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7月6日消息,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公告,明確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政策,取消對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免征車船稅政策。
這是車船稅15年來的首次重大調整。
此次調整不分新舊車輛,存量、增量車型全部統一征稅,不再享受稅費減免。
此前已列入第四批至第六十四批《目錄》的節能、新能源汽車,不論是否轉讓,可繼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
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相關條款同時廢止。
對于商用車,客車(核定載客人數9人以上)按輛征收,稅額幅度為480元至1440元;貨車按整備質量征收,稅額幅度為每噸16元至120元,具體適用稅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因沒有排氣量,不屬于車船稅法規定的征稅范圍,不受此次政策調整影響,仍不征收車船稅。
乘聯分會秘書長崔東樹7月5日撰文稱,"本次節能與新能源車船稅政策調整,是國內汽車行業油電同權改革落地的標志性一步,也是新能源產業從政策扶持期全面邁入市場化成熟階段的關鍵稅制優化。"
他認為,此次改革有利于純電動化的發展趨勢,完全契合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市場化均衡發展的長期方向。
崔東樹表示,油電同權不是一刀切均等化,而是依據技術屬性、排放特征、使用場景,建立權責匹配、稅負公平的汽車稅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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