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空間秘探”,作者:秦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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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攜程規定,被平臺歸類為民宿類型的商家,在對外展示名稱中不得出現“酒店”二字,必須更改為符合實際業態的名稱。無獨有偶,近幾年不少城市也相繼發布有關民宿命名的政策條例,試圖通過自上而下的規范,厘清民宿與酒店的界限。然而頗具反差的是,民宿在發展過程中,其商業模式卻愈加向酒店靠攏,市場上真假酒店產品往往難以分辨。名稱的規范,似乎是市場在住宿業態概念日益交叉模糊后,打響的第一槍……
新規不得使用“酒店”名
自2026年3月1日起,攜程等OTA平臺實施新規,要求民宿類商家外網名稱中不得使用“酒店”二字,需改為“民宿”、“客棧”等符合業態的名稱。平臺的初心是避免民宿和酒店兩種住宿產品,因名稱混淆影響流量和訂單。
當前OTA平臺流量日趨緊張,酒店、公寓、民宿等各類住宿商家競爭激烈,都想從中分一杯羹。而民宿長期借“酒店”名引流,掛著酒店招牌卻提供民宿服務,分流了不少正常酒店的流量與訂單。
新規落地,對酒店商家堪稱雪中送炭——原本被分流的流量將更精準地觸達目標用戶,轉化率與訂單量雙雙提升;消費者也能獲得更清晰的認知。而民宿方面,則可借獨特命名(如融入地文化、主人故事)快速建立有溫度、有故事的品牌形象。
不止在線預訂平臺,一些地區也通過規范民宿名稱使用和經營邊界,間接限制了民宿使用酒店相關稱謂或經營類似酒店業務。
福建惠安要求民宿須統一使用“民宿”名稱,不得使用“客棧”、“酒店”、“公寓”等帶有旅館業性質的稱謂進行戶外廣告及網絡營銷;廣東深圳、海南等地也作出類似規定,明確民宿名稱不得使用“旅館”、“賓館”、“招待所”等明顯帶有旅館業性質的名稱,海南還特別要求鄉村民宿統一使用“XX鄉村民宿”稱謂。
無論是線上名稱區分還是線下政策約束,都體現了平臺與政府在規范民宿市場秩序上的協同發力,推動民宿產品向更透明、公平的方向發展。
回到現實市場場景,平臺與政府達成的監管協議是否具備實際約束力?下文將以三個典型民宿集群為例進行探討。
首先是從國內民宿發展較早且規模較大的地區——云南麗江說起。在20世紀90年代末至2000年初,麗江古城出現為旅行者提供住宿的客棧,當時大多以“客棧”、“旅舍”等名稱為主,如“麗江古城國際青年旅舍”、“麗江老謝車馬店”等,尚未廣泛使用“酒店”名稱。
隨著民宿業快速發展,民宿商家們意識到品牌建設的重要性,部分民宿開始擁有“酒店”名稱,來傳達出專業、規范的信號,有助于區別傳統的農家樂與簡陋的住宿形象。
尤其是規模較大、設施較為完善的民宿,更傾向于使用“酒店”作為名稱。例如,柏樂朗大研心林雪山古城全景園林酒店最初是該民宿開業時的名稱,現在OTA平臺上已更名為“柏樂朗·PARALLOG大研心林雪山懸崖游泳池酒店(麗江古城南門木府店)”。
可見,該民宿將品牌、特色、位置等消費者關心的要素全部融入名稱。麗江類似以“酒店”命名的民宿還有不少,例如“桃花塢·麗江雪山秘境野奢度假酒店”、“打野三秋·日照金山·野奢湯池度假酒店Snow Mountain(白沙古鎮店)”等。
目前,在麗江民宿的相關文件中,并未出臺專門禁止民宿使用“酒店”名稱的政策,但要求民宿經營者需依法進行商事登記,并申報經營行為為“民宿服務”,強調經營性質與酒店等傳統住宿業態的區別。
其次是國內最早引入“洋家樂”模式的莫干山。最初,莫干山以傳教士、商人等建造的別墅為主,名稱多體現西方文化特色或個人意愿,如“春園”、“白云山館”等,這些名稱通常與建筑風格、主人身份有關。伴隨洋家樂興起,南非人高天成創辦“裸心鄉”,以“裸心”命名,強調自然與簡約的生活理念。此后,許多民宿深受影響,采用英文或融合中西文化的名稱。
2014年德清縣出臺明確民宿規范的相關政策,為提升品牌辨識度和市場競爭力,不少民宿開始采用類似酒店的名稱和品牌標識,如“三秋美宿”更名為“三秋美宿酒店”、“芝麻谷”更名為“芝麻谷藝術酒店”、“看見遠方·聽山”更名為“看見遠方酒店”,這些民宿通過名稱調整、定位升級或運營模式轉變,逐步向酒店化方向發展。
