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山西省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發布警情通報:
近日,網絡平臺反映 “13歲女孩稱遭男子強奸,警方不予立案”。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對此高度重視,目前已與相關單位組成聯合調查組,啟動案件復核程序,對案件的原始卷宗、證據材料及辦理過程依法依規進行全面復核。
鑒于該案涉及未成年人,請廣大網友不要傳播未經證實的相關信息,共同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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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警方通報
據浪潮新聞報道,“我13歲的妹妹被一男子強奸,民警勸我們調解,拿一筆賠償了結此事。”6月21日,山西運城的張磊反映,事發后,涉事者韓某某還威脅恐嚇他妹妹,要求她撤案,警方目前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張磊的妹妹張小敏出生于2013年,是運城市鹽湖區某小學五年級學生。張磊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在今年4月19日凌晨,他直到4月30日才得知情況。
“妹妹和我女朋友比較親近,30日凌晨她突然給我女朋友發消息,說有事情想和她談談。”張磊說,妹妹斷斷續續地吐露出,自己被一個綽號“黑哥”的男子強奸了。
聊天記錄顯示,小敏稱“黑哥”是混社會的,并說“我反抗了”“我說我朋友家有監控”。事后,韓某某通過他人轉給小敏500元。(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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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病歷信息
門診病歷顯示:4月18日(實際為19日凌晨),小敏在鹽湖區某小區被一男子(黑哥)性侵,現由鹽湖區北城刑警中隊帶至我院進一步檢查,并提取陰道分泌物。
“醫院最終檢查結果被警方拿走了,我們家屬都沒看到,當時警方也沒給立案。”張磊說,此后警方遲遲沒有受理此案,他多次向相關部門投訴反映后,鹽湖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才在5月14日出具了一份《受案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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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回執
延伸閱讀
今天(5月8日),香港警務處出版推出《香港重案解密》特刊,聚焦近年七宗重大案件,走訪當時負責案件的刑偵人員,透過他們現身說法,輔以心理學家專業分析,真實呈現案件調查工作鮮為人知的一面。其中包括發生于2014年的“私影少女奸殺案”。
據透露,34歲劉姓男子在銀行任職文員7年后被裁,轉職保安不久又被辭退,失業后終日無所事事。有一天,他突然想嘗試私影(私人拍攝),于是在網上挑選了一位身形高挑、在cosplay界略有名氣的15歲中泰混血女孩。女孩第一次因事拒絕,數日后兇手再次邀約。
2014年12月8日,在旺角一個唐樓單位,兇手哄騙上述女孩回家。女孩抗拒在屋內進行拍攝,不愿更換衣服。言語間,兇手無端覺得被冒犯,感覺被看不起,于是隨手拿起一瓶茄汁襲擊女孩的頭部,并肆意虐待。女子反抗呼救,兇手頓起殺意,用三條索帶勒緊女孩頸部,繼續施暴,把女孩折磨至失去知覺。
其后,兇手用旅行箱將女孩運往附近酒店。在酒店房內又多次強奸已無反應的死者,至翌日(9日)清晨,兇手返回酒店將尸體多重包裹裝入多層垃圾袋,再放入紅白藍袋內,更到垃圾站向女工借了手推車,然后把尸體從酒店推往垃圾站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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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路電視拍下兇手用手推車運送尸體的過程。
警方接報迅速鎖定目標,將兇手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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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中)。
時任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偵緝警員的楊文亮警長介紹道,被捕時,兇手嘴唇、手指和腳部都有受傷,足見受害人曾經激烈反抗。兇手的麻木不仁,更是令人心寒——兇手在被抓后異常合作,面不改色地承認犯罪事實,并詳細交代作案經過,有問必答,沒問的也自動和盤托出。更可惡的是,兇手在犯案后裝作若無其事,與妻子外出晚飯,與母親共進早餐。
據悉,兇手的母親和哥哥都是精神病患者,哥哥更是病發時自殺身亡;被拘捕后,兇手在青山醫院(香港治療精神疾病的醫院)接受了近三年的治療。
案件在2017年年底開庭,辯方律師以“被告精神狀況不宜答辯”為由,申請終止聆訊。申請被陪審團駁回。
其后,案件再次開庭,青山醫院主診醫生強調,兇手接受治療時是案發后的事情,兇手行兇時沒有受精神病影響的跡象,之前也從未有過相關疾病的求診記錄。最終,兇手被告謀殺罪成立,被判處終身監禁,兇手未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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