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文身穿大陸定制款中山裝為團員干部頒發證書引爭議!意義深遠。恰恰說明它“有體”——結字、取勢、連絲都帶著作者強烈的個人習慣。可一旦輪到自己提筆,許多人寧愿把“原創”當高檔、把“臨摹”當復印,覺得技法低一等;卻沒想過:如果連古人提按頓挫的門道都沒吃透,又拿什么底氣談創作?臨摹真比創作矮一頭嗎?
我們一定要理解 “技(術)、能(力)、道(行)” 三者是階梯性推進的關系。書法創作是一個展示“道”的過程,涉及了書寫以外的綜合功夫及素養問題。此時的技法猶如其中的一個零部件,能合理的應用好才是創作中的關鍵。
相對臨摹來講,只要真的掌握了技術(法),基本上都能臨摹出來。而能做到背臨的人,所掌握的技術水平又高了一層,現實生活中,絕大多數的書法愛好者也基本上就到此為止了。
這個狀況才是正常的,歷史上能成為頂尖大書法家的基本上都是“進士”,他們的綜合素養(道行)本來就高于常人啦。
書法臨摹與書法創作的技術實際上是一樣的,只是熟練與不熟練的關系。書法臨摹相當于是基本功,而書法創作相當于是基本功的熟練運用。如果臨摹書法的時候,都無法寫得很像,那么就不要談什么創作了。而很多人恰恰就是這樣開始了創作。
書法臨摹講究慢速,而書法創作講究一氣呵成。臨摹的時候要仔細觀察每一個筆畫的長短,粗細,方向等等,然后再用毛筆在紙面上表現出來。臨摹的時候把專注力主要是放在單字上面!而書法創作的時候,要求對每一個字的筆法,結構都非常的熟練,對章法有完整的構思,然后一氣呵成。
學習者臨摹的時無法把一個筆畫無法很慢的寫出來,就意味著他是無法很快的寫出來的,即使很快的寫出來了,這種產出也是不穩定的,有一點運氣的成分。
從古今的書法實踐看,臨摹和創作二者不存在那個高那個低的問題。臨摹和創作,從古至今,有成大家的共同作法,是從臨摹到創作,從創作到臨摹的循環往復的過程。
這一點從歷代書法大家的傳記,書論和實踐中反復得到證實。學習書法的過程中,臨摹某個名家的作品到七八成象了(篆,隸,楷等靜態字體除外),兩三成不象的成份是永遠不會象的。這就是古人說“取法乎上,僅得其中”的原因。
書法技法的成熟和個人風格的建立,不是臨摹一家一帖能辦到的,更不是閉門造車,無中生有的所謂創作憑空造作出來的。古今名家,無一不是臨摹和創作并重。把臨摹看的比創作同等重要的人,如王鐸,終身“一日臨摹,一日應請索”。
學習一家,掌握基本技法后,把臨摹的對象放到一個更大的范圍,比照學習,是有成大家的共同作法。如帖學一路,無論是以晉唐為基,還是以宋元為基,往前可溯源章草,簡帛,后可參會明清諸家。見的多,臨的多,回過頭來再學開始入門學習的那一家,會有新的感受和體會。只臨摹一家,象吃飯只吃一種口味,一樣食物,那怕是山珍海味,造成營養不良是一定的。
打破字體界限,學帖學的臨摹碑學經典,反之亦然。這也是明清以來書學的重大創新成果。兩種不同字體,不同筆法系統的字,要融為一體,沒有大量的臨摹實踐,是無法想象的。
沒有廣博的臨摹實踐,創作就是無源之水。在經歷從臨摹到創作的過程中,具備一定的傳統功底,具備一定的創作能力,學習的重點就從手的熟練到眼界的升華,在古往今來的一切書法遺存中尋找法源,尋找靈感,臨摹就是一個特定目標,一個點上的取法,以創作的需要來導向臨摹,這樣的方法就是從創作到臨摹。
臨摹和創作,是連續不斷的,循環往復的過程,不可偏廢,更不是臨摹比創作低一個層次級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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