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雙減”政策,進一步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高安市教體局現向社會公布2026年高安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在此溫馨提醒廣大學生和家長:
一、認準合規培訓機構
請家長在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選擇同時持有《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且證照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的合規培訓機構。凡證照不全、無證辦學的機構,均為違規的“黑”機構,且存在退費難、教學質量、場所安全等無保障的隱患,請堅決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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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許可證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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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樣本)
二、自覺抵制違規培訓
請家長不要讓孩子參加任何形式的隱形變異學科培訓,不參加以托管、AI自習室、一對一、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研學、銜接班、作業輔導等名義變相開展的學科類培訓;不參加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以“素質拓展”“思維訓練”等名義超范圍組織的學科培訓;不參加在職教師組織或參與的有償補課。正規機構不會開設在居民住宅樓、車庫、地下室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場所,此類培訓場所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請勿讓孩子參與。
三、理性繳納培訓費用
請家長在支付培訓費用時,通過教育部“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進行網上購課,切勿把資金轉入培訓預收費監管賬戶以外的任何賬戶(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寶等)。同時,要簽訂培訓合同,仔細閱讀培訓內容、收費退費等條款,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繳納費用前,要詳細了解培訓機構的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等,不要一次性繳納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并索要繳費票據、憑證等。
四、培訓消費糾紛處置
一旦出現消費糾紛,請收集整理培訓合同、付款憑證、聊天記錄、促銷活動宣傳頁面等,便于與培訓機構協商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監督舉報違規行為
規范校外培訓行為事關孩子的健康成長和教育事業發展大局,需要廣大家長們的積極配合。如發現校外違規培訓行為,請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反映情況,聯系電話:0795-5294507,我們將聯合有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讓我們共同營造全市良好的校外培訓環境,感謝您的支持!
附件:高安市2026年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xlsx
高安市教育體育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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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高安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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