三亞情況與莫干山類似:2020年前后出臺民宿管理條例,規范經營與品牌標識;與此同時,民宿業市場競爭加劇,促使經營者借鑒酒店命名方式提升品牌辨識度;加之自貿港政策吸引資本涌入,進一步推動民宿連鎖化、規模化發展。
然而,盡管競爭激烈、部分民宿借酒店之名引流,但在三個樣本目的地中,這種做法并非主流。從三個樣本目的地的OTA榜單可見,頭部民宿不借助酒店來命名,反而堅守“民宿”定位,著力于自有品牌建設和特色化經營以吸引客戶。
民宿進入標準化資產期
民宿看似只是不能使用“酒店”名稱,實則是行業規范化發展的關鍵一步。作為住宿產品的一種,民宿自帶規模小型化、盤活閑置資源、文化體驗導向、價格親民等特點。其發展變遷背后,是中國住宿市場從傳統單一模式向多元化、個性化、規范化方向轉型的縮影。在當前市場競爭加劇的背景下,民宿從誕生至今,主導者幾經流轉,踩著住宿業的發展節拍,一步一步悄然轉變……
第一階段:個體副業期,多以夫妻店為主。民宿最初多源于農戶或居民利用閑置房屋開展的副業。20世紀80年代,民宿最初以“農家樂”形式出現,農民利用自家農房接待游客,提供農家飯、農家屋等基礎服務,滿足城市人群下鄉觀光的旅游需求。這種模式無需大規模投資,符合個體家庭的經濟能力和資源條件。
個體戶中夫妻店是常見的方式,民宿也不例外。早期民宿多以夫妻形式經營,二人分工協作,丈夫負責房屋維護、設施管理等,妻子負責客房住宿、餐飲服務等,一方負責硬裝裝修,另一方負責軟性服務,通過親力親為提供個性化服務,營造“家”的氛圍,增強游客體驗。
典型案例是2018年張飛、李萍在阿壩州小金縣麻足寨創辦的“忘憂云庭”。初期由夫妻二人經營,通過短視頻平臺宣傳,憑借獨特的雪山景觀、個性化房型及農家菜吸引游客。經過7年運營,年利潤達140多萬元,成為川內鄉村民宿標桿。民宿從開業最初的1間房,拓展至40間客房,客源覆蓋全國,30%為回頭客,夫妻二人還有品牌連鎖化的目標。
但并非所有個體民宿經營者都能成功突圍。目前行業呈現兩極分化態勢:既有“忘憂云庭”這類成功案例,也有因盲目跟風網紅裝修或堆砌地域元素而陷入經營困境的普通商家。
這一階段民宿更多是基于農戶自身資源和需求自發形成,缺乏統一規劃和監管,行業處于野蠻生長狀態。
第二階段:品牌運營期,多以精品民宿為主。居民收入提升后,游客不再滿足于標準化酒店,轉而追求個性化、體驗式旅行。精品民宿以獨特設計、文化融合營造“家外之家”的氛圍,既滿足品質生活需求,也提供精神層面的深度體驗。
大部分民宿主打個性化、體驗式消費,多為個體經營或小規模集群,尚未形成規模化品牌。盡管許多民宿由個人或家庭改造閑置房屋運營,注重設計、主題與在地體驗,但普遍缺乏統一標準與運營體系。
這類精品民宿多以重資產自持運營,可復制性弱、擴張受限。而莫干山、麗江等地的“裸心谷”、“大樂之野”等先行者,已探索品牌化運營。裸心集團尤為典型:從早期租地自建的重資產模式,轉向如今惠州項目品牌輸出、河北度假村托管運營的輕重結合路徑,嘗試從“重持有”到“輕輸出”的轉身。
值得注意的是,為盤活鄉村閑置資源、促進鄉村振興,政策層面以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簡化審批等措施,鼓勵返鄉創業者和投資者投身民宿產業。這既降低了精品民宿的創業門檻,也推動了鄉村民宿業的快速發展。
第三階段:標準化資產期,多以平臺為導向。消費者不再滿足于簡單的住宿,更追求標準化服務(如衛生、設施、安全)與個性化體驗相結合。同時,全國46.5萬家民宿激烈廝殺,買方市場已然形成。更關鍵的是,資本傾向于投資具有標準化、可復制運營能力的民宿項目。
諸多因素交織下,民宿正朝著標準化方向發展,并呈現兩種路徑:一是品牌自建平臺,通過技術搭建、運營體系構建、用戶生態培育及數據驅動決策,逐步減少對第三方平臺的依賴,實現獨立運營與可持續發展;二是借力更大平臺,如攜程收購的大樂之野、新東方文旅入股的松贊、華住收購的旅悅集團旗下花筑等。
借力更大平臺,意味著資金、流量、運營、會員及供應鏈等資源的加持,能讓民宿品牌在市場競爭中擁有更多試錯空間。對有發展潛力的品牌而言,這往往是實現規模化、專業化發展的重要機遇。
個性化與商業化之間的難題
