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封司本為主爵,高宗龍朔二年(662)改稱司封,咸亨元年(670)又稱主爵,武后垂拱元年(685)復(fù)為司封,中宗神龍?jiān)辏?05)又改主爵,玄宗開元二十四年(736)又稱司封,正如其官署名稱所示,司封司掌封爵事務(wù)。
唐代封爵自親王以下至縣男凡九等。又有內(nèi)外命婦,貴妃以下至皇太子妃嬪為內(nèi)命婦,皇姑、公主及五品以上官的妻母為外命婦。司封郎中、員外郎各一人,即掌這些人的封命、朝會、賜予之等級。哪些人該封贈,哪些人該承襲,都是本司的責(zé)任。
制度規(guī)定,司封郎中、員外郎所掌之封爵,分為九等:一曰王,正一品,食邑一萬戶。二曰郡王,從一品,食邑五千戶。三曰國公,從一品,食邑三千戶。四曰郡公,正二品,食邑二千戶。五曰縣公,從二品,食邑一千五百戶。六曰縣侯,從三品,食邑一千戶。七曰縣伯,正四品,食邑七百戶。八曰縣子,正五品,食邑五百戶。九曰縣男,從五品,食邑三百戶。
封爵之制,起自秦漢的二十等爵制度,發(fā)展到隋代,始立王、公、侯以下制度,唐朝因之。然所謂封邑封戶,大抵虛名而已,只有言食實(shí)封者,乃得真封戶。唐代開元以前的舊制,戶皆三丁以上一分入國。開元中姚崇為相,改革封戶制度,定制以三丁為限,租賦全入封家。
封爵是可以承襲的,也可以回贈父祖。但是,有許多硬性規(guī)定,更不得買賣盈利。
開元十五年(727)閏九月十一日敕:“王公以下,子孫應(yīng)承襲者,先申無子輒首正。不在承襲之限。”這是要防止無子承襲而作弊。
寶歷元年(825)八月,膳部員外郎王敦史上言:“中外官僚,準(zhǔn)制封贈,多請回授祖父母。臣謹(jǐn)詳古禮及國朝故事,追贈出于鴻恩,非由臣下之求,不系子孫之便。開元新詔,惟許宰相回贈于祖。蓋以宰相位高,封贈崇極,故許回授。近日常僚,率援此例。夫推讓于祖,在父則然,改奪于朝,為子何忍。伏望宣付宰相,重依典法詳議。”上從之。
丈夫獲得封爵,母親、妻子可以獲得相應(yīng)封號。但是,在外官帶職情形下,封號的獲取不僅從帶職或散官看,還要限制一定的使職級別。元和十二年(817)十月,司封奏:“文武官五品以上,請準(zhǔn)式敘母、妻邑號,乖濫稍多。或國敘軍功,妄參勛籍;或偶逢慶澤,冒引詔條。今請應(yīng)在城諸軍衛(wèi)官,未至將軍,使在外,未至都知兵馬使、(都)押衙、都虞候,縱有散官與敕旨文相當(dāng)者,并不許敘封。其流外官,諸司諸吏職務(wù)并伎術(shù)官等,跡涉雜類,并請不在封限。”敕旨從之。這種規(guī)定是很具有現(xiàn)實(shí)性的,因?yàn)橥夤賻氃谔拼笃诖_實(shí)十分泛濫,如果都按照級別封贈,將毫無榮譽(yù)感和激勵(lì)意義。
封爵的獲取有一定的具體要求。比如“王”爵分不同種類,首先是親王,限于皇帝之兄弟、皇子。“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所謂“承嫡者”一般是嫡長子,有香火祭祀之責(zé)。皇太子諸子并為郡王。而“親王之子承恩澤者亦封郡王,諸子封郡公”。意思是說,親王還有王妃所生子謂之“承恩澤者”,他們沒有香火祭祀之權(quán),但是分享親王的恩澤(封戶權(quán)益之類),可以為郡王,這大約類似于西漢的“推恩令”。但是,親王的其他庶出兒子,只能封為郡公,低一級。傳奇小說《霍小玉傳》就講到,霍小玉為霍王之庶出女兒,父王死后,只分得一些財(cái)物,因?yàn)樗鞘觯沂桥畠海拘杂譁仨槪识恢鸪黾议T。而“國公”則是嗣王、郡王及特封王子孫承襲者。所謂承襲者,就是繼承爵位之人。余子則不能繼承。
