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河南交通廣播記者 李鵬
4月15日14時許,漯河市舞陽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迎賓大道路段開展日常巡邏時,發現一輛涉嫌改裝的電動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該車外觀與普通電動自行車存在明顯差異,且行駛過程中聲響異常。民警隨即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查,駕駛人小乙(化名)未滿18周歲,尚未達到法定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年齡條件,其駕駛行為已構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民警進一步查驗發現,涉案電動摩托車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車輛無合法登記手續,且車身多處均存在明顯改裝痕跡。針對上述情況,民警依法對涉案車輛予以現場暫扣,同時通知駕駛人監護人到大隊配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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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到場后,民警向其通報了未成年人無證駕駛改裝電摩的違法事實,責令監護人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明確要求家長切實履行對未成年人的日常監管與安全教育責任,從源頭杜絕類似違法行為再次發生。民警對小乙(化名)進行宣傳教育,結合近期轄區發生的涉及未成年人無證駕駛摩托車的真實事故案例,詳細講解無證駕駛、非法改裝及不按規定懸掛號牌等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及相關交通法規知識,使當事人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與危險性。
目前,涉案電動摩托車已被依法暫扣,將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強制報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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