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羨慕梁安琪手握巨額財富,卻很少有人看透一件扎心事實:她跟何鴻燊相伴幾十年,始終沒有法定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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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早在1987年就實行一夫一妻法律,1989年梁安琪被公開稱作“四太”,從法律層面來說,兩人根本沒辦法登記結婚,一旦領證就屬于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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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黎婉華是賭王合法登記妻子;二太藍瓊纓是1957年按舊時規矩納妾,法律認可妾室身份;三太陳婉珍、梁安琪都只是同居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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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梁安琪身家三百億其實是坊間傳言,她真實大量財富,是自己抓住機會做生意、投資房產賺來的,不完全靠賭王贈予。當年她干脆拒絕固定生活費,只想要做生意的資源,眼光確實毒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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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她錢多就無所謂名分,但法律不會講人情。沒有結婚證,就沒有法定配偶繼承權,所有資產保障全靠何鴻燊生前主動安排股權、信托。當年何家爆發激烈爭產風波,這也是重要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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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梁安琪是清醒的聰明人,知道時代法律擺在眼前,結婚證根本求不來,索性攥緊實打實的生意和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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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也忍不住懷疑,如果有重新選擇的機會,手握巨額財富的她,會不會也想要一份受法律保護的名分?豪門財富看著光鮮,背后的身份枷鎖普通人很難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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