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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自發視頻截圖:老板尋找失主
同日晚,鹵蝦店老板也發布視頻,稱有顧客撿到一塊“綠水鬼”勞力士手表,希望失主盡快認領。鹵蝦店老板在視頻中表示,手表由一位孩子撿到,其母親交給他保管,因不清楚失主身份,只能通過視頻尋找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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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自發視頻截圖:送表鑒定
5月3日傍晚,鹵蝦店老板再次發視頻,回顧了事情經過,稱有人說手表可能是假的,于是他前往附近表行進行鑒定,結果顯示手表為真品,價值十余萬元。表行找到了手表的獨立編碼,試圖聯系官方客服,但因假期原因未能聯系到失主。老板表示,若次日仍無人認領,將交由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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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自發視頻截圖
5月4日,鹵蝦店老板發布視頻稱手表已找到失主。他在視頻中介紹,當天中午一位“張先生”前來認領手表,經過身份核實、比對發票、回看監控,確認其為失主,已將手表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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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自發視頻截圖:失主上門
5月5日下午,一名自稱為失主“張先生”的網友發視頻回應,表示這塊手表對他有特殊意義。“張先生”稱,這是自己第一次創業賺的第一桶金作為獎勵犒勞自己的,給好心人準備的紅包,結果他們不收,“一人一車禮品,現在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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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自發視頻截圖:失主送禮答謝
視頻傳播后,網友反應不一。有人為孩子和母親的拾金不昧點贊,認為這是正能量的體現;也有人提出疑問,比如:為何不第一時間報警?為何在未征得失主同意的情況下對名表進行拆卸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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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態度不一
5月6日傍晚,極目新聞記者來到光谷,找到了事發鹵蝦店,見到了老板雷先生及其合伙人。兩人均稱事件是真實的。雷先生詳細介紹了時間線:5月1日晚好心人撿到表,2日他發布尋人視頻,3日他送表鑒定,4日失主上門領走名表,5日失主送來兩車禮品致謝。
關于未報警的原因,雷先生解釋,起初自己打算通過發視頻尋找失主,后來準備交給派出所時,失主已經主動上門。
關于拆表鑒定一事,雷先生表示有網友說表是假的,他也懷疑是假的,便去做了鑒定,事后他跟失主“張先生”說明情況并表示歉意,取得了對方理解。
極目新聞記者隨后私信了網友“小敏”,她通過電話接受采訪時稱,自己是5月1日到武漢旅游,6日下午已返回福建廈門,稱事件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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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自發視頻截圖:失主送禮上門
截至發稿前,極目新聞記者嘗試私信失主“張先生”,多次致電,并發送了短信說明采訪需求,未獲回應。6日晚10時,記者注意到,“張先生”原本“送兩車禮物”的答謝視頻已經不可見。
由于事件全程未向警方報案,目前尚無官方部門就此事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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