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段視頻在社交平臺上熱傳:沈陽萬泉公園內,一處游樂設施突發故障,伴隨一聲巨響, 2名游客被直接困在了半空中。
現場畫面看得人揪心——座椅懸停在高處,被困者進退不得,下方有工作人員疑似正在緊急施救。
視頻一出,評論區立刻炸開了鍋。有網友猜測:“是不是供電出了問題?”
事實究竟如何?人救下來了嗎?
園方回應:變壓器故障,手動搖下來的
7月6日,瀟湘晨報記者以游客身份聯系上萬泉公園工作人員。對方承認,確有此事。
“外面停電了,變壓器出了問題。”工作人員語氣平靜,表示被困游客“人沒事”,甚至補了一句,“停電正常。”
那人是怎么脫險的?
工作人員解釋,停電后,現場人員馬上啟動應急方案:手動將游樂設施搖了下來。“設備有這個功能,搖下來就行了。”
到這里,雖然“停電正常”聽著有些刺耳,但好在有驚無險,應急措施也算到位。可接下來的話,才是真正引發爭議的爆點。
“半小時弄下來,就不算事故”?
在描述救援過程時,園方工作人員說了這樣一段話:
“游客被困三五分鐘,游樂行業半小時弄下來就不算事故。”
輕飄飄一句話,瞬間點燃了網友的情緒。
——“合著只要沒掛夠半小時,就是白困了?”
——“行業默認規則,比人命還大?”
——“這回應簡直是把風險當成理所當然。”
面對質疑,大家真正擔心的其實不是這“三五分鐘”,而是園方把僥幸當成常態,把驚險當成無事發生的態度。
確實停電了,但這不是免責金牌
沈陽市電力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7月5日15時12分至20時,萬泉公園所在區域確實發生了停電。
也就是說,故障的直接誘因是外部供電中斷。
但停電就能把責任一筆勾銷嗎?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給出了明確說法:法律上根本不存在“滯留30分鐘內施救就無需賠償”的規定。
劉明指出,園區因供電故障導致游客高空倒掛,屬于經營過錯。按照民法典,只要游客因此產生了身體損傷、精神損害、誤工費等實際損失,園區就應當進行相應賠償。
換句話說,“行業說法”終究代替不了法律規定。游客可以慶幸沒有受傷,但絕不能因為“救得快”就被剝奪追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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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險過后,更該補上的是安全漏洞
游樂設施一旦出事,往往就是人命關天。這次萬幸——停電、懸停、手動救援,鏈條上的每一個環節都沒徹底崩斷。
可“人沒事”和“真安全”之間,隔著的不只是一次僥幸。
一句“半小時弄下來就不算事故”,暴露的更是對安全標準的自我矮化。事故的定義,從來不該用時間長短來衡量,而應看是否讓游客暴露于本可避免的危險之中。
希望園方這一次不只是口頭“正常”,而是真正排查備用電源、應急流程,把游客的生命安全放在“行業規則”的前面。
對于“半小時不算事故”的說法,你怎么看?如果是你被困在半空,還會覺得這僅僅是個小插曲嗎?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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