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假期,筆者去某大型超市購物發現,無論是煙酒禮品、日常用品,還是蔬果熟食的價格都比一般的小型超市貴很多,比社區團購更貴。價格雖高,但絲毫不影響消費者的購物熱情,買起東西來有的連價格都不看直接扔購物車。放眼望去,超市里面人頭攢動,各個結賬臺前也擠滿了人。
筆者一邊感嘆超市生意興隆,一邊羨慕市民花錢不眨眼。直到結賬的時候看到,老年人,年輕人,甚至小孩子,手都拿著幾張商場的購物卡,這張不夠刷那張,挨著試,刷夠為止。
超市之所以明目張膽把東西漲價賣,消費者照樣買單,原因在購物卡上。它具有壟斷性、局限性和隱蔽性,首先,此卡只能在該超市使用。其次,一旦售出不能原價退費,只能折價退,甚至折半退,從而滋生了回收購物卡的中介。最后很關鍵,該商場的購物卡不記名,不掛失,也就是沒有進行實名制認證。
商家心知肚明企業和個人辦理購物卡多是送禮用,公家單位是發福利用。持購物卡來消費的人必定是收卡人或是家屬,卡在手里想變現損失大,丟失損失更大,不買白不買,反正花的不是自己的錢。商家正是抓住持卡人的消費心理,才敢堂而皇之賣高價,因為你只能在我旗下的店鋪消費,只此一家別無他處。
購物卡賣出去了,主動權就掌握在超市商家手里了,商家無論采取什么套路,最終他們都是大贏家。商家賣加價商品對于持購物卡消費的人來說倒是無所謂,可是對于普通消費群體就是一種傷害。筆者建議,商家對此應該區別對待,同樣的產品設置一個購物卡消費價和普通消費價,畢竟咱們普通老百姓掙點錢不容易呀!
其實生活中不難發現,不僅是線下商場這么操作。一些網上商城也推出送禮用的福利卡,里面的錢不叫錢,叫某豆某幣。尤其是網上商城里面的東西貴的離譜,你愛買不買,就是這個價,而且福利卡是有期限的,過期不用自動作廢,就問你們這招狠不狠!
商家為購物卡設置霸王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那么大家送禮發福利時,為何還是如此鐘愛于它?核心在于它的隱蔽性,因為辦理小面額的購物卡不用實名制,說白了馬路邊上撿到的照樣能用,根本不存在任何風險。弱弱的問一下,這樣的購物卡你能不愛嗎?
關于購物卡實名制問題,早就有相關《辦法》出臺:“個人或單位購買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購買不記名預付卡1萬元以上的,應當使用實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發卡機構應當識別購卡人身份,核對有效身份證件,登記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影印件。”
而現實銷售中,商家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以買1萬元的購物卡為例,不提供身份證也沒事,給錢還能不賣嗎?于是乎他們把1萬元面額的購物卡分解成10張1千元的就萬事大吉了。
怎么才能堵住這個漏洞?就像當年手機卡泛濫時,采取實名制認證一樣,誰辦卡誰提供身份證件,誰用卡誰負責。辦理購物卡也如此,只要辦卡不管面額大小,必須提供購卡人身份證件。同時,有關部門應把辦理購物卡的商場嚴格納入監管監察范圍,定期巡視巡察。(記者 許如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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