民宿的個性化是誕生之初就刻在骨子里的,經營者通常是民宿主人或歸鄉人,他們基于個人情懷、生活理想和當地文化,將自身對生活的理解融入民宿設計、裝修和服務中。民宿真正區別于傳統飯店、酒店、旅館的核心是讓消費者真切感受到主人的赤誠和用心,獲得賓至如歸的體驗。
然而,在發展過程中,部分民宿卻模仿酒店的商業化模式,忽視民宿自身特點和市場需求,導致經營困難或失敗。如部分民宿試圖通過統一裝修風格、家具配置和服務流程來模仿酒店標準化模式,缺乏對當地文化、自然景觀的融合,導致民宿與周邊環境格格不入,無法吸引追求獨特體驗的游客。
還有一些民宿強行模仿酒店的“前臺接待”、“客房服務”等模式,卻因人員不足、培訓不到位,導致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如前臺響應不及時、客房清潔不徹底等,反而降低了游客滿意度。
當然,民宿商業化是市場規律作用的結果,是資本逐利使然,但并非輕易被消費者所接受,更非民宿發展的真正方向。
當民宿主人逐漸轉變為專業運營者,連鎖品牌輸出、單店規模化、家庭式運營轉向企業化運作等一系列商業元素持續注入,其經營模式中的人情味與親情氛圍隨之淡化。一個亟須回答的問題由此浮現:當民宿走向商業化、標準化、產業化,是否與其誕生初衷背道而馳?左手文化情懷,右手商業價值,該如何平衡?
一是,抓牢文化主題,打造“一店一特色”。傳統的同質化民宿已難以吸引客群,研究當地的歷史、民俗、非遺、自然景觀等資源,可以提煉出具有獨特性和代表性的文化元素,如傳統建筑風格、手工藝、民間故事、節慶習俗等,確定核心文化主題。
還能與當地文化學者、非遺傳承人、社區成員合作,獲取第一手文化資料,確保文化主題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如既下山曾與國內頂尖設計師合作,針對不同地點的文化特征進行定制設計,包括既下山·梅里、既下山·大理古城、既下山·大同等。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酒店品牌同樣定位文化主題賽道,涵蓋高端到經濟各個檔次。如洲際旗下的英迪格酒店以“世界上沒有兩片同樣的葉子”為理念,建國璞隱也主打“一城一文化,一店一設計”。當酒店紛紛效仿“一店一設計”,民宿如何凸顯自身特色,成為需要思考的問題。
二是,把握數字賦能,拔高沉浸式體驗。數字時代,民宿可通過數字科技賦能,提升沉浸式體驗與內容創新。如VR/AR體驗,通過虛擬現實(VR)或增強現實(AR)技術,為消費者提供沉浸式體驗,包括VR全景預覽民宿周邊景點、AR導覽展示民宿建筑歷史或文化故事,增強游客參與感和滿意度。
民宿數字化尚處于基礎階段:運營端多依賴PMS等工具記錄預訂與房態,但數據挖掘能力不足;服務端雖有AI客服、智能客控及產業協同,但以數字技術創新內容、營造沉浸式文化體驗的探索仍屬稀缺。
三是,嘗試輕資產,調整商業模式。民宿在品牌化進程中,可探索品牌輸出與自建模式相結合的路徑,通過代運營、委托管理等方式盤活存量閑置房源,積累運營經驗。待模式成熟后,再提煉標準化運營體系,逐步實現跨區域輕資產擴張。
但前提是,民宿已建立自有重資產品牌且運營良好。若無法實現品牌溢價,則難以支撐新商業模式的探索。數據顯示,供給過剩導致民宿的平均入住率僅36%,平均房價下跌30%,民宿經營者面臨“高周轉微利潤”的困境,抗風險能力弱的單體民宿生存壓力增大。
縱觀中國民宿的商業化發展:高端民宿通過強化文化體驗、個性化服務和品牌建設,成為獨立的旅行吸引物,滿足高凈值客群需求——或自主發展壯大,或投入更大平臺懷抱,成為行業優質資產。中端民宿則面臨轉型壓力,大量單體民宿需通過提升體驗、差異化競爭尋找生存空間。低端民宿在價格內卷中艱難求生,部分已被市場淘汰。
民宿不得使用“酒店”之名,看似是行業規范化的一小步,但隨著商業化進程加速,市場份額或將向頭部集中,缺乏核心吸引力的民宿面臨被替代的風險,而有資本實力的品牌反而可能回歸品質與體驗的初心。行業重構與洗牌,或許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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