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見‘嘩啦’一聲巨響,電梯間墻上的瓷磚掉落砸在孩子頭上,流血了。”提起這一幕,張女士依然心有余悸,她說,孩子頭部受傷,也受到了驚嚇,最近都不敢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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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電梯間瓷磚掉落砸傷孩子
張女士說,她家住西安市鳳城一路海璟臺北灣北區14號樓2單元高層,4月18日9點多,她準備帶6歲的女兒去上舞蹈課,孩子先出門按電梯,她拿著東西跟在后面,意外發生了。“我正在關門,聽見發出巨大的聲響,就是瓷磚砸下的聲音。我趕緊往電梯間跑,就看見孩子捂著頭大哭,地上是碎裂的瓷片,孩子哭著說上面的瓷磚掉下來把她砸了。”張女士說,孩子的頭被砸了一個口子,已經流血了。她趕緊送孩子去醫院檢查,是皮外傷,經過包扎后在家靜養,“孩子受到驚嚇,不敢再坐電梯,出門都害怕,我最近把她送到奶奶家了。”
4月22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見到了張女士,在小區14號樓2單元21層電梯間,記者看到,電梯旁邊的墻壁上方,還能看到瓷磚掉落的痕跡,新修補的瓷磚上貼著膠帶。該電梯間除了修補的地方之外,電梯入口處瓷磚已有脫落,安全出口上方的瓷磚和一側墻壁上也有瓷磚松動的跡象。記者采訪時,小區群有業主發照片,說小區9號樓又有瓷磚掉落。張女士說:“現在都有心理陰影了,進入小區后就擔心瓷磚會掉下來砸到我,這樣的安全隱患不容小覷。”
“孩子受傷之后,我第一時間就聯系了物業。物業一位負責人說,這件事情屬于意外,如果我想追究物業責任,就去法院起訴。”張女士說,“我第二次去找物業,物業說可以把孩子看病產生的200多元的費用折成物業費。”
張女士說,孩子受傷除了產生醫藥費之外,她近期照顧安撫孩子一直請假,也產生了誤工費。此外,孩子周六周日的舞蹈、口才、模特、表演課程,都沒法上,就扣費了,這些費用加起來,有9000多元。她的訴求是讓物業承擔因此事產生的所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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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目前公司法務正在審核
記者和張女士一同來到小區物業辦,記者通過電話聯系到西安北斗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物業負責人薛先生。
薛先生說,張女士的事情正在處理,“電梯間瓷磚掉落砸傷孩子,確實是物業的責任,這個我們是承認的。我們也提出來,孩子看病產生的醫療費用我們來承擔。但是張女士現在提出來要賠償9000多元,這個我們已經上報給公司法務,法務正在審核,到時候該物業承擔的,我們愿意承擔。”
記者詢問,事發之后,為何沒有與孩子家人進行進一步溝通協商?薛先生說,近期工作比較忙,他原本計劃4月22日下午聯系張女士,談談此事的處理方式。他會盡快聯系張女士的。
記者追問,小區瓷磚掉落砸傷了人,而且頻繁出現瓷磚掉落,后期是否有應對措施?薛先生說:“我們這個小區是十幾年前建的,當初采用的都是瓷磚貼電梯間的方式,由于老化加季節變化,這兩年開始出現了瓷磚掉落的情況。我們每次接到反映都第一時間去現場處理,隨后我們會加強巡邏,對有掉落隱患的瓷磚重點關注,避免再發生傷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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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案例
瓷磚掉落傷人 物業賠16萬元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因瓷磚脫落導致人被砸傷亡的事情屢有發生。
2022年3月27日下午5時15分,上海市民老姜坐在小區一樓棟底層臺階處休息,突然,樓棟的瓦磚脫落,砸到地上后反彈,擊中老姜的頸部,導致老姜受傷倒地。老姜立刻報警,民警到現場調查后確認,磚塊是從樓棟建筑物上脫落的。隨后,老姜被送往醫院,診斷結果為頸椎棘突骨折、胸椎棘突骨折、頸椎間盤突出。之后,因賠償問題協商不成,老姜向奉賢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小區物業。在審理過程中,老姜一方申請司法鑒定,鑒定結果為十級傷殘。老姜認為,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物業服務方,對樓棟管理不善,導致磚瓦脫落使自己受傷,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要求被告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0萬元。最終,經過法官釋法說理,2025年4月,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由物業公司向老姜賠付16萬元。
律師說法
電梯間屬物業管理范圍
物業負有安全保障責任
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倩分析說,電梯瓷磚脫落致人損害,在法律上屬于建筑物脫落、墜落導致的侵權責任糾紛,并可能涉及安全保障義務責任。
電梯間瓷磚脫落致人損害,主要涉及《民法典》第1253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此小區電梯間雖然在物權法角度系業主的建筑物共有部分,但在侵權糾紛中應屬于物業公司的管理范圍。電梯間的瓷磚屬于建筑物的組成部分,瓷磚脫落即屬于“建筑物組成部分與建筑物相分離”的脫落情形,適用上述規定。在歸責中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即法律先行推定管理人即物業公司存在過錯,除非物業公司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盡到了管理責任無過錯,否則就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同時應參照適用《民法典》第1198條規定的安全保障義務責任,即“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小區的電梯間雖然與商場等面向不特定公眾開放的公共區域不同,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已有案例將類似空間被認定為公共區域,因此可能會參照適用上述規定中的安全保障義務責任。
本案例中,張女士可以代未成年女兒向物業公司主張醫療費、護理費(監護人自己照顧的,應保存收入證明、誤工證明等)、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關于張女士主張的補課費用,該部分費用建議協商處理,如果起訴階段主張的,必須證明實際損失已經形成,以及損失的合理性,否則可能不會支持。另外建議張女士保存好看病的全部證據,打車費、醫院診斷證明、病歷、醫療費票據等精神損害的證據,及時拍攝現場照片、視頻,記錄瓷磚脫落的位置、大小、現場狀況,并可以保留脫落瓷磚實物作為物證,如果電梯間有監控的,可以及時調取事發區域監控錄像,以便后期維權。維權時可以先采用協商的方式,協商不成再向法院訴訟。
物業公司應該平時充分盡到管理責任,及時排查建筑物脫落風險,以免引發法律糾紛。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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