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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但故事遠未結束
泡泡瑪特是胖鯨持續關注的品牌。
3 月 25 日,泡泡瑪特發布了 2025 年的全年財報,營收 371 億元,同比增長 185%。這是一份亮眼的成績單,但資本市場并不買賬——股價接連受挫,市值一天就蒸發了 656 億元。
當然,這對于曾經見證過港股新消費泡沫破裂的泡泡瑪特來說,或許是小場面。
但胖鯨仍然好奇,從備受追捧到跌落神壇,泡泡瑪特經歷了一回又一回,為什么總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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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瑪特業績發布會
其實,縱觀財報,泡泡瑪特的數據是“正常”的。爆款帶動品牌走到周期性高點,隨后回歸穩定,這也符合消費的規律。
問題不是業績,而是預期。大家真正關心的是泡泡瑪特生意模式的可持續性,這才是焦慮情緒的根源。過去是盲盒經濟的不可預知性,現在是以 IP 稀缺性為核心的商業模式,還能持續多久?
而在財報發布前夕,泡泡瑪特與拓竹的一場訴訟,讓這個問題有了一個可聚焦的錨點。
一場迅速結束的訴訟,為什么值得反復討論?
2025 年是屬于 LABUBU 的一年。
最新的財報顯示,LABUBU 所屬的 THE MONSTERS 系列貢獻了 141.6 億元營收,占比 38.1%。
第三代產品發售時,全球的消費者大排長龍,線上線下全線售罄。即便產線滿負荷運轉,也無法滿足爆炸性的需求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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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瑪特亮相梅西感恩節大游行
“一娃難求”之下,黑產迅速涌入,二手販子活躍,也為盜版醞釀出了商機。粗制濫造的盜版們被戲稱為“LAFUFU”,而泡泡瑪特則周旋于生產與維權之間。
與此同時,在拓竹旗下的 3D 打印社區 MakerWorld 中,一些用戶上傳的 LABUBU 模型開始流行。它們有著幾乎 1:1 還原的形態,細節也遠超一般的盜版。憑借性價比、還原度,它們很快成為了 LABUBU 的“平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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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 打印 LABUBU 成為潮流風口
故事回到今年 3 月。
有媒體發現,北京泡泡瑪特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以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為由,起訴深圳拓竹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直指 MakerWorld 中存在的大量泡泡瑪特熱門 IP 打印數據模型。
消息一出,輿論迅速發酵。
雙方各執一詞。泡泡瑪特方面稱,早在 2025 年 5 月、10 月已兩次致函溝通,絕非“突然襲擊”。而拓竹則表示,此前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溝通或警告,對被訴感到意外。
就在外界認為羅生門還將持續時,劇情卻迅速收束。
多家媒體報道,泡泡瑪特創始人王寧與拓竹創始人陶冶在 3 月初展開了直接溝通。相信也是這場高層對話成為了握手言和的轉折點。
3 月 16 日,拓竹發表聲明,已與泡泡瑪特達成友好和解,相關侵權內容全面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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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收到的模型下架通知
目前,在 MakerWorld 等平臺搜索泡泡瑪特、LABUBU 等關鍵詞,顯示結果均為 0。
十余天,從起訴到和解,這起訴訟迅速收場,但關鍵問題隱于其中:和解條款是什么?未來如何處理類似問題?胖鯨詢問后,雙方均沒有進一步回應。
侵權成立,但問題不止侵權
實際上,從法律角度看,這一案件并不復雜。
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高錆指出,上傳模型的用戶構成直接侵權,而平臺可能構成間接侵權,兩者形成共同侵權關系。實踐中,起訴平臺更高效。
在版權管理上,泡泡瑪特一貫采取“抓大放小”的策略,更傾向于處理規模化侵權。
但問題在于,“大”與“小”的邊界,正在被技術不斷模糊。
在類似案件中,平臺往往援引避風港原則主張免責,但在高錆看來,本案存在紅旗原則的適用空間,“若侵權行為如紅旗般顯而易見,平臺便難以推脫不知,尤其是去年 LABUBU 如此火爆的情況下”。
“顯而易見”,這句話點出了泡泡瑪特與拓竹矛盾的核心。
長期以來,3D 打印 IP 物件處于法律的灰色地帶,IP 方往往采取相對寬松的態度。但是消費級 3D 打印的普及,尤其是 AI 技術讓建模門檻快速降低,讓這個小眾的“灰色地帶”變得日益龐大,甚至不可控。
即便模型被刪除,傳播并未停止。
在 YouTube、B站等平臺上,仍有大量 LABUBU 打印教程與展示視頻。一些視頻下的評論區里,用戶會互相詢問、分享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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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打印 LABUBU 相關視頻仍然大量留存于互聯網中
這也是為什么要討論這場訴訟的根源,它遠勝于傳統盜版,而是一種由用戶主導的“侵權”行為,絕非禁止就能徹底封堵。
和解,是一個節點,但遠不是終點。
泡泡瑪特打響了“版權保衛戰”后,胖鯨觀察到,包括美泰在內的多家國際 IP 方,也開始對拓竹社區中的相關模型展開大清掃。
