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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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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嬴政一統六國,結束了自戰國以來諸侯分裂割據的局面,定都咸陽,成為歷史上第一個完整統一的中央集權制封建王朝。前207年,劉邦攻占咸陽,秦朝滅亡。
雖然秦朝歷史很短,只有十幾年。但是,秦朝對中國歷史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從此奠定了中國兩千余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和大一統國家的統治基礎。
就拿戶籍制度來說,早在秦獻公十年(公元前375年),秦國就建立了 “戶籍相伍”制度。后來商鞅變法,全面推行“什伍制”(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生者著,死者削”,動態管理人口。
秦朝戶籍制度是一套全民登記、什伍管控、連坐追責、與賦役強綁定的嚴密體系,把農民牢牢束縛在土地上,統一后秦國將此推廣至全國。類似戶籍制度一直到現在仍被采用。
在秦朝的戶籍制度下,每戶沒人都需要登記,這就使得秦朝和春秋戰國時期的姓名出現不同特點,下面我們就一一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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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姓氏合一,以氏代姓
西周時期有較嚴格的宗法制度,人們的姓和氏并行,姓氏有別,“姓別婚姻、氏明貴賤”,需要遵守“五世遷宗制度”。春秋戰國時期出現松動,逐漸出現以氏代姓現象。如孔子(子姓)、孟子(姬姓)、曾子(姒姓)的后代就沒有出現五世遷宗現象,一直沿用孔姓、孟姓、曾姓。
秦始皇為了鞏固自己“一世以至萬世”統治,廢除分封世襲制,實行郡縣制,用官僚制代替,必然瓦解宗法制度。隨著宗法勢力逐漸落寞,“姓別婚姻、氏明貴賤”只留下“別婚姻”(由于時代久遠,這時已經由先秦“同姓不婚”變成“同氏不婚”),姓氏光環逐漸消失,姓氏制度不再嚴格遵守。
對于貴族,秦統一后,皇家和高階貴族免賦免役;中低爵貴族、官僚役多減免人頭稅,田產照常納稅;底層貴族賦稅、徭役和平民趨同,僅存少量身份優待。
于是貴族平民們的姓氏不再那么重要,只不過是登記的一個符號。父子、家族姓氏固定,不再隨封地、官職、身份更改。姓氏合一,以氏代姓,成為習慣。氏直接演變為現代姓氏,姓氏格局基本成型。
秦朝嚴苛的戶籍登記制度,規定每戶每人都得登記。由于姓和氏比較繁瑣,而登記戶籍是主要為了稅賦和徭役。所以在姓氏方面并沒有嚴格規定,對于平民(自由民)和庶民(從罪人、奴婢赦免而來的自由民)來說,文書大多不登記姓氏。
如出土于湖南里耶古城的秦代簡牘中真實記錄秦朝戶籍登記制度,大多沒有姓氏只有名字。如:“東成戶人士五夫,妻大女子沙,子小女子澤若,子小女子傷。”意思是:東成里這一戶,戶主叫夫,是無爵平民;妻子叫沙,成年;兩個小女兒,分別叫澤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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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秦朝依然保留眾多復姓
秦朝雖然統一六國,但是戰國時期的姓氏來源復雜,復姓較多。主要源自宗法制度削弱,封建割據,姓氏自取,于是存在大量以部族、官職、封地、食邑為姓氏的現象。
