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江三角洲,最引人注目的地標景觀,就是分布在城鄉各地的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祠堂,或成行排列在村前,或雄踞村落的中心,或錯雜于民居中,在城市鄉鎮,則錯落分布在大小街區里;門楣匾額,或書某某宗祠,或稱某某家廟,又或稱某某公祠,還有以書院、書室等名稱之,今人或常忘其祠堂之本性。清初著名文人屈大均在《廣東新語》中非常精要地描述了這一景觀風貌及其文化意義:
其土沃而人繁,或一鄉一姓,或一鄉二三姓,自唐宋以來,蟬連而居,安其土,樂其謠俗,鮮有遷徙他邦者。其大小宗祖禰皆有祠,代為堂構,以壯麗相高。每千人之族,祠數十所,小姓單家,族人不滿百者,亦有祠數所。其曰大宗祠者,始祖之廟也,庶人而有始祖之廟,追遠也,收族也。追遠,孝也,收族,仁也,匪譖也,匪諂也。……今天下宗子之制不可復,大率有族而無宗,宗廢故宜重族,族亂故宜重祠。有祠而子姓以為歸,一家以為根本,仁孝之道,由之而生。吾粵其庶幾近古者也。
祠堂,古時本是祭祀死后之人的堂構,多同墓地聯系在一起,而且一般是以某個個人為供祭主體。士庶之家設祠堂以祭祖,是宋代理學家的主張,將祠堂定為某個社群的象征性標志建筑和公共組織空間的制度性規范,始作俑者則為南宋大儒朱熹。當時,歷經唐宋之間的社會變遷,社會秩序亟待重整,宋代的理學家致力于將古代貴族社會的國家禮制在庶民社會推行,以建立新的儒家社會規范。先是程頤、程顥提出,既然民間已經有墓祭之俗,“則祠堂之類亦且為之可也”。到南宋朱熹撰《家禮》,則進一步明確提出,士庶之家立廟不合禮制,“有所不得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禮”。按古代禮制,通過為祖先立廟確立一套基于血緣繼嗣關系的等級制政治秩序,是天子諸侯貴族的特權,而祠堂之設,雖然在奉祀死去之人這一功能上與家廟一樣,但與家廟不同的是,它并沒有構成一種等級制社會政治秩序象征的功能。朱熹在《家禮》中提出這種變通的做法,實際上就變俗禮中的祠堂為國家禮制中的家廟,打開了國家禮儀向鄉村下移滲透的門徑。在朱熹之后,經歷了宋元明士大夫們的努力,家廟性質的祠堂普遍成為鄉村秩序象征,這一新的社會規范到明代逐漸成形,并在之后的幾百年間逐漸普及開來。
這個新的禮儀規范確立與普及的過程,與珠江三角洲鄉村基層社會中國家秩序的確立過程,在時間上基本上同步,實際上是同一過程。明代以前,在珠江三角洲及其周邊地區的生態環境下,本地人群多以散居和流動為主,明代以后的墾殖和王朝國家在當地建立秩序的努力,促成了很多人口陸續定居,形成聚落,農耕聚落中自然形成血緣關系,成為本地鄉村的一種基本紐帶。以此為基礎,這些人群中產生的讀書人根據宋明理學家的社會構想推動了鄉村社會文化建構,鄉村逐漸演變為近世宗族社會。由此,我們可以明白,今天珠江三角洲鄉村的歷史記憶,為何往往通過關于祠堂建立的宗族歷史記憶來表達。雖然實際上祠堂的建立時間往往滯后于宗族祖先定居的時間,但人們還是習慣用祠堂的歷史去講述鄉村歷史。這個歷史背景,說明了鄉村的祠堂是地方社會確立國家認同最重要的象征。雖然在明清時期的歷史中,曾經有一些地方官員把宗族祠堂看成是對官府權力的挑戰,而要采取封禁的措施,但就本質來說,從更長時段的歷史過程和深層結構來看,祠堂表達的是鄉村民眾的國家觀念和文化認同,在此基礎上,以祠堂為核心形成的鄉村秩序,也是國家秩序在鄉村社會確立和穩定的基礎。
