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被殺了。
警方在發現尸體的地點附近拉起了警戒帶,迅速展開勘查。
法醫秦明(下文稱:老秦)拎著勘查箱,穿好鞋套,戴上口罩、手套和頭套,走進了被層層包圍的現場。
奇怪的是,他并沒有急著去看尸體,而是踩著勘查踏板,細細看起了現場的痕跡。
老秦一會兒看看地上的血,一會兒研究研究現場的血指紋,甚至還掏出尺子量了量地上的拖擦痕跡……
奇怪,這也是法醫的活兒嗎?
難道老秦是看林濤太辛苦,想把痕跡檢驗師的活兒都給干了嗎?
哈哈,并不是。
法醫可不是只做解剖的工作,否則他們足不出戶,待在解剖室就足夠了。
他們來到犯罪現場,必然有他們的理由!
今天這篇小科普,咱們就一起進入駭人的案發現場,近距離揭秘法醫在勘查現場時的神秘操作。
第一個案發現場:逆流而上的血
雨夜,一個老人赤足死在了蘆葦蕩里,在他周圍,還有一圈圈的足跡。警方趕到時,老人還有生命體征,但剛一送到醫院,老人就不治身亡了。
現場的警察,對于老人的死是意外還是他殺,有了不太一致的看法。
痕檢人員說,蘆葦蕩里只找到了同一個人進去的足跡,沒有出來的足跡,死者剛好又倒在足跡中央,怎么看都像是老人夜半誤入蘆葦蕩,因迷路不小心摔跌磕到頭,最終救治不及時而死亡。
法醫經過現場的觀察后,卻發現了不少疑點。
事發當晚下過雨,蘆葦蕩里泥濘不堪,如果老人在其中跌倒,那他的面部和前襟應該沾有泥土,可現實情況并非如此。
而蘆葦蕩里也沒找到帶血的石頭,這些都證明老人可能不是在蘆葦蕩里摔傷的。
初步尸表檢查后,還發現老人的前臂有他人留下的指甲印痕,可以確定那是新鮮的生前損傷。詭異的是,老人頭部已經干掉的血跡,居然是“倒流”的!
假如老人摔跌在地,中間可能有翻身或坐起來的過程,這時他的血跡流向最多是從額頭處流向額側或是鼻梁。但他額頭傷口處的血卻向上流向了發際線,還風干了固定了形狀,這說明老人受傷后曾有過很長一段時間頭朝下的過程。
通俗點說,這個老人在受傷流血后,還在現場倒立了好一會兒,才可能留下這樣的血跡。在沒有外力的干擾下,這可能嗎?
也許這個現場還存在第二個人。這個人,應該能解釋老人是怎么死的。
這起案件,絕不是像表面看起來的那樣簡單……
對死者進行尸檢后,法醫又發現死去的老人生前曾遭人束縛,還被揪住頭發反復將頭撞向一個平面物體,導致了顱腦損傷,后又因救治不及時引發了死亡。老人額頭上逆流的血,應是被人扛進蘆葦蕩時形成的。
蘆葦蕩只是拋尸現場,而非第一案發現場。
有了這些發現,其他警察又對該案進行了更加細致的調查和分析,最終抓獲了死者的干兒子。
在他的家中,警方終于找到了老人遇害的第一現場,還原了案件的真相。
法醫在現場觀察痕跡,再對比尸體上的線索,就能判斷出發現尸體的地方,是不是案件的第一現場。
這是法醫勘查現場的重要目的之一。
第二個案發現場:樓道里的“幽靈”
一對母女慘死家中,現場非常慘烈,滿地都是血。
年僅五歲的女兒被刺了十八刀,受害的母親則下半身赤裸躺在客廳的沙發上,生前還遭遇了性侵。據說家里還丟了三四萬塊錢。
但丟錢的事情,是受害女子的丈夫小趙事后說的。
好巧不巧,案發的半小時之后,小趙也報了警,但他報警的不是兇殺案,而是搶劫案,他說自己被搶劫了,但搶劫他的人他不認識,也跑得沒了蹤影。
世界上會有這么巧的事情嗎?
經過初步了解,警方確認小趙夫婦的感情早已破裂,二人正在分居。而在小趙獨居的公寓里,還發現了疑似兇器的刀具。
母女二人的鄰居又作證說,沒看這對母女和陌生人有過接觸,案發時也沒有可疑的人接近或者尾隨她們。
事發公寓的門窗都沒有被撬壓過的痕跡,因此丈夫小趙的作案嫌疑非常大。
難道是小趙和平進入現場,殺害了母女二人,還賊喊捉賊?
