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樹陰濃夏日長,暑期消費正升溫。與線下研學旅行、休閑娛樂的熱潮涌動一樣,未成年人網絡消費迎來高峰。相關統計顯示,暑假正是未成年人網絡消費糾紛高發時段。
“直播打賞的錢能要回來嗎?”“游戲充值退款是全額退嗎?”一段時間以來,未成年人網絡消費問題引人關注。數據顯示,北京互聯網法院受理涉未成年人網絡糾紛案件的年收案量從2021年的50件升至2025年的997件,收案數量增長近20倍。其中,主要案件類型為網絡服務合同糾紛,多為未成年人游戲充值、直播打賞等非理性消費引發的退款糾紛。
糾紛為何頻發?我國未成年網民規模已達1.96億人。觸網年齡不斷降低,而網絡平臺“一對眾”的經營模式,容易在同一類問題上引發大量同類型案件,且案件涉案標的額差較大。據北京互聯網法院統計,直播打賞類糾紛個案最高金額達650余萬元,游戲充值案件單案最高金額超64萬元,有的未成年人在抽獎小游戲、盲盒消費中短期即充值數十萬元。
觸網場景持續拓展,新型風險也不斷涌現。除了游戲充值、直播打賞等傳統領域,未成年人還活躍在社交互動、漫畫閱讀、盲盒消費、連麥交友、休閑小游戲等新興網絡服務場景中。以“氪金”為例,有的免費游戲專門設計內購模式,通過抽卡、購買皮膚或道具等方式,誘導用戶過度消費。此外,盲盒抽取、充值返利、投機性玩法、社交綁定打賞等誘導性消費模式層出不窮,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抵抗能力。
此類消費糾紛頻發,不僅反映出家庭監護存在不到位的情況,也暴露出部分平臺在防沉迷機制建設、消費限額管理、內容審核等方面存在短板。現實中,不少平臺的“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虛設,身份識別流于形式,消費限額缺乏剛性約束。出了糾紛,家長舉證難、維權難,平臺一句“無法證明是未成年人操作”就把責任推了回來。
法律法規對此都有非常明確的要求。根據民法典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進行大額充值要由其監護人代理或經監護人同意、追認。對于網絡平臺,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規定,網絡游戲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務中的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
保護暑期未成年人網絡消費權益,家庭是第一道防線,家長要當好“引導者”,引導未成年人正確認識網絡消費行為,培育形成正確消費觀念;同時也要當好家庭錢袋子的“守護者”,熟練掌握智能設備“未成年人模式”應用、支付密碼保管、支付賬號管理等關鍵技能。
網絡平臺應嚴格遵守法律要求,持續完善未成年人友好型網絡環境。例如,有的平臺公布2026年暑期未成年人游戲限玩日歷。根據其規定,2026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未成年人僅可在每周五至周日20時至21時登錄游戲。在及時更新“未成年人模式”應用的基礎上,平臺各方應增強產品適配性,完善賬號識別、糾紛處理等機制,減少未成年人非理性網絡消費行為的發生。
暑假要放松,但也不能松懈。家長守好第一道門,平臺守住技術關口,監管部門守牢制度底線,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網絡消費安全防線,才能讓“小網民”們過一個安全、快樂、充實的暑假。(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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