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瀟湘晨報·晨視頻《晨意幫忙》報道,長沙消費者在好潤佳超市買到發霉果醬,要求賠付1000元,門店回應稱,他們也是受害者,要找經銷商維權;經銷商稱愿意賠付500元。雙方協商一度陷入僵持。
7月2日,好潤佳開福店主動聯系熊女士溝通,正視本次售后處置拖沓問題,充分尊重消費者合法訴求。最終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門店全額退還果醬貨款,一次性支付1000元現金賠償,現場簽訂和解書。
“超市的態度很好,我后續還是會在好潤佳購物。”熊女士對處理結果表示認可。
當天,好潤佳開福店店長王兵兵向記者介紹,涉事果醬為西班牙進口產品,門店進貨手續齊全,完整留存供應商資質、出入境檢疫證明、廠家質檢報告等全套索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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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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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報關單。
“我們和經銷商共同核查,推測是運輸過程中漏氣或者瓶蓋松動,導致果醬霉變,并不是同批次產品存在批量質量缺陷。”王兵兵說。
目前,超市已經全門店下架英雄牌全系列果醬,工作人員對店內其余品牌果醬、沙拉醬逐瓶核查。
王兵兵說,公司一直將商品品質視為企業生命線,此次事件暴露了售后溝通不到位、響應不及時的問題。為此,超市將推出兩項整改措施:一是建立24小時售后硬性規定——凡確認在好潤佳購買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須在24小時內完成處理;二是強化商品日期管理——對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提前處理,加快周轉以保持新鮮度。
“也歡迎消費者來此監督。”王兵兵說。
律師解讀: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胡宇哲分享,超市在向消費者承擔賠償責任后,能否向供應商/生產者全額追償,關鍵在于超市自身對產品的最終缺陷是否存在過錯。
如果超市無過錯,比如超市已經履行了法定的進貨查驗義務(如檢查了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資質的書面憑證等),并且對商品的內部霉變問題確實是“不可能”在入庫、上架時通過常規手段發現(例如,果醬瓶口封閉完好,肉眼無法看出內部霉變),那么超市最終承擔的賠償責任,可以全額向供應商或生產者追償。
但如果超市有過錯,比如未發現商品已經明顯過期、包裝破損;進貨查驗記錄不完整、不規范;未按規定溫度或條件儲存導致商品變質。在此情況下,超市可能需要對自身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無法向供應商/生產者追償全部損失。法院可能會根據超市的過錯程度,酌情減輕供應商/生產者的賠償比例。
(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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