封爵還顧及各種特殊情況,一是無嫡子,二是有罪或患病,三是無嫡孫,四是無后代。對于這幾種情況,制度規(guī)定:“諸王、公、侯、伯、子、男若無嫡子及罪、疾,立嫡孫。無嫡孫,立嫡子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孫;曾、玄已下亦同此。無后者,國除。”此外,從親王至郡公,“有余爵,聽回授子孫。其國公皆特封焉”。什么是“余爵”?這涉及爵位的增添與“回授”之類的問題。比如,某人晉升三品、五品是有限定的,不能隨便晉升,那么其功績可以“回授”爵位或勛官,這些回授也會受到限定(比如非皇室的異姓若無殊功不能封王爵之類),這些該升而不能升的爵位,可以算“余爵”,可以“回授子孫”。
皇親國戚中的女性成員被稱為內(nèi)外命婦。所謂“內(nèi)命婦”就是外姓嫁入皇家的女性成員,皇帝于皇后之外,其侍妾制度是:貴妃、淑妃、德妃、賢妃并為夫人,皆正一品;昭儀、昭容、昭媛、充儀、充容、充媛并為嬪,正二品;婕妤九員,正三品;美人九員,正四品;才人九員,正五品;寶林二十七員,正六品;御女二十七員,正七品;采女二十七員,正八品。
儲君皇太子于太子妃之外,其侍妾是:良娣二員,正三品;良媛六員,正四品;承徽十員,正五品;昭訓(xùn)十六員,正七品;奉儀二十四員,正九品。
所謂“外命婦”就是皇家出嫁的女性,其子女為外甥(外生),其制度:皇姑封大長公主,皇姊妹封長公主,皇女封公主,皆視正一品;皇太子之女封郡主,視從一品;王之女封縣主,視正二品。制度規(guī)定:“凡皇家五等親及諸親三等存亡、升降,皆立簿籍,每三年一造。”其除籍、附籍都有一定制度,由宗正寺掌管。
官僚的母妻也有封號,故而內(nèi)外命婦還包括如下人員:王母、妻為妃。一品及國公母、妻為國夫人;三品以上母、妻為郡夫人;四品、若勛官二品有封(即勛官二品同時(shí)帶有封爵者),母、妻為郡君;五品、若勛官三品有封,母、妻為縣君。散官并同職事(即散官品與職事官品同樣適用)。至于沒有散官和職事官而只有勛官的,限于“勛官四品有封,母、妻為鄉(xiāng)君。其母邑號皆加‘太’字”。這里所說的一切品級,職事官、散官、勛官有封,都是指丈夫或兒子的官品情況,故謂“各視其夫及子之品,若兩有官爵者,皆從高”。如內(nèi)命婦一品之母為正四品郡君,二品母為從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并為正五品郡君。凡婦人不因夫及子而別加邑號,夫人云“某品夫人”,郡君為“某品郡君”,縣君、鄉(xiāng)君亦然。
庶子出身的官員,其封贈標(biāo)準(zhǔn)也有規(guī)定:“凡庶子有五品已上官封,皆封嫡母;無嫡母,即封所生母。凡二王后夫人、職事五品已上、散官三品已上、王及國公母妻朝參,各視其夫及子之禮。”嫡母是父親的正妻,若無嫡母,才可以封自己的親生母親。二王后則指北周、隋二朝之后人。
王公家的孺人、媵妾的封蔭:“凡親王孺人二人,視正五品;媵十人,視正六品。嗣王、郡王及一品媵十人,視從六品;二品媵八人,視正七品;三品及國公媵六人,視從七品;四品媵四人,視正八品,五品媵三人,視從八品。降此已往皆為妾。”妾是沒有封贈的。《資治通鑒》記載:“郭子儀每見賓客,姬妾不離側(cè)。(盧)杞嘗往問疾,子儀悉屏侍妾,獨(dú)隱幾待之。或問其故,子儀曰:杞貌陋而心險(xiǎn),婦人輩見之必笑,他日杞得志,吾族無類矣!”從郭子儀身邊的這些姬妾婦人,可以想見王公的后庭情況。
(摘自張國剛著《唐代官制:官吏體系與機(jī)構(gòu)運(yùn)行》,中華書局2026年版,標(biāo)題為編者所擬)
清華大學(xué)文科資深教授張國剛,以40年積淀、3余倍篇幅重寫《唐代官制》
全景梳理唐代中央和地方的官吏體系與運(yùn)行機(jī)制
![]()
《唐代官制:官吏體系與機(jī)構(gòu)運(yùn)行》
張國剛 著
32開 精裝
簡體橫排
978-7-101-17219-5
108.00元
張國剛教授以四十年治學(xué)功力
細(xì)致爬梳幾百種史料
勾勒出唐代家庭如何構(gòu)建出了大唐盛世的家國社會
![]()
《唐代家庭:生活、生計(jì)與家風(fēng)》
張國剛 著
32開 精裝
簡體橫排
978-7-101-17220-1
98.00元
![]()
![]()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