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紹興律師郝小青解析一起海事海商糾紛案
在商業交易中,當事人往往會通過一系列合同、協議來構建復雜的交易結構。然而,當糾紛發生時,法院并不會被合同名稱所迷惑,而是會穿透表象,審查交易的真實法律性質。近日,上海海事法院審結的一起涉及三方主體、多份協議的海事海商糾紛案,對此給出了清晰的司法答案。
一、 案情簡介:一套復雜的“貨代”交易結構
原告某某公司4是一家物流企業,被告某某公司1是一家貨代公司,被告某某公司5是一家船運公司。某某公司4與某某公司1簽訂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委托協議》及《補充協議》,約定由某某公司4為某某公司1提供貨運代理服務。某某公司4還與某某公司5簽訂了《出口訂艙協議》。
2023年7月,某某公司5承運了350箱奇瑞乘用車從中國太倉運往俄羅斯圣彼得堡。9月初,某某公司4介入該業務,向某某公司5支付了1,575,000美元(折合人民幣約1,102.5萬元),并取得了兩份正本提單。某某公司5向某某公司1出具費用確認單,某某公司1予以確認。
后因款項未付,某某公司4起訴要求某某公司1支付服務費及違約金,并要求某某公司5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某某公司1辯稱其未實際委托訂艙,該業務是某某公司4與某某公司5之間的資金拆借。某某公司5則對保證合同的真實性提出異議。
二、 法院判決:名為貨代實為借貸,借款人還款,擔保人免責
法院經審理,判決如下:
- 被告某某公司5歸還原告某某公司4借款本金人民幣11,025,000元及利息147,000元;
- 被告某某公司5支付以借款本金為基數,自2023年10月1日起按一年期LPR計算的逾期利息;
- 駁回原告對被告某某公司1的全部訴訟請求;
- 駁回原告要求某某公司5承擔保證責任的訴訟請求(因其被認定為借款人而非保證人)。
三、 紹興律師郝小青解析:本案的三大法律要點
1. 法律關系定性:穿透“貨代”外衣,認定借貸本質
法院并未被《貨代協議》《補充協議》《保證合同》等一系列文件所迷惑,而是通過審查實際履行行為,認定各方真實法律關系:
- 某某公司4介入時,貨物已在海運途中,起運港的訂艙、報關等貨代業務早已完成,某某公司4不可能從事過起運港貨代業務。
- 某某公司4未提交證據證明其從事了目的港的進口報關、陸運、倉儲等貨代操作。
- 某某公司4僅向某某公司5支付了款項,并持有提單作為擔保,符合借款合同的特征。
- 某某公司4員工證言中“墊付海運費,并通過持有提單的方式確保收回墊付款”進一步印證了借貸性質。
據此,法院認定某某公司4與某某公司5之間成立借款合同關系,某某公司4為出借人,某某公司5為借款人。
2. 某某公司1為何不承擔責任?
某某公司1雖參與了溝通、確認了費用,但并非借款合同的當事方,未從某某公司4處收取款項,亦未承諾加入還款或承擔擔保責任。因此,其不承擔連帶還款義務。
3. 保證合同的效力問題
原告要求某某公司5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法院已認定某某公司5為借款人而非保證人,故其應直接承擔還款責任,而非保證責任。此外,某某公司5破產管理人對保證合同的真實性提出異議,但法院未就此單獨認定,因借款關系的認定已足以處理本案。
四、 紹興律師郝小青給經營者的實用建議
1. 簽署合同時,務必確保合同性質與實際履行一致
本案中,原告雖簽署了貨代協議,但實際履行行為(僅付款、無操作)與貨代業務不符,導致法院穿透認定借貸關系。若原告本意是借貸,應直接簽訂借款合同;若本意是貨代,則應實際履行貨代操作并保留證據。
2. 關注“名為A實為B”的法律風險
在復雜交易中,當事人可能通過多份協議構建交易結構,但法院會穿透審查。若實際履行與合同名稱不符,可能導致合同效力被重新定性,進而影響權利義務。
3. 保留履行證據,證明實際法律關系
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訂艙單、委托合同、目的港操作記錄等證據,導致其貨代主張未獲支持。若希望法院采信某種法律關系,必須提供與之匹配的履行證據。
4. 擔保需合規,股東會決議不可少
若涉及公司對外擔保,應確保有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否則可能導致擔保無效。本案中,某某公司5的破產管理人對保證合同提出異議,雖未最終影響結果,但提醒我們合規的重要性。
五、 結語
本案是一堂生動的商事法律課。它清晰地告訴我們:合同名稱不等于法律關系的定性,法院會穿透形式審查實質;實際履行行為才是認定法律關系的核心證據;在復雜交易中,務必確保合同性質與履行行為一致,避免“名實不符”的風險。對于每一位經營者而言,保留履行證據、關注交易本質,方能在糾紛發生時立于不敗之地。
免責聲明:本文基于公開裁判文書進行法律實務評析,旨在傳播法律知識,不構成針對任何個案的法律意見。具體法律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紹興律師郝小青專注于合同糾紛、公司治理及民商事爭議解決領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