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一新聞注意到,日前,深圳市應急管理局披露了《深圳龍崗園墩路51號自建房電梯井道砌筑工程“1·2”較大高處墜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以下稱“評估報告”)。
深圳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市公安局、住房建設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局、總工會等部門成立評估組,評估認為,“1·2”較大事故所提出的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見已落實到位。本次評估在隨機抽查龍崗區8個施工項目后,仍發現部分施工現場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相關監管體制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尤其是自建房加裝電梯需求強烈,但目前全市尚未出臺統一的規劃、技術、審批、監管等全鏈條管理規范和技術規程,部分業主因“審批無門”,導致違規施工。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層面
具體問題與典型隱患披露
本次評估共隨機抽查龍崗區4個街道、8個施工項目。核查發現,部分施工現場仍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相關監管體制機制不完善等問題。現場檢查中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層面發現的具體問題與典型隱患如下:
一是關鍵崗位人員不符合任職條件。有的施工項目仍存在資質掛靠問題,項目負責人為臨聘人員,對現場安全情況掌握不清;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未到崗履職,項目監理不到位,無相關檢查記錄。
二是“備小干大”現象依然存在。有的項目申報時壓低工程量、虛報造價,在實際施工中擅自擴大規模、增加內容,導致申報與實際不符,埋下安全隱患。
三是設計施工不規范問題仍較為突出。有的項目設計圖紙未結合房屋實際情況編制,現場隨意施工、無圖施工問題突出。
四是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足。有的施工現場未提供安全帽采購、發放和領用記錄,部分安全帽、安全帶過期。
五是安全教育培訓走過場。安全教育培訓不落實現象仍較為普遍,有的項目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涉嫌造假。
六是“野蠻施工”問題多發。有的施工現場無相關檢查記錄,電纜線敷設凌亂,私拉亂接拖地現象嚴重,缺少臨邊洞口防護。臨時用電不規范,三級電箱設置、線路間距不符合標準,電線裸露存在觸電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奧一網早在2023年就曾關注城中村自建房加裝電梯的困境與亂象。當時報道提到,深圳不少城中村農民房房東有加裝電梯需求,“有電梯的房子更好租”,但由于許多自建房涉及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現有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規定并不覆蓋,大量房東面臨“想裝卻無明確指引”的處境。走訪中,研究員還發現,有房東借“小散工程”“二次裝修”等名義備案,實際推進加裝電梯,游走在灰色地帶。報道同時指出,多區雖已緊盯違規加裝行為,但政策缺位使基層系統治理存在難度,專家建議通過部門聯審等方式,為符合安全條件的建筑提供規范路徑。
想加裝電梯,卻無政策支持!深圳城中村遇“尷尬”難題!
事故整改措施落實過程中
發現的體制機制性短板問題
事故整改措施落實過程中,也發現自建房電梯加裝長效管理機制尚待健全、電梯安裝環節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違規受理超限額小型工程備案等體制機制性短板:
一是加裝電梯等改建工程存在系統性隱患。市住房建設局組織對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加裝電梯工程的專項檢查中發現,工程質量安全突出問題或者重大事故隱患仍較為普遍。加裝電梯等改建工程涉及拆改房屋主體結構,尤其是城中村等未正規報建監管的房屋建筑在結構安全方面可能還存在先天不足,疊加重大事故隱患將進一步加劇房屋坍塌、電梯設備坍塌風險。
二是自建房電梯加裝長效管理機制尚待健全。自建房加裝電梯量大面廣、需求強烈,但目前全市尚未出臺統一的規劃、技術、審批、監管等全鏈條管理規范和技術規程,基層在監管中缺乏明確依據,部分業主因“審批無門”,導致違規施工。
三是電梯安裝環節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評估過程中發現,電梯安裝環節安全監管責任邊界雖已基本厘清,但市場監管部門與住建部門在實際執行中的銜接配合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等方面仍有待加強。
四是部分領域執法協同效率有待提升。對涉及需規自部門認定建筑屬性的違建案件(如永久違建部分),存在函詢等待周期較長(約60天)的問題,影響案件查處進度和效率。
五是基層巡查監管力量不足。有的街道限額以下小型工程數量龐大,配備的巡查人員較少。有的基層第三方巡查人員存在流動性較大、專業水平參差不齊、隱患排查深度不夠等問題,影響巡查質量。
六是存在違規受理超限額小型工程備案現象。部分需經施工許可的小型工程,因建筑屬性問題,難以獲得住建部門核發的施工許可,業主轉而采取“備小干大、虛假申報”等方式以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報備,街道核查不到位或明知超限額仍違規受理。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限額以下小型工程登記納管數量迅速增加,年登記納管量已超過14萬件,涉及范圍廣、專業領域多、類型復雜、隨機性強。數據顯示,2024年龍崗區小散工程事故總量全市排名第一,更凸顯風險管控力度不足的短板。
2018年深圳市出臺的《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安全生產納管暫行辦法》正在修訂完善中,基層在落實細化小散工程安全納管方面依據支撐不足。深圳市自建房加裝電梯需求逐年增加,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相關政策不適用于自建房,《既有建筑維護與改造通用規范》(GB55022-2021)中關于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改造的條款僅提到“外掛電梯”,也不含房屋內部切割樓板加裝電梯。目前自建房加裝電梯規范標準和政策依據不足。
