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曹某某以“方便帶客戶看房”為名,租下13輛新車。然而,這些汽車剛出公司大門便集體“失聯”,不是被賣掉,就是被抵押、置換。這波并不高明的“空手套白狼”騙術,讓一家汽車租賃企業險些陷入經營危機……
6月23日,萬柏林區檢察院通報一起租車合同詐騙案,檢察機關深挖細查,在依法追究曹某某刑事責任的同時,精準“把脈”,通過一紙檢察建議幫助企業堵上管理漏洞,讓這起普通刑案演變為行業治理的“及時雨”。
13輛新車“見光沒”
2023年7月,男子曹某某經人引薦,結識了我市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負責人老王。
閑聊中,曹某得知可以從老王公司租到嶄新的品牌新能源汽車。隨即,他自稱從事房地產中介生意,急需批量租賃轎車帶客戶看房。言辭懇切、訴求合理,加之有中間人搭橋,老王并未過多懷疑。
當年8月25日和28日,曹某某分兩批從租賃公司提走13輛新車。雙方口頭約定租期半年、押金14萬元,每輛車月租金2300元。曹某某當場支付了押金和9.4萬余元首期租金,出手闊綽,干脆利落。然而,車輛交付當天,曹某某便撕下偽裝,通過出售、抵押、置換等多種方式,把新車全部轉交給他人,用以抵償自身陳年舊債。
2023年底,曹某某停止繼續支付租金,雙方隨后補簽租賃合同,但曹某某依舊未履行合同,且拒絕歸還租賃車輛。企業查看GPS定位發現,一部分汽車出現在我省長治、臨汾等地,且長時間靜止不動,還有一部分汽車則不見了蹤影。按照約定,這些車輛是不能離開太原的。顯然,曹某某的租車動機不純。
“空手套白狼”租車
此后一段時間,租賃公司依靠GPS定位和多方打探,陸續自行追回7輛汽車,但其余6輛如泥牛入海。
租金沒著落,車輛也下落不明,這對于一家本就資金周轉緊張的中小企業而言,無異于釜底抽薪。于是,企業趕緊報案。
2024年10月,曹某某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到案,警方將其折抵的5輛汽車追回并發還受害企業。與此同時,租賃公司又自行追回最后一輛汽車。經價格認定,案發后追回的6輛汽車價值53萬余元。
案件移送至萬柏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后,辦案檢察官發現,曹某某的租車伎倆可謂是“空手套白狼”。
租車之前,曹某某以銷售二手車、資金周轉借款、新車置換債主手中舊車等名義,先從他人手中拿上錢,用來支付押金和租金。提車后,他立即將13輛新車交付給他人。
面對訊問,曹某某起初拒不認罪,堅稱自己只是將車輛轉租給了別人,屬于民事糾紛,而非刑事犯罪。
戳穿謊言定罪責
面對曹某某的狡辯,承辦檢察官緊扣案件核心,圍繞他“是否具備真實履約能力”“是否存在虛構事實騙取車輛”兩大關鍵點開展核查,同步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固定關鍵證據。
真相很快浮出水面。征信、資產及納稅記錄顯示,曹某某名下無任何資產,其名下的公司多年無納稅記錄,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皮包公司”。同時,多名證人證言證實,曹某某在向他人抵債或借款時,從未透露車輛的真實權屬,甚至謊稱這些車輛可以過戶。
資金鏈早已斷裂,租車之初便無償還能力;車輛到手即被處置,且刻意隱瞞真相……所有證據匯聚成一個明確的結論:曹某某名為租車,實為詐騙,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隨即,萬柏林區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曹某某提起公訴。法庭上,曹某某面對環環相扣的證據鏈,當庭認罪悔罪。
鑒于被害人損失已大部分挽回,法院最終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5萬元。
檢察建議堵漏洞
案件辦結,被告人也受到了法律的懲處,但檢察官沒有就此止步,而是著手透過案件表象深挖社會治理隱患。因為,他們心頭縈繞著一個疑問:曹某某的詐騙手段不復雜,為何能順利得手?
經實地走訪、深入調研,檢察官找到了答案。租賃公司的租車審核形同虛設,未嚴格審驗客戶身份、資產、經營及履約信息;車輛動態軌跡監管缺位,出租后未常態化追蹤軌跡,異常情況無人預警處置;規章制度流于形式,崗位職責懸空,員工風控意識更是“浮于表面”。
“如果企業在租車前能多打一個核實電話,租車后能多看一眼車輛軌跡,這13輛車或許根本不會輕易易主。”為從源頭堵住漏洞,萬柏林區檢察院結合企業經營實際,針對性制發檢察建議,開出風控整改“良方”:建立“租車資質雙審+車輛軌跡追蹤”雙重監督機制,嚴格審核承租人資質,明確企業崗位職責權限,加強對合同簽訂、出車、還車等重點環節的監管;在加強公司員工管理的同時,開展經常性法律教育、法治培訓。
檢察建議送達后,企業負責人高度重視,迅速回函并逐項整改。目前,企業已全面重構優化租車審核流程,專門增設風控崗位,全流程落實承租人資質核驗、車輛動態監控,將風險防控意識融入經營全流程,變“被動應對”為“主動防御”。
“感謝檢察官細致提醒,幫我們補上經營管理的短板,讓企業重新穩步發展。”不久前,檢察干警上門回訪,企業負責人由衷說道。
記者 劉友旺 通訊員 甄越
來源:太原晚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