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近日做出正式裁決,明確判定政府擁有合法行政權力,允許其在美墨邊境這一關鍵地理防線上,對試圖進入美國境內尋求庇護的外籍移民采取直接遣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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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權威性的司法判決,不僅在法律層面上強有力地確立了現行邊境管控政策的合規性與正當性,也為執法部門在應對復雜的邊境危機時,提供了更為堅實的法律依據與行動指引,從而直接重塑了當前的邊境執法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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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最高法院六名保守派大法官撰寫最終裁決意見的塞繆爾·阿利托在判詞中明確闡述道,那些目前仍身處墨西哥境內的外籍人士,絕不能僅僅因為其“試圖踏上美國領土卻未能成功”的客觀行為,就被在法律意義上界定為已經“抵達美國”;嚴格來講,“只有在他們真正越過兩國邊境線之后”,相關的抵達定義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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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這一核心法理邏輯,他最終蓋棺定論地認定,現行的美國移民法在法律適用層面上,“既沒有賦予這些人在邊境線外申請庇護的法定權利,也完全沒有強制要求移民官員必須對他們的相關申請進行程序性的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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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醒說,自1980年《難民法》頒布以來,在邊境口岸接受移民部門審查、以確定是否可以進入美國的外國人,一直有權提出庇護申請。索托馬約爾表示:“法院今天認可了行政當局對所有逃離迫害者關上大門的決定,盡管國會早已建立了一套詳細的審查和庇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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