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號發一次刪一次,公號試試】
【多么正經的歷史,為嘛不讓說哩?百思不得其姐】
1915年1月18日,日本公使日置益覲見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遞交了所謂的“二十一條”。
為什么叫21條呢?
就是21個條款。
21條,分為五號。
第一號是有關山東問題。4條。日本除了想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益,還想在此基礎上有所擴展。
第二號是有關滿蒙問題。7條。這個最有意思,就是維護日本在滿蒙的特殊權益與優先權。這個,是孫中山之前早就許諾過的。可惜他上不了位。現在要袁世凱來承諾和兌現。
第三號是有漢治萍,中日合辦的問題,2條。
第四號是專條,就1條。日本為保全中國領土之目的,要求中國政府允準所有中國沿海港灣及島嶼概不讓與或租與他國。
要命是的第五號,7條。中央政府須聘用日本人充當政治經濟軍事等顧問;日本在中國內地設醫院寺院學院,中國政府允準土地所有權;地方警察中日合辦或者聘用日本人;軍械廠中日合辦,其它還有鐵路權,開礦權,布教權,甚至開礦的時候缺錢了得優先向日本借錢等。
日置益提交21條照會時,要求中方保密,就是不能讓外界知道,不能泄露,我們得秘密交涉。同時,照會所用紙張上的水印,有軍艦和機關槍。這應該不是無意的。
日置益還重點提及了中國革命黨,說他們與我們政府之外,有影響力的日本人,有密切關系,除非中國政府給予友誼證明,否則日本政府不能阻止此輩之搗亂中國。
你們覺得,日置益所謂的此輩,是指誰呢?你們還記得1914年,二次革命失敗后逃亡日本的孫中山,給日本內閣首相大隈重信寫的那封信么?
還有,我們河南帥哥袁世凱要如何應對才好呢?
你們知道袁世凱這邊剛開始艱難地拖延談判,孫中山在東京就迫不急待地與日本人也簽了一個密約么?
且聽我一一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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