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我們現在的輿論場是聲音的市場,不如說它是批評的市場。
當然,不管是聲音的市場,還是批評的市場,它適應的原則,都應該是多元化。
也就是傳說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但是我覺得,給批評的市場,分一下種類,很有必要。
第一種分類,公共批評與社會批評。
要區分這兩者,很簡單,身份區別。
發出公共批評的屬于知識分子。發出社會批評的乃是社會大眾。前者的批評屬于知識分子的義務,后者的批評屬于公民的權利。
什么叫知識分子?
或者說知識分子內含兩個先決條件。第一是知識的威權,第二是公共關懷。由于具有知識,所以批評才有威權與可信,才有前瞻性全面性客觀性。否則就是一般民眾的個體牢騷。而且這種批評之所以定位是公共批評,在于知識分子的公共關懷。這種關懷可以超越個人利益,集體利益,民族利益,國家利益。比如1861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法國作家雨果發表著名的抗議信,信中除了把英國罵作強盜,更重要的是把法蘭西也稱作強盜,罵自己的國家野蠻……一般的看法,只能看到雨果對中國的同情,卻看不到,法國知識分子與法國政府的對抗性站位。當然,還有法國政府對法國知識分子的寬容。
所以,也不是誰都可以做知識分子的。有知識沒有公共關懷,沒有公共批評,那只能叫學者,不能叫知識分子。
薩特說過:當一個科學家在實驗室里進行核試驗研究時他不是一個知識分子,而當他在反對核戰爭的請愿書上簽名時就是一個知識分子。那我們也可以說,韋東奕在教室里做題的時候,他不是知識分子,而當他公開批評中國的教育,反對把孩子制造成做題機器的時候,他就是知識分子了。
所以,唯有知識分子,才是公共批評。而社會大眾,就只能是社會批評。這種批評,更多的關切到個人利益,與個人情緒。所以你會發現,社會批評,有時候更多的是個體情緒的發泄。與理性,與客觀真實中立等新聞倫理沒有一毛錢關系。
所以我們這里有必要引入第二種分類,官媒與自媒。
官媒與自媒,都可以叫媒體。
媒體人稱第四權。無冕之王。
就是在立法司法行政這三大權之外的第四種權力:媒體的監督權。正由于是第四種權力,所以媒體的新聞倫理是客觀真實中立。第一你提供的信息為真,第二你盡量不要輸出價值觀,如果非要輸出,請保持價值中立。
很遺憾,民眾在面對官媒的時候,有個發展階段。最早是盲目相信,后來是啥也不信。這兩種其實都不好。盲目相信,失卻了自我判斷,不知道何為假。啥也不信,其實還是失卻了自我判斷。不知道何為真。真假都判斷不來,那你在公共事件中,能充當什么角色呢?
現在人人手機,人人自媒體的時代。自媒體甚至沖擊了官媒陣地。在大量公共事件熱點事件中,自媒體反而引領了社會批評,吸引了大量的受眾。
但自媒體魚龍混雜。第一是自媒體主人身份與素養參差不齊,有知識分子,更有一般社會大眾;第二是自媒體的新聞倫理,客觀真實中立,更難保證,全靠個人自覺。第三是自媒體的經營動機,有些自媒體就是迎合社會情緒,收割社會情緒的,甚至也可能它本身就是發泄個人情緒的。第四,自媒體最讓人頭疼的,是信息真假判斷方面的無能,導致每有熱點事件,保證是謠言遙遙領先。
每有社會熱點事件發生。基本上四種類型全出動。官媒與自媒。
公共批評與社會批評。再加一個謠言在空中飛。
這構成了我們目前的互聯網輿論場。熱鬧是熱鬧,但熱鬧過后一地雞毛。真的信息沒有得到傳播,受眾思維與判斷能力沒有得到提升。
對于受眾來講,你至少分得清四種類型。什么是公共批評,什么是社會批評,哪個是官媒,哪個是自媒。你更要分得清,哪個是謠言。否則,每一次公共事件之后,別人都散場了,唯有你,跟諸葛亮的草船借箭一樣,身上中了無數的謠,那你可真是謠謠領先了。
輿論場,考驗大眾的就兩個能力:
第一個是搜尋信息的能力,第二個是判斷信息真假的能力。而這兩個能力,都需要常識、邏輯做輔助工具。
可惜,常識與邏輯,向來是我們的短板。
所以,輿論場如我們這般熱鬧的,在很長的時間內,還會是一種常態。
當然,輿論場最終會鍛煉大眾的思維與判斷,只不過,我們需要時間與耐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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