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軍律師.
咨詢請關注,私信必復。
![]()
為逃避高額稅費刻意虛構債務、偽造證據、串通訴訟、違規司法調解,不僅屬于虛假訴訟,參與策劃的律師、枉法裁判的承辦法官,均涉嫌刑事犯罪,必將依法追責。
典型案例《曹某某、李某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受賄案》中明確:
南北置業公司為低價受讓華生公司名下倉庫、土地及住宅資產,企圖通過非正常過戶方式少繳巨額稅款。公司總經理許某咨詢公司法律顧問李某某后,二人商定違法操作方案:不走正常買賣過戶,而是通過虛構債務、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低價調解抵債的方式,利用司法調解書確認低價交易金額,以此大幅降低納稅基數、偷逃稅款。
隨后,律師李某某全程操盤造假,私自起草虛假抵債協議書、調解協議,刻意篡改簽約地適配張灣法院管轄,代寫民事起訴狀,并安排律所律師作為代理人虛假起訴。同時,李某某提前向張灣法院民二庭庭長曹某某打招呼溝通案情,疏通辦案流程。
曹某某在辦案過程中,**明知該案系虛假訴訟、證據全系偽造、原告訴求無任何法律依據、目的是惡意逃稅**,仍違規快速立案、適用簡易程序,迅速出具民事調解書,確認遠低于市場價的虛假抵債金額。南北置業公司憑該司法文書低價報稅、順利完成全部不動產過戶,最終少繳稅款高達52萬余元。
2014年,原企業職工巡視舉報案發,法院啟動再審,依法撤銷虛假民事調解書,查實涉案資產真實市場價對應的應繳稅款,坐實該案為典型虛假訴訟、枉法裁判案件。
裁判結果
法院審理認定,法官曹某某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審判中,明知案件屬于虛假訴訟、核心證據偽造、當事人目的是惡意逃稅,仍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出具生效調解書,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民事枉法裁判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參與策劃、全程主導虛假訴訟的律師相關人員,也依法被追究對應法律責任。
為何調解書也能構成枉法裁判罪?
很多人誤以為,枉法裁判罪僅針對判決、裁定,法院調解屬于雙方自愿行為,不會涉刑。但司法裁判口徑明確:民事調解書屬于法院生效司法文書,具備強制執行力與法定公示效力。法官明知案件無真實基礎法律關系、證據偽造、當事人惡意利用訴訟規避稅費、損害國家稅收利益,仍主動配合出具調解書,屬于典型的故意違背事實與法律辦案,符合民事枉法裁判罪構成要件。
普法警示
對司法人員而言,明知案件虛假仍配合辦案、枉法出具文書,無論判決還是調解,一律構成刑事犯罪。若遭遇法官枉法裁判,可固定證據依法向監察機關、檢察機關舉報,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司法權益。
周軍律師提醒,法官明知訴訟虛假、目的逃稅仍出具民事調解書,構成民事枉法裁判罪,依法承擔刑事責任。遇到相關問題,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尋求有效的法律幫助,以免錯失維權良機。
![]()
普及法律常識,幫您維護權益。
點贊關注分享,讓親友都得到法律保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