在拓竹 Reddit 社群中,有用戶發文稱,自己制作的 UNO 紙牌相關配件作品被 MakerWorld 團隊下架,同時附上了來自美泰的侵權文書。這位用戶無奈地表示:“自己的下載量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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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美泰的侵權文書
另一位用戶則表示,自己收到了來自Titleist的侵權文書,原因是他制作了一個Titleist的高爾夫球杯墊作品。
這意味著,泡泡瑪特不是孤立事件,而可能是連鎖反應的開始。“不知道未來還有多少知識產權的跟風者”,拓竹的用戶公開表達擔憂的情緒。
求同與存異
汝之蜜糖,彼之砒霜。
同一股浪潮,托舉起了拓竹的百億估值,卻沖擊了泡泡瑪特的防線。雙方如何制衡,背后仍有兩點核心問題需要解決。
一是 IP 版權與去中心化的創作生態如何共存。
泡泡瑪特與拓竹的商業模式本質不同。
泡泡瑪特做的是長期主義生意,其潮玩產品的溢價是建立在稀缺性、排他性上,通過法律確立對 IP 的壟斷,并通過復制、發行與演繹權實現商業價值的最大化。與索尼影業合作的 LABUBU 大電影,正是建立在這套商業模式上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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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瑪特與索尼影業開發 LABUBU 大電影
拓竹與之完全相反,其品牌溢價是建立在技術普惠上,價值來源于更廣泛的用戶參與,越大眾、生意越好賺,核心精神是自由、分享、開源。
不過,兩者并非完全對立。
一個有趣的對照是:去年,拓竹旗下的 MakerWorld 平臺曾對創想三維、縱維立方等企業的模型平臺提起訴訟,指控它們搬運 MakerWorld 的獨家模型,用于商業用途。今年 1 月,拓竹又宣布控制對外部軟件的授權,以保障平臺安全。
換句話說,拓竹同樣在維護自己的版權邊界。這也證明了,泡泡瑪特與拓竹在有限的開源、版權保護這方面是存在共性需求的。胖鯨認為,這也是雙方能達成和解的一大基礎。
需要注意的是,用戶似乎并不完全認同這一邏輯。
在拓竹的 Reddit 社群中,一位資深用戶寫道:宜家不會因為用戶用 3D 打印制作配件而受到影響,就像服裝公司不會起訴分享縫紉圖紙的人。問題在于法律的編寫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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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竹用戶對現狀的擔憂
人們使用 3D 打印機是 DIY,這應歸類于私人非商業用途——但這些觀點都是在 3D 打印普及之前提出的。這場訴訟針對的是誰?托管文件的網站還是分享文件的個人?如果大家私下分享的話,怎么辦?
這進而引申出第二個問題,也是更深層的,AI 時代下,人們可以輕松創建和分享數字項目,知識產權的邊界在哪里?
現行著作權法主要針對專業生產者和明確商業用途,對于海量、非營利、個人化的用戶生成內容,界定“合理使用”非常困難,執法成本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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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小網站仍然能找到一些 LABUBU 的模型數據
法律仍然在原有的框架內運作,但其依賴的前提正在發生變化。
高錆也指出,(相較于技術)法律制定是有點滯后的,主要體現在定性、定量的問題上,即是否侵權,以及賠償多少。在實際裁判中,也會基于“利益平衡”的原則,為了促進人工智能的發展,對某些情形亦持審慎態度。
泡泡瑪特與拓竹之間的版權糾紛表面上是兩家企業博弈的個案,實際上是 IP 商業模式在 AI 時代面臨的新生。
新秩序的建立
泡泡瑪特的反應速度很快,該做的版權保護機制也都做到位了,高錆認為,現在新技術的發展讓 IP 侵權變得異常便捷,單純依賴維權已不足以應對變化,品牌更現實的選擇,是與技術公司合作,共同開發新市場。
我們正處于舊秩序未失效,新秩序未建立的區間。
從路徑上看,行業出現了一些可參考的方向。
一種可能是由 IP 方建立官方授權模型庫,平臺接入,用戶在授權范圍內下載使用,形成可控的開放機制。類似于迪士尼與 Sora 的合作思路。
不過這一路徑的缺陷是,基于泡泡瑪特對 IP 形象的嚴格管理,開放用戶二創并反哺 IP 本身的范圍會到哪里,尚存疑問。畢竟泡泡瑪特與 IP 之間隔著一層藝術家授權,并不是原生的 IP 創造者。
另一種路徑是主動進入技術體系中。
隨著生成式 AI 的發展,眾多企業都會為模型生成的圖像、音頻、視頻等嵌入數字水印,無法通過裁剪、壓縮等處理消除,用于區分 AI 生成內容。與之相對,也有另一種內容指紋的技術,能夠為每個數字內容生成獨一無二的 DNA,常用于影視、音樂、圖片等數字內容的盜版追蹤,或將成為泡泡瑪特保護 IP 的重要工具。
法律方面也在同步演進。也在針對 AI 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涉及多個板塊,面對 AI,需要用著作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協同調整,尤其是針對人工智能引發的新問題,未來可能會單獨立法。”高錆介紹。
比如在生成式 AI 場景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技術秘密條例,可用于保護未公開的、具有商業價值的精確技術數據,而非僅外在的藝術表達,為 IP 保護提供了新的法律路徑。
結語
在盲盒經濟遭到質疑之時,泡泡瑪特拿出了 LABUBU;在 LABUBU 的熱度最高點一過時,市場又開始質疑泡泡瑪特是否能拿出下一件 LABUBU。
從法庭上的博弈,到二級市場的震蕩,背后反映的是同一個困境:泡泡瑪特尚未完全解釋清楚,它的稀缺性究竟是什么?是 IP 獨有權?是內容?是產品?又或是生態?抑或是大眾對“泡泡瑪特”品牌的認可?
在一個“人人都能創作”的時代,這個問題無法被回避。
總編輯
范懌
本期作者
Hanna 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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