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敢做,一個敢告,整個事件比網絡小說還魔幻。
王生(化名,廚師)與朋友程某(化名)的女友小水(化名)經程某介紹相識。2021年7月,小水入職王生工作的店鋪后,一周內兩人自愿發生兩次性關系(聊天記錄證實曖昧互動)。
2021年7月23日凌晨,王生進入小水房間求歡被拒后離開,現場遺留避孕套。小水告知程某及朋友田某,田某冒充小水“表哥”向王生索賠3000元未果,隨后以“騷擾”報警(未提強奸),但警方報捕時定性為“強奸未遂”。
主要依據小水單方陳述,一審二審,法院以強奸罪(未遂)判處王生有期徒刑10個月。
四年之后的2025年7月,廣東省高院撤銷原判,改判無罪,理由為“證據鏈不完整,無法排除合理懷疑”。
廣東省高院從證據缺陷角度推翻原判,關鍵點包括:
被害人陳述可信度崩塌;
小水隱瞞前兩次自愿性關系,后改口稱“醉酒被迫”;
配合程某、田某虛假陳述田某為“表哥”;
案發后微信記錄顯示其發“算了,沒事了。睡吧”,無報警意圖。
現場無打斗痕跡、小水無新傷痕(膝蓋淤青被證實為舊傷);
聊天記錄僅證明王生進入房間遭拒,未印證強奸故意或暴力手段。
還有一點是程某與田某等勒索嫌疑成立:
王生被羈押后,小水向其姨媽索要10萬元作為撤案條件(聊天記錄留存),案件存在“索財未果后升級指控”的敲詐特征。
最終,法院認為一審二審違反“疑罪從無”原則:僅有被害人單方陳述,無其他證據補強,無法排除“誣告勒索”的合理懷疑。
此外,本案中似乎還存在審理瑕疵:
一審法院曾要求補充偵查(如核實聊天記錄),但檢方堅持起訴;
二審未開庭即書面維持原判,未審查證據矛盾。
目前,雖然沒有立案信息,但小水等人涉虛假陳述及勒索嫌疑。
相關人士認為:王生與朋友女友發生關系的行為,雖不構成法律強奸,卻踩中“朋友妻不可欺”的社會倫理高壓線,為后續誣告勒索埋下禍根——當程某知情后,羞憤極易轉化為報復動機(唆使索賠、升級指控)。
王生將“既往自愿”等同于“持續許可”,在第三次凌晨求歡遭拒時,仍以“前兩次都行,這次為何不可?”的邏輯強闖私密空間,也是一個流氓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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