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菲律賓6月27日報道,馬尼拉——菲律賓前總統羅德里戈·杜特爾特的辯護團隊駁回了國際刑事法院(ICC)檢方要求檢查其被捕期間查獲的物品的最新請求,稱其為后期階段的“釣魚式調查”。
2026 年 6 月 26 日,首席辯護律師彼得·海恩斯向國際刑事法院第三審判分庭提交了兩份公開的、經過刪節的答復,請求法院駁回檢方提出的多項調查請求,以防止這起備受矚目的案件出現不必要的延誤。
海恩斯指出,檢方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起就知道登記處持有這些物品,但直到指控確認很久之后才尋求占有這些物品。
辯方表示:“此類請求通常會在嫌疑人被拘留后的幾天內提出,或者盡早提出。”
海恩斯警告說,此時對證據進行廣泛的新分析,可能會威脅到檢方自己宣布的在 2026 年 9 月 30 日之前完成案件披露的時間表。
辯方還駁回了檢方要求重新清點物品以及要求法院下令凍結查獲物品中發現的任何現金的請求。
辯方表示,雖然“不反對查閱”某些經過刪節的材料,但堅決拒絕交出鑰匙。海恩斯抨擊這一請求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據,并辯稱調查人員未能將鑰匙與指控的犯罪行為聯系起來。
辯方聲稱:“這項請求實質上是一次釣魚式取證。不能允許檢方事后檢查鑰匙,以便闡明當初進行檢查所需的證據基礎。”辯方還提出了第三方隱私方面的重大擔憂,指出鑰匙是在杜特爾特與家人出行期間被扣押的。
海恩斯辯稱:“這些鑰匙完全有可能讓他接觸到屬于他親屬或與他親屬有關的資料,因此檢查這些資料會侵犯第三方的隱私權”,并表示此舉既不必要也不相稱。
國防部要求嚴格的最后期限
為了防止審判因持續不斷的證據搜尋而偏離軌道,辯方正式請求由首席法官喬安娜·科納、法官白基邦和法官尼古拉斯·吉盧領導的第三審判庭,對任何有關登記材料的進一步檢方請求,強制執行 6 月 30 日的嚴格期限。
海恩斯強調,嚴格執行最后期限對于確保辯方有足夠的時間準備策略以及保障“訴訟程序的迅速性”至關重要。
這場爭端源于一系列動議,這些動議始于 5 月 1 日,當時國際刑事法院檢方首次向登記處提出請求,要求提供杜特爾特被捕時查獲的所有物品的完整清單,允許全面查閱調查材料,并凍結任何查獲的貨幣資產。
根據杜特爾特辯護團隊和登記處提交的正式意見,第三審判庭于 5 月 28 日作出部分裁決。
在該決定中,法庭批準了檢方的請求,凍結了查獲的資金,并命令登記處編制一份正式清單。
法官裁定,此時給予檢方全面查閱這些物品的權限“為時尚早”,并指示調查人員如果想檢查新生成的清單上列出的任何特定物品,則需提交單獨的、更具體的請求。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