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近日,四川省宜賓市
江安縣陽春鎮
發生一起
電動三輪車行駛中突發爆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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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畫面記錄
涉事電動三輪車車身底部
突然冒出濃煙
車輛隨即失去動力
駕乘人員察覺異常后
成功跳車撤離至安全區域
從冒煙到整車被明火猛烈吞噬
整個過程僅用時1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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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初步調查
該電動三輪車存在違規改裝情形
同時搭載了鋰離子電池組與鉛酸電池組
事故造成車上兩名人員受傷
其中一人全身多處燒傷
另一人雙手燒傷
初步判定
起火原因系車輛電氣線路故障
或混搭電池組異常所致
事故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電池混用,為何如此危險?
鋰離子電池與鉛酸電池在標稱電壓、內部內阻及充放電性能方面存在顯著理化特性差異。若將兩類電池直接并聯混用,回路間易形成內部環流,造成電池組長期過載、異常發熱;同時,內阻參數不匹配會引發支路電流分配嚴重失衡,進一步大幅提升電池熱失控誘發概率。
電池一旦熱失控起火,會呈現迅猛燃燒、瞬時轟燃特征,并伴隨大量有毒有害煙氣釋放,人員有效避險逃生窗口期極短,僅為數秒,極易造成人身傷亡。
事實上,這起事故并非孤例
因違規改裝、使用非標電池
引發的車輛火災
已有多起血的教訓
01
今年3月,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產品責任糾紛案。外賣員小李(化名)花2400元從屠某處購買了一塊個人組裝的60V鋰電池。僅兩個多月后,該電池在深夜于屋內突然爆炸,引發火災,造成小李體表特重度燒傷面積達51%、呼吸道重度灼傷,構成嚴重傷殘。
經消防部門認定,火災系鋰電池內部故障所致。法院審理認定,屠某無生產組裝鋰電池的資質,其生產并銷售的電池存在產品缺陷,應承擔70%的賠償責任,判決賠償小李66萬余元。同時,法院認定小李明知電池為個人組裝品仍購買并帶入室內放置,自身存在過錯,自行承擔30%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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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5年11月25日傍晚,浙江杭州的張先生駕駛拼裝電動車載妻子接孩子途中,車底鋰電池突發爆燃,妻子全身70%深度燒傷,造成終身殘疾。經查,涉事電動車配裝的電池系張先生通過私下渠道購買的非標拼裝電池,后因“續航不夠”又加價換購了更大容量電池。兩塊電池花了近7000元,換來的是終身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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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標電池多源自地下非法作坊
電芯來源無正規資質、質量無從溯源
普遍缺失過充保護、溫度保護、
電池均衡等基礎安全防護機制
部分使用者為提升續航里程
私自更換、改裝大容量非標電池
該行為進一步疊加安全風險
電池容量越大,熱失控爆發時的
爆炸威力、燃燒破壞力就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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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叔鄭重提醒
選購電動車務必走正規渠道
選擇已獲CCC認證的合規整車
堅決杜絕私自拼裝車輛、改裝線路、
混搭不同類型電池
拒絕購買非標組裝電池、翻新電池
從源頭斬斷火災隱患
日常規范充電
不入戶充電、不過夜充電
遠離可燃物停放車輛
安全騎行出行
堅決對非標改裝電池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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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防、中國消費救援
編輯:朱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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