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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晉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四大隊開展低速電動車違規上路整治行動。晉中交警供圖
近年來,老年代步車(也稱“老頭樂”)因出行便捷、低成本,成為部分老年群體短途出行的首選。然而,隨著保有量激增,這類無牌、無證、無保險的車輛逐漸成為城市交通治理的頑疾。闖紅燈、逆行、違規駛入高架橋等違法行為頻發,不僅擾亂交通秩序,更埋下巨大安全隱患。
老年代步車究竟有什么安全隱患?又該如何規范治理?4月21日,山西晚報·山河+記者對此進行了實地調查。
街頭游走的便利與隱患
連日來,記者走訪太原市城區多條主次干道、老舊小區及菜市場周邊發現,即便交警部門多次開展專項整治,這類無牌、無證的“老頭樂”依舊穿梭在街頭。
早高峰時段,非機動車道上老年代步車低速行駛、違規駛入機動車道、隨意變道闖紅燈等現象屢見不鮮。駕駛人大多為老年人,核心訴求均圍繞“出行便捷”。70歲的老張坦言,自己年事已高無法考取駕照,兒女不在身邊,日常買菜、接送孫子全靠代步車。“電動自行車風吹雨淋,公交車等得著急,這種車充上電就能開,比較方便。”還有寶媽表示,明知非標電動車上路不合規且存在隱患,但苦于沒有更合適的代步工具,只能抱著僥幸心理上路。
低成本也是老年代步車受歡迎的關鍵因素。市面上售價多在一兩萬元,遠低于家用汽車,充電成本低且無需復雜保養。然而,便利背后交通亂象觸目驚心。“這些車看著小巧,速度可不慢,每次碰到盡量離遠些。”市民言語間滿是無奈。
血淋淋的數據與全國整治潮
“老頭樂”帶來的風險并非個例,而是全國性的安全痛點。據工信部及相關交通部門統計數據顯示,近五年全國共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83萬起,造成1.8萬人死亡、18.6萬人受傷,平均每天有近10人因這類非標車喪生。更令人擔憂的是,近三年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年均增長率分別高達23.3%和30.9%。
就在晉中市全域禁行令實施前夕的4月16日,介休市發生了一起典型事故:一輛“老頭樂”橫穿道路,撞倒一輛載有1名大人、2名小孩的兩輪電動自行車,隨后沖向路旁攤位。事故導致3人受傷送醫,肇事車輛被暫扣。這起發生在禁行令生效前5天的事故,再次敲響了警鐘。
除了上述介休事故,山西省內此前已發生多起因老年代步車引發的慘痛案件。
2025年10月25日晚,介休市曹某某喝了約9兩白酒后,抱著僥幸心理駕駛低速四輪電動車回家,途中與一輛別克轎車發生碰撞。經檢測,曹某某血液酒精含量高達178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經專業鑒定,其駕駛的低速四輪電動車符合機動車標準。2026年2月,介休市人民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對曹某某提起公訴。辦案檢察官提醒:“老頭樂”不是法外之地,只要車輛屬于機動車,醉酒駕駛同樣構成犯罪。
另一起發生在太谷區的案件中,王某駕駛無牌三輪電動車逆行超車發生碰撞,導致自身受傷、車輛側翻。交警認定王某負全部責任,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僅在交強險無責賠付限額內賠付,超出部分由王某個人承擔。一場事故下來,身體受傷還要自掏腰包賠償。
目前,北京已于2024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老頭樂”上路及停放,合肥、天津、淄博等地也陸續推行限制或禁止政策。晉中的此次整治,正是順應全國規范低速電動車的大趨勢。
接地氣的宣傳把安全送到家門口
面對嚴峻形勢,晉中市交管部門在加強執法的同時,將宣傳觸角延伸到社區和公園。晉中市公安局交管支隊一大隊持續發力,用接地氣的方式守護“一老一小”的平安出行。
每到放學鈴聲響起,一大隊民警準時上線,一邊守護孩子平安離校,一邊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拆解老年代步車的“坑”。“別看它小巧方便,實則無牌無證無保險,車身薄如‘易拉罐’,剎車性能差、易側翻,接娃路上不留神就會變成‘危險盲盒’。”
與此同時,一大隊走進轄區社區、公園開展“守護夕陽紅安全伴我行”專題宣講。民警結合近期典型事故案例,用方言嘮家常、講風險。講解結束后,還設置“我和文明交通有個約定”打卡拍照環節,貼心送上印有安全提示的雞蛋,讓大家“拎著實惠回家,記著安全出行”。
違規上路的風險與危害
山西晚報·山河+記者了解到,大家口中的“老年代步車”多屬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這類車輛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無法注冊登記、申領號牌,也不能投保交強險。
不少駕駛人誤以為老年代步車無需牌照和駕駛證就能上路,這是嚴重認知誤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三輪低速電動車需持D類駕駛證,四輪低速電動車需持C2及以上駕駛證。
由于缺乏統一生產標準,這類車輛轉向、制動等安全部件性能普遍不佳,多數車輛未配備安全帶、安全氣囊等基本防護裝置,車身材質脆弱、底盤輕薄,行駛中易傾斜、翻車。一旦發生事故,車內人員幾乎沒有有效保護措施。
全域發力的整治與規范
面對多重風險,規范整治刻不容緩。晉中市發布《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告》,自2026年4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通告》明確,違規生產、銷售低速電動車,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購買等行為,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低速電動車不得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行駛。違反通行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查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交管部門鄭重提醒廣大群眾,安全無小事,生命不可逆!購車前務必確認車輛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能否依法登記上牌和購買保險,駕駛人必須持有相應駕駛證,做到持證上路、文明駕駛。
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請大家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違規老年代步車。接送孩子可選擇公共交通、合規電動自行車或步行等安全方式;確需購買代步工具的老年人,建議選擇納入國家目錄、可以上牌買保險的正規車輛,并考取相應駕駛證后再上路行駛。
來 源:山西晚報·山河+ 記者 楊晶 王淼
責任編輯:王 淼
校 對:辛 云
值班主任:費 煜
值班編審:岳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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