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0年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以后,我國消費價格進入穩定期。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為消費價格寬幅波動性上漲高峰期,80年代基本上呈直線上升態勢,90年代前6年年均上漲率超過10%。步入21世紀前10年,消費價格波動性開始減弱,年均上漲率控制在3%以內,全距縮至6%。2012年至2025年,消費價格年均上漲率低于2%,其間全距減至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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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經視覺
須強調指出:這10多年來的消費價格穩定,是市場自發性供求兩側的規模急劇擴張和供求關系不斷迭代再平衡的結果。正是在這10多年的時間里,我國建立了世界上最為完備的工業生產體系,制造業增加值占全球比重達30%,220多種產品產量位居全球第一,其中,鋼、造船、微型計算機、手機等占全球比重超50%。同時,我國也做到了飯碗端在自己手里,谷物、肉類等農產品全球產量第一。這不僅適應了需求擴張,而且創造了需求,把消費者價格推上了穩定軌道。
我國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從制度供給角度看,這是我國堅持發展實體經濟,貫徹新發展理念,從供求兩側發力不斷深化改革和實施系統精準的宏觀調控的成果,彰顯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制度優勢。總之,消費價格穩定來之不易,起到了推動經濟平穩發展和促進社會穩定的作用,產生了兩點不容忽視的正面效應。
一方面,有效支撐了居民收入與經濟同步增長。中國式現代化是14億多人口的現代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條件下的經濟增長的根本目的是實現共同富裕。這既要靠政府調節收入分配,實施更加有為的宏觀調控穩增長,更要靠市場全方位促進居民收入增長。價格是市場配置資源的信號,具有強大的居民收入再分配效應,其中至為關鍵的是消費價格狀況,直接決定居民可支配貨幣收入的實際購買力和支出范圍擴大空間。
因此,衡量居民收入增長狀態最終要看實際收入,名義收入增長率只是反映可支配貨幣收入的量值,并不能真正體現收入的實際價值。特別是對中低收入階層來講,實際收入增長率越高,全社會消費增長率上升空間越大,說明市場的收入再分配效應越強勁。居民實際收入是名義收入扣除消費物價上漲率后的收入,與消費物價上漲率成反比。近年來消費物價穩定上漲率下行,對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保持同步起到了強勁支撐作用。
另一方面,擴大了消費。物價與消費有多層次內在聯系,消費價格狀況直接決定有效需求狀況,消費價格下行幅度等于消費者購買力增長幅度,一般會直接產生兩種結果:一是擴大消費者消費支出;二是調整消費者支出結構,間接增加支出額。
改革開放后,居民消費的總體軌跡是消費總額和消費量隨消費物價上漲率的逐步下調不斷增長,其中突出的是耐用消費品保有量與價格之間的對比關系。上世紀90年代后,我國工業品產量步入高增長軌道,我國發展成為全球第一產出大國,耐用消費品價格一路下行,家電、家用汽車、信息通訊產品價格等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成倍下調,同時平均每百戶主要耐用消費品擁有量成倍增加。近年來,大部分耐用消費品價格處于下調或穩定狀態,每百戶居民擁有量在前期快速增長的基礎上又繼續增加,特別是在農村部分商品品種增長率超過10%。
同時,在消費價格增長率下調和部分消費品價格下行的條件下,居民消費結構發生了質變。其突出表現是,1978年至2025年期間,全國居民恩格爾系數從61%降至29.3%,按照聯合國糧農組織等機構的評價標準(59%以上為貧困、30%至40%為富裕),從2017年起我國居民的生活水平就從貧困上升到富裕。恩格爾系數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產品生產者價格上漲率持續下調。恩格爾系數下降直接擴大了居民工業品和勞務購買擴張空間,目前呈現勞務支出占人均消費支出比重上升態勢。這種結構轉變促成了人均消費支出的穩步增長。近年來,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實際增長率超過國內生產總值(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率,使得最終消費支出成為經濟增長的最大推動力量。其中,農村居民的人均消費支出增長率超過城鎮,也就是說,農村居民消費結構變動帶來的消費支出擴張,對經濟增長作出重要貢獻。
消費物價上漲率的低位徘徊值得珍惜。務必清醒地認識到,當前我國經濟正處于新的結構調整期,在調整紅利不斷釋放的同時,就業、工資、投資收益、財產收入等的增長率(相比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又進入平緩期,此時部分消費品價格和消費品總體價格上漲率下行恰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居民當期利益損失。未來一段時間,結構調整還會不斷深化,從國際發達經濟體經驗和國內結構調整經驗雙重角度看,收入、物價和消費還會出現再平衡情況。
對此,不能采用拉高物價激勵經濟增長進而擴大消費的模式去實現平衡。必須堅持穩中求進,發展實體經濟,實現供求關系高水平、高質量的再平衡,并由此來確定消費物價水平的合理波動區間。進一步說,實施宏觀調控使物價保持在合理區間并不是要人為大幅抬高物價,而是要在尊重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上,通過反不正當競爭、進一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個人收入分配調節等政策來完善供求關系,進而使價格更為合理。
當前我國還是存有物價過度上漲的風險,目前廣義貨幣(M2)占GDP比重為240%,從近年來發達經濟體經驗看,這是具有潛在推高物價上漲勢能的比值。同時,我國目前部分商品勞務的價格上漲沖力越來越強,如有色金屬、中藥材、禽蛋肉類、生鮮果蔬、部分生活服務、公用事業(水、電、燃氣費)等的價格,而且勞動力價格上漲壓力還在增強,外部通脹輸入和部分商品輸出管控也在強化。這種成本上升和需求拉動價格上漲壓力并存的格局,極易轉化為物價上漲勢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主動推高價格,等于是在制造收入、消費與物價之間的矛盾,將擾亂改革、發展、穩定三者間的平衡關系。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白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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