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CCTV今日說法
本想約朋友來場快樂運動局
沒想到直接秒變受傷現場!
輪滑場上的意外摔倒
究竟誰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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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輪滑時摔傷索賠未果
顧客起訴俱樂部及保險公司
2024年7月底,高某與朋友前往A輪滑俱樂部體驗輪滑運動。二人牽手緩慢滑行期間,朋友突然意外倒地,連帶拉扯高某一同摔倒,造成高某身體受傷。高某共計住院治療11天,花費醫療費2萬余元,出院診斷為右脛腓骨粉碎性骨折,醫生建議全休3個月并需定期復查。
在事故發生前,該俱樂部聊天群內有學員反映“輪滑有些滑,有些不滑”的異常情況,俱樂部工作人員回應稱新地板需磨合、防滑粉未磨光,多滑幾圈即可改善。
高某認為,事發時,其與朋友滑行速度緩慢,事故根源在于A輪滑俱樂部新更換的地板易打滑,且免費提供的滑輪存在卡輪問題。因對賠償問題協商未果,高某將A輪滑俱樂部及B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
A輪滑俱樂部辯稱,其已在入口處顯著位置張貼《入場須知》《溫馨提示》等安全提醒標語,同時承認更換了部分地板,但表示更換地板系基于經營需求,目的是減少經營面積。
另查明,A輪滑俱樂部已向B保險公司投保公眾責任險,保險期間涵蓋本次事故發生日,保險條款約定每人每次賠償限額為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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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輪滑俱樂部擔責40%
由保險公司支付賠償款
法院審理本案的爭議焦點為:A輪滑俱樂部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首先,雖然A輪滑俱樂部張貼了安全提醒標語,履行了初步風險告知義務,但高某提交的微信群聊記錄顯示,此前已有顧客反映“部分輪滑滑、部分滑輪不滑”的異常情況,俱樂部工作人員亦承認“新地板需磨合”“輪上防滑粉未磨光”。這表明A輪滑俱樂部早已知曉其場地及設備處于不穩定狀態,存在安全隱患。
此外,A輪滑俱樂部自述更換部分地板系基于經營需要,但未對更換前后地板的防滑性能進行專業檢測或評估,亦未提交證據證明其已采取必要措施確保場地與設備的適配性。輪滑場地地面材質與滑輪設備的匹配度直接影響運動安全性,A輪滑俱樂部作為經營者對此負有專業注意義務,其未履行檢測義務的行為進一步印證了安全保障措施的缺失,故A輪滑俱樂部對高某的受傷存在一定過錯。
其次,結合案涉公共視頻可知,高某系因朋友摔倒后拖拽而受傷,其朋友對損害后果的發生亦存在過錯,但高某在本案中未向其朋友主張權利,系其對自身訴訟權利的自由處分,該行為不免除其朋友依法應承擔的責任份額。
同時,高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明知輪滑運動具有一定風險性,仍與朋友牽手滑行,該行為客觀上增加了運動過程中的平衡難度和連帶風險,其對自身安全未盡到謹慎注意義務,對損害后果的發生亦存在過錯,依法可減輕A輪滑俱樂部的賠償責任。綜合考量各方過錯程度及原因力大小,法院認定A輪滑俱樂部對高某的損失承擔40%的賠償責任,其余責任由高某及其朋友承擔。
另查明,案涉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且屬于俱樂部經營場所內因意外導致消費者人身損害的情形,符合公眾責任險的承保范圍。B保險公司未舉證證明存在免責事由或責任免除條款的適用情形。為減少當事人訴累,法院判令B保險公司直接在保險賠償限額內向高某支付對應賠償份額。綜上,法院判決B保險公司賠償高某各項損失共計3萬余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安全提示不是 “免死金牌”
消費者亦對自身安全負有謹慎義務
公共場所經營者負有的法定安全保障義務,并非絕對保證消費者不受任何損害,在有證據證明經營者提供了符合安全標準的場地、設施,并盡到合理的提示、管理、維護責任的情況下,可認定經營者已經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而本案中,輪滑俱樂部雖張貼提示,但在已知場地存在磨合期隱患的情況下,未采取充分措施消除風險,因此仍需承擔責任。
同時,成年消費者參與具有固有風險的文體活動時,對自身安全負有謹慎注意義務。牽手滑行雖屬常見行為,但客觀上增加了運動風險,高某自身存在過失,依法應減輕經營者的賠償責任。
法官提醒,經營者切勿以為一張“安全提示”便可萬事大吉,動態、實質性的安全管理和風險排查才是關鍵。消費者在享受運動樂趣時,也應充分評估運動風險、量力而行,謹慎規避不必要的安全隱患。此外,合理運用公眾責任險,既能有效分散經營者的賠償風險,也能及時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值得各方重視。
文章來源:公眾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編輯|王立芳 王靚
主編|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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