但現場的地面載體條件不好,兇手還戴了手套,痕檢沒發現具有鑒別價值的足跡和指紋。就算懷疑是小趙干的,也得有依據吧?母女遇害的地點是在二樓,為了查清真相,負責該案的法醫和痕檢一起在現場周圍進行了勘查,最后在三樓和四樓樓梯之間的平臺上,有了新發現。
那里停放著一輛滿布灰塵的自行車,上面卻有一片非常新鮮的擦蹭痕跡。這痕跡從痕檢角度說并沒有鑒定的價值,法醫卻從中發現了端倪。
平臺很寬敞,自行車很臟,常住在這里的人會主動繞開,如果兇手長時間潛伏在此,難免會碰到自行車,形成擦蹭痕跡。如果小趙是兇手,他有很多種方式可以進入自己的家中,又何必要潛伏在自己家樓上等待時機呢?
所以,兇手應該不是小趙,而是另有其人。
這似乎也解釋得通,為什么門窗未被破壞,母女二人未被人跟蹤,兇手卻進了門,也許兇手就是趁著死者母女倆最不設防的開門瞬間,闖進去實施了犯罪。
法醫發現的這抹痕跡很輕,卻轉變了案件調查的方向。
順著這條思路,警方換了調查的方向,很快找到了真兇。
這個案子中,因為載體不好和兇手具有反偵查意識,痕檢發揮出的作用有限。
這并不代表現場的痕跡毫無意義,法醫勘查現場的另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結合現場的痕跡和尸體檢驗的結果,還原案發的經過,輔助案件偵辦。
第三個案發現場:看不見的乘客
安靜的龍番湖面上有一條安靜的漁船,安靜的船艙里有六具背包客的尸體。他們安靜地擠在一起死去,像某種恐怖的儀式。
現場很干凈,沒有打斗的痕跡,只丟著幾個寫有500g字樣的塑料袋。
初看,六個人不是凍死的,不是病死的,不是被毒死的,身上也沒有明顯的傷痕,到底是什么原因能讓六個人同時死亡呢?
法醫和痕檢在船舷上發現了一些帶著桃樹葉的泥跡,看起來像鞋印。痕檢將這半枚鞋印和甲板上的泥跡提取,拼成了一個鞋印,但死去的六名背包客鞋底都很干凈,也沒下過船。這個鞋底沾泥的鞋印的主人,很可疑。
除此外,現場沒有找到其他可疑的痕跡。
初步尸檢時,法醫發現男死者的隨身物品、衣物都完好,只是找不到錢包和手機,而兩名女死者居然把隨身的值錢物品藏進了內褲里——這也許說明,這是一起侵財案件!
六名死者都死于二氧化碳中毒,現場的塑料袋可能是清潔船舶的工人用來裝干冰用的——兇手的身份范圍被大大縮小了,這應該是一起謀殺案。
可大家都想不通,六名死者,四男兩女,為什么被威脅后,就乖乖交出財物?
而兇手似乎是當著他們的面放干冰殺人的,他們為什么不跑?
法醫分析后認為,死者不跑,一是不知道干冰有那么危險。一般人或許都知道干冰分解后會變成二氧化碳,但不太可能知道高濃度的二氧化碳是很致命的。
二是死者不敢跑,因為出了船艙可能更危險。如果兇手只有一人,他的威懾力怎么能有這么強大呢?如果兇手不止一個人,那女死者往內褲里藏錢的時候怎么能瞞過他們的眼睛?更何況,現場只有一個外來者的鞋印,如果還有別的人,他們怎么完全沒留下痕跡?
法醫根據現場的情況,做出了一個大膽的假設:兇手只有一個人,但他手里有槍。
作為遠距離就能傷人的武器,槍的威懾力巨大,也是因此,持槍的兇手才能讓船里的六人都不敢反抗。且因為兇手只有一人,他雖然持槍但控制力有限,船里的女死者才有機會把財物藏進內褲里。這也符合之前警方對案情的還原和刻畫。
法醫的這個推斷,進一步縮小了偵查范圍。家里有干冰的、足跡能比對上的、去過桃樹林的、有槍的人,最具有嫌疑。
很快,兇手便落網了。
法醫通過勘查現場,不僅能確定兇手人數,刻畫兇手體貌特征、職業特征和心理特征,有時候還能推斷出隱藏的兇器。
回顧一下今天聊到的三個案子,我們就可以發現,法醫勘查現場有很多重要的意義:
判斷是否是第一現場;還原案發經過;刻畫兇手的作案心理、職業、體態、推斷兇器……
其實法醫的現場勘查也是一門正經學問,叫作《法醫現場學》,其中容納了心理學、社會學、痕跡檢驗學等知識點。
大家以后可別說法醫只會看尸體啦,他們懂的真的非常多哦!
看完這篇科普,覺得自己漲知識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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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稿:羽飛;編輯:包包、魯魯修;質檢:天空;排版:CC
題圖&配圖來源:《螺旋》《槍王》《一定要抓住》《哭泣的男人》電影海報.豆瓣電影、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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