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濤)“電動自行車火災30秒內即可出現明火,并釋放大量劇毒濃煙,留給人們的逃生時間極其有限……”6月23日,市消防救援局發布《致湘潭市居民朋友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公開信》,以國內近期兩起慘痛案例為警示,重申法規禁令,呼吁市民規范停放充電,共同防范火災風險。
公開信披露了兩起觸目驚心的事故:4月25日,四川成都雙流區一小區因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違規停放導致電氣線路短路,造成5人遇難;5月24日,湖南衡陽祁東縣沿街商鋪電動自行車鋰電池熱失控引發火災,同樣奪走5條生命。數據顯示,電動自行車火災具有突發性強、蔓延快、毒性大的特點,室內停放充電無異于在身邊埋下“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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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居民日常行為,《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湘潭市住宅小區電動車充電和停放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劃出明確禁區: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公共區域停放或充電;嚴禁飛線充電、私設充電裝置;嚴禁電動車或電池進入電梯轎廂;嚴禁在住宅內充電。根據相關法律,個人違規占用消防通道可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最高可處15日拘留;構成犯罪的,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特別嚴重的可判無期徒刑或死刑。地方性法規進一步細化:拒不改正的違規行為,經營性單位最高罰款1萬元,個人最高罰款500元。
市消防救援局提醒市民:選購合格產品、使用集中充電設施、拒絕非法改裝、定期自查自檢,是防范火災的關鍵。市民可通過小區室外指定充電區域完成充電,發現違規行為可向社區或消防部門舉報,共同筑牢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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