事故回顧
違規施工、偽造合同
自建房加裝電梯現場3人高墜死亡
記者檢索《深圳龍崗園墩路51號自建房電梯井道砌筑工程“1·2”較大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稱“調查報告”)了解到,2025年1月2日14時36分許,龍崗區南灣街道丹竹頭社區園墩路51號自建房電梯井道砌筑工程發生較大高處墜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298585元。該事故是一起因涉事房主違規委托無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施工單位操作平臺搭設不規范、安全管理缺失、以欺騙手段逃避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監管不力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24年11月8日,涉事房主林某俊作為甲方將涉事自建房租給乙方深圳市世紀鑫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紀鑫高物業公司),按約定乙方需加裝電梯。世紀鑫高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華借用深圳市宇圖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宇圖裝飾公司)相關材料,偽造《房屋出租管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取得《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開工令》。
2025年1月2日,涉事電梯井道砌筑工程操作平臺發生坍塌,3名作業工人從高處墜落至電梯井道底坑死亡。調查報告認定,操作平臺搭設不規范、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
![]()
砌筑工人高處墜落示意圖。
3人高墜身亡!深圳官方發布較大事故調查報告
省掛牌督辦!龍崗一自建房發生事故,3人死亡
2名涉事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
11名公職人員落實責任追究
《評估報告》對該起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披露:
該起事故中,4名涉事人員涉重大責任事故罪,其中2人已被追究刑事責任,1人取保候審待審查起訴,1人已解除取保候審。此外,深圳市世紀鑫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被處以罰款人民幣100萬元,深圳市宇圖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袁某宇被處以行政處罰。
龍崗區住房建設局、南灣街道辦事處、丹竹頭社區工作站已作出書面檢查,另已對紀委監委提出的予以追責問責的11名公職人員落實責任追究。
針對林某俊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線索,南灣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已依法拆除涉事建筑部分違法搭建,另有部分違建正在依法依規推進查處程序。
限額以下電梯加裝、改造、更換、拆除工程
已納入安全納管
針對《調查報告》提出的5個方面整改措施,深圳市及各區、各有關部門全面排查問題隱患。自2025年5月17日起,施行《深圳市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業安全生產納管辦法》,限額以下電梯加裝、改造、更換、拆除工程已納入安全納管。
深圳市住房建設局緊扣房屋市政工程、城鎮燃氣等七大領域,印發《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實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行動計劃重點舉措》《深圳市住房建設行業領域2025“隱患排查治理年”行動實施方案》,會同市應急管理局起草推動出臺《深圳市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業安全生產納管辦法》(深府辦規〔2025〕3號),自2025年5月17日起施行,構建“告知登記、培訓教育、分級巡查、整改處置”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常態化、全覆蓋、分級分類安全納管制度。
一是將限額以下電梯加裝、改造、更換、拆除工程全部納入安全納管。二是明確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建設局電梯監管職責,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限額以下電梯安裝、改造、更換(含更換前的拆除)等電梯設備施工活動的安全監管,市住建部門負責相關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土建施工和電梯隨建筑整體拆除活動的安全監管。三是相關部門依規開展工程規劃、特種設備、消防和結構安全審查。四是加裝電梯工程須委托有相應資質的鑒定、設計、施工單位實施。五是建設單位開工前如實申報登記,提交審批審查、鑒定、設計、施工等相關材料。六是將加裝電梯工程列為高風險小型工程重點監管,登記后3個工作日內開展現場檢查。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出臺《深圳市限額以下電梯設備施工小型工程信息登記及安全巡查工作指引》,全面加強限額以下電梯設備施工小型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市場監管、住房建設部門、各區政府、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在該領域的安全監管職能分工,構建多部門協同共治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限額以下電梯施工安全事故發生。
采寫:奧一新聞記者 任賀
編輯:任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