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該怎么把女兒從她丈夫身邊救出來”:塔利班新婚姻法下的殘酷現實2025年年底,法蒂瑪在父母陪同下來到阿富汗北部一處地區法院。她原本希望,法官終于會允許她結束這段災難性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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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夏天包辦婚禮舉行前,她從未見過丈夫。每次家人提出想見一見男方,對方都說他性格害羞。親屬說,直到婚禮當天,法蒂瑪才知道一直被隱瞞的事實:她的丈夫有嚴重智力和身體殘疾,離開他人幫助,連吃飯、洗漱和穿衣都做不到。此后的幾個月里,法蒂瑪做飯、打掃、照顧丈夫,還要照料家里的牲畜。她幾乎不被允許出門。每次回娘家,她都會哭著求父母不要再把她送回去。最終,父母同意陪她上法庭,幫助她提出離婚。
法蒂瑪的母親希林說:“法官當著所有人的面,只問了我女婿一個問題:‘這個女人是誰?’他說:‘她是我妻子。’然后法官轉向男方家里人,說:‘把你們的新娘帶走。’”兩名塔利班士兵舉槍對著法蒂瑪的父母。她的婆家人抓住她,把她拖向汽車。希林說:“我女兒尖叫著、哭著說她不想跟他們走,但沒有人聽她的。”
法蒂瑪的遭遇,并不只是某一名法官個人的決定。它反映的是一個法律體系:阿富汗女性幾乎沒有獨立結束婚姻的權利。塔利班重新掌權前,遭遇暴力、虐待或被丈夫遺棄的女性,想通過法院離婚本就困難重重,但至少還留有幾條狹窄通道。如今,連這些通道也在被關閉。對于那些希望讓身處虐待婚姻中的女兒脫身的家庭來說,把女兒帶出來正變得越來越不可能。
2026年4月,塔利班最高領導人海巴圖拉·阿洪扎達頒布一項關于夫妻司法分居的新法令,列出婚姻可以解除的12項理由。表面上看,其中一些條款似乎給女性提供了訴諸法院的路徑。可在實際操作中,每一條路都被男性權威堵住:丈夫的同意、法官的裁量、證人的證詞,或男性親屬的權力。即便涉及虐待或疏于照料,法令仍規定,沒有丈夫同意,法官和調解人不得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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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法令還將童婚合法化。它允許男性親屬把兒童嫁娶出去,并規定這些孩子在進入青春期后,只能在有限情形下請求法院撤銷婚姻。魯基婭16歲時,她的母親和祖母接受了一名31歲親戚的求婚,對方住在土耳其。魯基婭從一開始就反對。她親自給那名男子打電話,直接告訴對方自己不想結婚。
她說:“他說,只要我家里人同意了,我也會同意的。”她說,訂婚期間,這名男子在語音消息里辱罵她的父母,不接她的電話,還繼續與另一名他想娶的女性聯系。錄音傳到魯基婭家后,兩家爆發爭吵。最終,魯基婭家試圖通過“庫勒”解除婚約。這是一種離婚形式,女性向丈夫支付費用,以換取對方同意結束婚姻。
塔利班法令認可這種做法,給女性或其家庭留下了一條極其狹窄的“贖身”路徑,但并未規定支付金額上限。魯基婭未婚夫一家開價800000阿富汗尼,約合9300英鎊。她家拿不出這筆錢,于是賣掉房子,又安排她妹妹出嫁,希望借此籌措和解金,但仍然湊不齊全部金額。魯基婭說:“每次看著我父母,我都覺得是我毀了他們。我母親說:‘如果你當初接受這門婚事,至少我們現在還住得起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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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魯基婭仍然必須維持這段她多年想擺脫的婚約。即便在塔利班最新法令出臺之前,阿富汗女性也沒有平等的離婚權。不過,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她們仍可申請解除婚姻,比如丈夫無法提供基本生活所需、失蹤至少3年,或患有絕癥。即便如此,女性仍需在法庭上證明自己的情況。
27歲的哈比芭已經花了4年時間,試圖逃離施暴的丈夫。她的婚姻屬于一種交換婚姻安排,這使她的兄弟得以迎娶同一家族的一名女性。后來她告訴兄弟自己想離婚時,兄弟警告她,這可能也會毀掉他的婚姻。哈比芭說,塔利班接管后,她丈夫失去工作,暴力行為愈發嚴重,經常毆打她。她先去了喀布爾的警察局,之后又上了法庭。她丈夫一再拒絕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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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利班官員到家中核查哈比芭關于家暴的指控時,她丈夫家里宰了一只羊招待來人,并向他們道歉。檢查人員滿意離開。哈比芭隨后被命令回到丈夫家中,否則就要向丈夫支付1600000阿富汗尼。哈比芭說:“他說,這筆錢足夠讓我丈夫再娶一個女人。”但她父親沒有錢,也沒有任何東西可賣了。她說:“我還在這里。我在等這個政府垮臺,或者等錢出現。二者總得有一個。”
22歲的米娜來自赫拉特。她之所以能逃離一段自己不愿接受的婚姻,是因為她花了兩年時間,自己掙出了“贖身錢”。她18歲時,父親在伊朗打工,家里接受了一名親戚的求婚。訂婚期間,她得知這名男子染上毒癮。米娜試圖解除婚約時,男方家指責她撒謊,并稱她是看上了別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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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她的未婚夫站在她家門外,當著她和妹妹的面割腕。她說:“他活下來了,但直到現在,我還會在夢里把這件事當成噩夢反復看見。”最終,這段婚約被取消,但條件是她家必須支付未婚夫列出的各項費用,包括衣服、首飾和訂婚開銷,而且金額被大幅抬高,遠超實際花費。米娜在伊朗一家刺繡作坊連續兩年打兩份工,才靠自己付清全部款項。
她說:“我是把自己的自由買回來的。”24歲的萊拉來自阿富汗東北部。她說,自己向丈夫提出“庫勒”時,家里不得不支付250000阿富汗尼。她說:“我父親不得不賣掉汽車和兩頭奶牛。”26歲的西瑪來自喀布爾。她說,自己與舅家表兄訂婚1年后,家里同意支付400000阿富汗尼,婚約才得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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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蒂瑪來說,虐待已經變得更加嚴重。家人探望時,婆家人會一直待在屋里,監視每一句談話。一名曾在院子里私下和法蒂瑪說上話的親屬說,她臉上有嚴重淤青。這名親屬說:“他們經常打她。她說,對方警告她,如果她父母再試圖離婚,就會讓塔利班把他們抓起來。”
她父親最后一次見到她,是在法官強行把她送回丈夫家幾個月后。他說:“她當時無論精神還是身體狀況都非常差。她緊緊抓著我,求我帶她走。”他停頓了一下。“我一點辦法都沒有,”他說,“我不知道該怎么把女兒從那種處境里救出來。她已經非常虛弱了,我擔心她會遭遇更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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