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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南寧市民梁先生反映稱,
他在貨拉拉下單,
要送一臺蘋果牌的手機,
價值近8000元,
可配送的騎手半道上就沒影了,
電話也打不通,
要送的手機也不翼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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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中午1點多,梁先生在貨拉拉平臺下了一份同城配送訂單,將手機從南寧昊天數碼港配送至新際路的一個小區。梁先生說,配送騎手于下午1點51分接單,直到下午3點45分才完成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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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民 梁先生:騎手自己在平臺上面點擊訂單完成,然后進行關機失聯,我們沒有收到手機。
隨后, 梁先生將情況反映給貨拉拉平臺,平臺表示也無法聯系到騎手。當晚8點多,梁先生報了警,他認為平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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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民 梁先生:我們是通過app上下的單子,而不是說我們直接給騎手去直接送貨,這個我覺得平臺負有一個非常大的監管的責任,還有平臺審核的一個責任。
不過,貨拉拉平臺認為責任應歸于那位屬于第三方合作關系的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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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錄音 貨拉拉客服人員:您現在是要求平臺先去墊這個錢,可能確實無法先直接去墊資,先生。
律師表示,在此案例中,平臺應當負相應的責任,如果平臺拒不賠償,梁先生也可以走司法途徑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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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乾律師事務所律師 黃希楠:像梁先生的這個情況他可以同時向騎手和平臺主張權益,如果平臺沒有提供騎手的真實姓名、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話,那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平臺是需要先賠償梁先生損失的。即便平臺已經提供了上述的信息,梁先生也可以在訴訟的時候把平臺列為被告來主張權益,那除了訴訟的方式,梁先生也可以嘗試向行政機關投訴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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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聞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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