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止使用童工的告知書
潮陽區各用人單位,各位家長(監護人):
暑期到來,我區餐飲、快遞及手工勞動密集型等行業非法使用童工的現象呈上升態勢,為切實維護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規范勞動用工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禁止使用童工的相關規定告知如下: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
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招用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保護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得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或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受教育等方面權利的監護職責。
學生實習一般應由學校組織,學校、實習單位和實習學生應當簽訂三方協議,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通過中介機構(含勞務派遣機構)或者個人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
請各用人單位自覺依法用工,拒絕使用童工!各位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責任,做好未成年人保護的第一道防線!讓我們共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共筑未成年人保護的堡壘,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營造關愛未成年人、依法用工的良好社會氛圍。
潮陽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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