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賀州市國有獨資企業賀州市礦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賀州礦投集團”)一則1.6億元礦產品運輸服務招標項目引發廣泛爭議。當地運輸企業實名舉報稱,該項目招標存在設置不合理門檻、量身定制條款、評審流程違規等諸多問題。涉事企業基于長期合作預期重金投入4000萬元購置百臺運輸車輛,如今面臨投資落空、巨額虧損的困境,國企招標的合規性、公正性備受質疑。
深耕合作兩年半 企業斥資四千萬布局運力
據舉報材料披露,涉事運輸企業賀州市翰輝運輸有限公司(化名)與賀州礦投集團的合作始于2023年9月。在2023年9月至2026年2月的兩年半時間里,雙方持續開展業務對接,累計簽訂23份短期礦產品運輸合同,合作穩定性持續升溫。
基于國企長期合作的公信力與項目持續運營預期,翰輝公司決定加大硬件投入、擴充運力規模。據悉,2024年9月,賀州礦投集團先后召開四次專項會議,明確鼓勵合作方加大投資、擴充運輸車隊規模,要求車輛數量提升至100臺以上。為響應甲方要求、保障項目運力供應,翰輝公司累計投入4000萬元,陸續購置110臺專業運輸車輛,全力配套礦山運輸業務。
公開工商信息顯示,賀州礦投集團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冊資本2億元,是賀州市政府全資設立的國有重點企業,核心負責當地礦產資源的收儲、整合與市場化經營,在賀州礦產產業發展中占據核心地位。黃某自2022年7月經賀州市政府正式任免,出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全面負責企業生產經營與項目運營工作。
億元項目招標啟動 法人代表被指阻撓開標致國資損失
為規范高樂大理石礦運輸業務運營,2024年9月24日,賀州礦投集團下屬子公司廣西賀州礦投益升泰投資建設有限公司,依據集團班子會議決議,正式簽訂招標代理合同,啟動高樂大理石礦礦產品運輸服務項目公開招標工作。
該項目體量龐大、周期較長,總估算金額1.6億元,規劃年運輸量約250萬噸,服務履行期限長達5年,是當地礦產運輸領域的重點項目,吸引了多家本地優質運輸企業參與籌備競標。
然而項目招標推進過程波折不斷。舉報方指出,賀州礦投集團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黃某因個人原因,違規阻撓2024年度項目開標工作,打亂正常招標流程,引發系列審計問題。同時,因人為干預招標、擅自放行自行運輸業務,直接造成國企國有資產損失約200萬元,涉嫌履職失責、違規干預項目經營。
企業兩次預約會晤遭拒 新版招標文件現排他性爭議條款
招標流程受阻、項目前景不明,前期重金投入的翰輝公司陷入經營困境。為溝通核實項目進展、協商后續合作事宜,2026年2月至6月期間,企業先后兩次向賀州礦投集團發函,申請與法定代表人黃某當面會晤對接,但相關函件始終未獲回應,溝通渠道徹底受阻。
2026年6月18日,賀州礦投集團下屬采購單位再次委托第三方機構,重新發布該運輸項目招標公告。新版招標文件的保證金設置、資質條款、評審規則被指多處違規,且存在明顯排他性,直指前期投入巨資的存量合作企業。
保證金方面,項目設置150萬元投標保證金、高達1100萬元履約保證金,高額資金門檻大幅抬高了中小企業參與門檻。而最具爭議的核心條款,出自招標文件技術規范章節:明確要求中標企業需在簽約后3個月內,投入不少于100臺專用新車,且所有車輛的首次登記日期必須為2026年1月1日之后。
舉報方認為,該條款屬于違規設限,變相否定了2026年1月前登記、手續齊全、合規合法的運輸車輛的運營資質,超出行業監管權限,針對性排斥已提前布局、完成重資產投入的潛在投標人,違背招投標公平競爭原則。
評審流程多處違規 招標規則涉嫌違反國家政府采購規定
除排他性車輛條款外,本次招標的評審委員會組建、評分規則等核心流程,均被指出與國家現行政府采購法規相悖,程序合規性存疑。
根據招標文件公示,本項目評標委員會由5名專家組成,無采購人代表參與,且拆分技術組3人、經濟組2人分開評審。但依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87號令)規定,預算金額超1000萬元的項目,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需為7人及以上單數,該億元項目僅設置5人評審組,人數標準不達標。同時,法規明確要求每名評標專家需獨立完成全部投標文件的完整評審、打分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拆分組別評審的模式,違反獨立評審的法定要求。
此外,項目報價評分規則也存在明顯違規問題。招標文件標注參照相關新政執行評審,但實際未落實政府采購強制規定。根據財政部87號令要求,服務類項目價格分需采用低價優先法,以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標報價為基準價,給予滿分。而本項目違規采用“全部有效報價算術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價,評審規則不符合法定標準,評分公正性無法保障。
權責設置失衡 中標企業獨攬全部經營風險
梳理本次招標全部條款可發現,項目權責與風險分配嚴重失衡,所有經營壓力與不確定性風險均由中標企業承擔,招標方幾乎規避全部責任。
招標文件明確要求,中標企業簽約7日內必須集結100臺以上車輛進場運營,保障礦山運輸需求。若出現運力缺口,招標方有權自行委托第三方承接運輸工作,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全部經濟損失,均由中標企業承擔。同時,招標方不承諾固定運輸供應量,產量波動、運力閑置的市場風險全部轉嫁至中標企業,且保留優先使用自有車輛運輸的權利。
這意味著,投標企業不僅要承擔千萬元級的車輛購置、保證金墊付成本,還要獨自承擔產能波動、運力閑置、額外賠付的多重風險,而招標方掌握項目主動權,無需承擔對應經營責任,條款設置飽受爭議。
營商環境引熱議 事件等待官方調查定論
國企招投標項目是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守護國有資產安全的重要窗口,億元級國資項目的招標合規性,不僅關乎市場企業的合法權益,更直接影響地方營商環境與國資公信力。
目前,涉事企業已向賀州市黨委、政府、紀委監委等相關部門提交申訴,懇請監管部門介入核查招標全程違規問題,叫停爭議招標流程,查清事實真相、維護市場公平與企業合法權益。
截至目前,相關部門尚未發布官方調查結果與處置通報。本次億元招標爭議后續如何發展、相關違規問題是否屬實、涉事責任人是否被追責,我們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靜待權威官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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