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近日,上海地鐵接連發生兩起充電寶自燃事件。事實表明,哪怕并未使用,充電寶也可能著火,提醒大家要注意安全使用充電寶。
4月18日上午,在上海地鐵11號線江蘇路站,乘客的包裹突然冒出大量白煙。隨后乘客將物品倒出,發現是充電寶起火冒煙。站臺值班人員迅速攜帶專用滅火設備前往處理,快速化解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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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4月16日,上海地鐵9號線打浦橋站也發生了同類事件。一名男子背包突然冒煙。車站工作人員和駐站民警迅速疏散周邊乘客,并使用滅火器滅火。經檢查,該事件也是因充電寶自燃引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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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表示,充電寶自燃主要是由于電芯內部發生短路、鋰離子電池熱失控所致,使用偽劣產品、設備電芯老化、過度充電或散熱不良以及摔、碰、擠壓導致的機械損傷,都可能引發充電寶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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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電力大學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院長 閔宇霖:充電寶里面的“鋰枝晶”是一個自然生長過程。所以說超過使用年限以后,建議就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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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市民選購充電寶時,務必認準3C認證標志,使用時不要整夜充電或長時間過度充電,避免劇烈撞擊擠壓充電寶。一旦發生充電寶自燃,相較于干粉滅火器,水能夠有效滲透到充電寶內部,應優先用水或專用劑滅火。若火勢無法控制,應迅速撤離并撥打119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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