而其中很多是復姓,如淳于、百里、樗里、公輸、司馬、鐘離、上官、令狐、公子、馬適、東門、公耳、外宅、信徒、毋丘(毌丘)、將匠、閭丘、高居、公臼、夏侯、公虒、中郭、中山、胡毋、鮮于、下池、王史等。這些在秦朝都得以保留,成為姓氏。
再一個少數民族姓氏漢化,北方匈奴、西羌等部族內附,主動采用漢字單字姓,部分采用雙姓,如呼延(匈奴部落名、官職名)、宇文(鮮卑部落音譯)、慕容(鮮卑部族音譯)等姓氏。
三、階層不同,名和字差異
秦朝貴族士大夫以氏代姓,但是取名用字依然沿用先秦的名字宗法,有名有字。出生取名,成年后行冠禮后取字,名與字意義相聯,承襲戰國體例。社交稱字不稱名,直呼名是不敬;名由長輩、君主稱呼。如楚霸王屬于六國貴族后裔,項羽是楚國名將項燕的孫子,名籍,字羽。
平民基本有名無字。比如漢高祖劉邦兄弟,只是按排行稱謂,有名無字:老大劉伯(早死無名),老二劉仲(劉喜),老三劉季(劉邦)。再如開國大將韓信、蕭何、周勃、英布等都是有名無字。
更底層的奴婢刑徒甚至沒有姓氏。名字也極其極簡直白,常用排行、賤字、物象。部分人甚至只有稱呼,刑徒、罪人常被冠以賤稱。如秦末名將英布,本姓偃,英是氏,受黥刑后又稱黥布。
四、單字名占主流
春秋戰國時期由于字的存在,大多人的名字以“單名雙字”形式存在,不過雙名依然不在少數。秦朝則是以單名為絕對主流,雙名式微。上至帝王宗室、將相貴族,下至官吏士卒,幾乎全用單名,以單字名為正統,如趙(嬴)政、李斯、王翦、蒙恬、章邯等。雙名則被視作鄙俗,亦或是無姓氏之人的俗稱。
五、嚴格避諱制度
先秦避諱一般是死后避諱,而秦朝統一六國后,開創了正式避諱制度(主要是避皇帝諱),而且是生前強諱,入律嚴懲。
比如舉國避帝王名諱,始皇名政,故下令改“正月”為“端月”,不單獨避 “嬴”或 “政”,但 “正/政”必避,民間、文書禁用。民間黔首、徒隸不得名 “秦”;已名者必須改名,違者貲二甲(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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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取名用字偏好
秦朝自商鞅變法起,崇尚法家,重農抑商,廢除世卿世祿制,推行軍功受爵,民風質樸強悍,因此在取名用字風格上和漢代尊儒差異極大。
首先是主流偏好勇武、征伐、強健類,名字帶起、疾、武、賁、勝、猛、悍、勇等非常普遍,如如白起、馮去疾等;
另一種傾向是渴望建立功業表明志向類,如名字有政、良、嘉、成、安等;
再一個就是延續戰國風氣,人名、稱謂中多見子、客,多用作美稱或指代門客、游士。
七、秦朝稱謂習慣
秦朝對人的稱謂習慣,沒有后代“姓+名”的格式,一般用“身份前綴+名”或“氏+名”的格式。前綴主要有爵位、官職、籍貫(可大可小)、身份(刑徒、黔首)等,也有幾種情況同時使用的。
一般情況下,秦代正式稱謂(公文、史籍、戶籍、簡牘)優先級中,官職>爵位>純身份 / 籍貫。若有官稱必先稱官職,若無官職而有爵位,則稱爵位,若無爵位則稱身份,平民也可僅稱“男子”或“女子”之類。
如“官職+爵位+人名”:丞相徹侯李斯、郡守公大夫李信、縣令上造張倉;
如“爵位+官職+人名”:關內侯將軍蒙恬、公乘縣尉趙亥、大夫鄉嗇夫董吾、公士屯長陳勝等;
如“官職+人名”:丞相李斯、將軍蒙恬;
如“身份+人名”:公子扶蘇、公子中庶子(近侍官)胡亥、;
八、秦朝女子姓名特點
秦朝對女子姓名記載不多,總體上沿襲先秦時期的“稱姓不稱氏”原則,和男子稱氏不稱姓正好相反。主要原因還是姓用來“姓別婚姻”。常見格式“排行+姓”,如孟嬴、孟姜、仲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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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1榆木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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