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網友反映,春節期間,汕頭酒店價格出現“飆漲”,相關話題登上熱搜。
其中,亞朵酒店某房型春節期間報價高達4221元/晚,較平日價格漲近5倍,如家等連鎖酒店房價普遍躍升至千元以上,個別熱門景區酒店甚至突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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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業春節漲價已經成慣例,每年都這樣。
但是,春節期間,汕頭一些酒店客房價格相比較平時漲價5倍,這就讓人接受不了。
對于這件事,怎么看?
還是簡單說三點。
第一點:春節酒店漲價本身是市場規律使然。
春節期間酒店漲價本身無可厚非。
1.春節期間酒店漲價是價值規律使然,是供求關系變化的結果。
相比較平時,春節期間,不僅有大量游客涌入汕頭,還有很多在外經商人員回到家鄉。
當春節期間的酒店供不應求時,漲價是自然而然的選擇。
2.春節期間酒店漲價屬于酒店的自主定價權。
酒店行業是充分市場競爭領域,實行的是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根據市場供需關系變化自主定價。
春節期間酒店漲價,酒店只要做到了明碼標價,充分保障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本身就不算違法,不屬于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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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春節期間酒店漲價5倍正常嗎?
春節期間酒店可以漲價,但不等于可以“上不封頂”的瘋狂漲價。
春節期間酒店漲價5倍,顯然不是正常的市場現象,而是一種市場亂象,是典型的坐地起價行為。
春節期間酒店漲價5倍,酒店是多賺了錢,但給社會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是不得人心的漲價行為。
最直接的后果:讓一些外地游客汕頭望而卻步。本來打算春節期間去汕頭旅游,現在一看酒店住不起,可能就改去潮州等其他城市旅游,影響春節期間整個文旅經濟。
最嚴重的惡果:讓外地人覺得汕頭是一座宰客的城市,嚴重傷害汕頭的文旅品牌形象,危害未來數年的文旅經濟發展。
這幾年,淄博、哈爾濱等城市相繼火爆出圈,原因之一是全方位服務游客,嚴格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讓游客可以放心消費,不用擔心被“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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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監管部門應當采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雖然春節期間酒店漲價是市場行為,但對于酒店漲價5倍的現象,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而不是只是發告誡書、開座談會,一味要求行業自律,更不是撒手不管。
對價格飆漲現象進行臨時價格干預,不是有形之手對無形之手的粗暴侵犯,而是依法行政,有著明確的政策依據。
2010年9月,國家發改委、國家旅游局、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的《關于規范酒店客房市場價格的意見》明確指出: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酒店客房價格的調控和引導,制定有效的監管機制,在酒店客房價格出現異常波動、大幅上漲時,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特別是旅游熱點區域和大型活動場所周邊地區,可根據《價格法》的規定,對酒店客房價格實施最高限價等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保證酒店客房價格的基本穩定。酒店經營企業應當確定合理的酒店客房價格水平,進入銷售旺季后應當保持酒店客房價格的合理浮動,維持酒店客房價格總體穩定。”
對于春節期間汕頭酒店漲價5倍現象,價格主管部門如果不采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本質上是失職行為,而不是保障營商環境的做法,應當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在這里,呼吁并建議:廣東省物價主管部門盡快明確春節期間酒店客房價格的合理浮動標準,確保春節期間酒店客房價格基本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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