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輪穿梭在忻州街巷的朝朝暮暮,本應馱著市井煙火,駛向安穩尋常的日常。作為全國文明城市,忻州素來倡導文明出行、遵法守規,可總有個別市民心存僥幸、放松自我約束,騎行時隨性而為,悄悄沖破了道路安全的防線。
“文明交通,禮行天下”從來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它完全契合《忻州市民文明公約》倡導的言行準則,藏在每一次規范騎行、每一次自覺守法的細節之中。為守護文明城市的底色,守護街頭煙火氣與群眾出行平安,我們針對電動自行車、電動二三輪車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常態化宣傳教育與曝光警示,同時呼吁廣大市民嚴守交規、文明騎行,共同涵養忻州的文明新風。
曝光臺
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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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經人行橫道未下車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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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停止線等燈、占用路口停車過停止線等燈、占用路口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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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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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行安全提示
文明騎行不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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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行電動自行車請自覺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未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行駛時靠右側通行,堅決杜絕搶占機動車道、逆向行駛等行為。
遵守交通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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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行電動自行車橫過道路時,應先進入等候區,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要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要注意觀察,確保安全后再通行。
橫過人行橫道時應下車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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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橫過人行橫道時應下車推行,以便騎行者更好地觀察路況,也不會與行人發生沖突,摒棄“車會讓我”“不會出事”的僥幸心理,避免引發事故。
嚴格遵守載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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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電動自行車須年滿16周歲,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可在后部固定座椅內載1名12周歲以下兒童,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載人,嚴禁超員載人、違規搭載成年人及不符合年齡規定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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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沒有旁觀者
請廣大電動自行車騎行者
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摒棄不文明交通陋習
讓文明騎行成為習慣
讓安全防護成為自覺
讓電動自行車的便捷
成為美好生活的助力
來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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