鄉村中這種以祠堂為標志形成的國家秩序,建立在以“追遠”方式“收族”的社會基礎上,同時賦予作為“收族”象征的祠堂培養和維系群體認同的功能。通過祖先祭祀來維系族人的團結,在情感和文化認同上建立一種平衡機制,緩和族內成員間由于社會分化出現的矛盾沖突,從而在一個分化的社會中形成穩定的秩序,是鄉村中的祠堂發揮的重要作用。珠江三角洲的許多鄉村往往有多個不同層級、大小不一的祠堂,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凝聚力。雖然祠堂使用了血緣宗法的語言,在原理上以一族一房的繼嗣群體為單元來構建,但在現實中,這種血緣的語言,實質上表達的是鄉村中的團結機制。因此,我們在一些地方看到不限于一族一姓共同建立的祠堂,反映出祠堂的這種維系鄉村團結與秩序的本質。鄉民們在不同的祠堂中獲得成員資格,享有相應的社會權利,獲取成為村民基本的社會身份資源。從男丁出生到祠堂掛燈,從每年祭祖到祠堂分豬肉,還有很多人從小在祠堂接受啟蒙教育,分享在祠堂中舉辦儀式活動的樂趣,種種從直接生活體驗中培養出來的情感,在鄉民們心中培育出鄉土社會的自我意識和世界想象,使得祠堂成為鄉土情懷的重要載體;祠堂中祖先牌位、匾額、楹聯以及旗桿夾上的文字圖像彰顯的祖先功業和人格理想,在鄉民心中樹立了自豪感和自信心,也培養了鄉民的道德觀念和人生價值。如此種種,凝結為鄉村中的精神資源,在現代社會中逐漸淡薄而越來越為人們所軫念的所謂鄉愁,無論人們有多少自覺,都一定會寄托在祠堂這類建筑之上。
祠堂,在珠江三角洲鄉村中,往往是規模最宏敞的建筑,無論在物質形態上還是心理精神上,都是最具有公共性的空間,因而常常用作鄉村的社區中心和集體活動的中心。這個屬性,讓祠堂不僅在鄉村的日常生活和常態運作中、在維持秩序和處理鄉村事務上發揮重要的作用,同時在鄉村社會變革和革命運動的歷史上,也曾扮演過重要的角色。因此,祠堂的滄桑,記錄著一個鄉村的歷史信息,講述著鄉村的歷史。
祠堂不僅在鄉村社會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在鄉村景觀上引人矚目,在鄉村建筑中具有典型性,同時還有其公共屬性,因此雖然不少鄉村的祠堂在20世紀激烈的社會動蕩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殘,但在珠江三角洲祠堂仍然是最能保存住鄉村風貌的象征。在今天鄉村迅速城市化的進程中,各種現代建筑取代了舊建筑,鄉村聚落的格局也正在發生根本改變,唯有祠堂建筑例外地存續下來,甚至普遍得到修繕和保護,在很多鄉村里甚至成為僅存的傳統建筑。在今日的鄉村,盡管祠堂已經大部分失去了社區中心和公共空間的功能,但修繕和保護祠堂在鄉村中越來越成為一種風氣并蔓延開來,在鄉村中保存傳統建筑遺產的行動,幾乎首先進入人們視線的就是祠堂建筑。
近年來,佛山市三水區委宣傳部和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十分重視發掘三水鄉村的傳統文化資源,和《佛山日報》合作,對三水區現存祠堂進行了調查采訪,走進30個“祠堂+文化”示范點,揭示祠堂建筑和文化之美,講述祠堂背后的故事,開設《在三水遇見最美祠堂》專欄,為三水區保存了祠堂文化的記憶。現在,《佛山日報》把這些專欄文章結集出版,更是為當地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推動傳統文化的現代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做了一件大好事。主事者囑我談談對此舉的認識,我謹以一己之淺見奉上,若能稍彰其意旨,亦一幸也。
本文選自《山長水闊:入史求學集》(劉志偉 著,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25),2020年7月18日寫于康樂園,原是為李鋒、陳偉鵬、賓水林主編的《在三水,遇見醉美祠堂》(廣東旅游出版社,2021)寫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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