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田哥艷姐”獲刑11年,此前被曝打造虛假人設:既是決策果敢、雷厲風行的“田哥”,又是沒有架子、愿和群眾坐一條板凳的“艷姐”)
據貴州高院,2026年6月23日,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宣判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貴州省疾病預防控制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田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田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對追繳在案的田艷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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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艷受審畫面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5年,被告人田艷利用擔任原銅仁市委(縣級)常委、謝橋辦事處黨委書記,原銅仁市委(縣級)常委、宣傳部部長,銅仁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印江縣委書記,銅仁市委常委、萬山區委書記,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貴州省疾病預防控制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接、醫療設備采購、職務提拔調整、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26萬余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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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庭審現場
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田艷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田艷受賄犯罪有未遂情節,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田艷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2025年4月,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省疾病預防控制局黨組書記、局長田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田艷出生于1968年5月,貴州沿河人,從貴陽中醫學院針灸系針灸專業后,進入銅仁市中醫院,擔任理療科醫師。她長期在銅仁市工作,曾任市衛計委主任,2015年4月至2021年3月擔任印江縣委書記,期間升任市政協副主席。
據媒體報道,在印江,除了“田書記”,田艷還有一個響亮的稱號——“田哥艷姐”:既是決策果敢、雷厲風行、輕傷不下火線的“田哥”,又是沒有架子、愛護干部、愿和群眾坐一條板凳的“艷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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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疾病預防控制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田艷 資料圖
離開印江后,她擔任銅仁市委常委、萬山區委書記,2023年赴貴州省衛健委工作,至被查。
2025年9月,田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田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自己營造聲勢撈取政治資本,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違規報銷個人費用;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漠視群眾利益,違規攤派費用;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干預執紀執法活動,對統計指標失實問題失察失管,對項目違規建設問題跟蹤督促和整改不力;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醫療設備采購、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田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田艷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貴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2025年12月29日,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貴州省疾控局原局長田艷被指政績觀偏差、大搞輿論造勢,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
通報稱,擔任印江縣委書記期間,她為進一步提高個人知名度,企圖撈取政治資本,通過打造虛假人設并營造輿論聲勢,獲得較高的社會關注度。
來源:中國新聞綜合自貴州高院、中紀委網站、長安街知事、央視新聞、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等
延伸閱讀
2月5日,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原黨組書記楊慧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楊慧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楊慧受賄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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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慧出鏡懺悔
經審理查明,2017年至2024年,被告人楊慧利用擔任貴州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黨委書記、副主任,貴州省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醫療設備采購、工程項目承接、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448萬余元。
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慧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楊慧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楊慧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公開資料顯示,楊慧,女,苗族,1973年6月出生,貴州畢節人,1994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她從2020年8月起擔任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直至2024年6月被通報任上落馬。
2025年初,專題片《縱深推進——貴州正風肅紀反腐》第一集《緊盯關鍵少數》播出,楊慧出鏡懺悔。專題片披露,楊慧通過討好貴州省委原書記孫志剛妻子黃某某攀附孫志剛,得以升任省衛健委黨組書記。此后,她一方面對黃某某唯命是從,另一方面也大肆為商人朱某某實際控制的公司提供幫助,讓“錢袋子”有更多錢。
2021年9月,楊慧在貴陽市觀山湖區看上了一棟別墅,售價為4000萬元。當得知楊慧十分喜歡這個別墅又因為價格高而有些猶豫時,朱某某勸說楊慧不要錯過機會,并表示購買別墅的資金由自己來解決。朱某某行動迅速,看完別墅沒幾天就先奉上500萬元現金。此后隔一兩個月就給楊慧送錢,先后17次一共送了4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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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楊慧資料圖,其曾任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
4000萬元買下別墅后,楊慧又花費850萬元進行裝修,光是別墅中新建的游泳池就花了230萬元。這幢別墅位于貴陽市觀山湖區某公園湖畔,共有四層,裝修極盡奢華。專題片中,楊慧懺悔道:“為了一棟別墅,你把努力大半生的政治生命和你的人身自由全部賠進去了,真的是太不值了、太愚蠢了、太瘋狂了。”
2025年5月30日,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貴州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后報中共中央批準,楊慧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并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
當時,通報指出:經查,楊慧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搞政治攀附;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調動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貪婪腐化,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