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全媒體記者6月2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云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秘書長車志敏(正廳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理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車志敏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大理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車志敏利用擔任云南省政府經濟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云南省政府研究室主任、云南省政府副秘書長、云南省政協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土地協調、項目開發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個人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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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志敏 資料圖
2025年5月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車志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云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原標題:《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云南省政協原秘書長車志敏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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