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市民反映,
昆明盤龍區
萬宏路與白云路人行道上,
安裝了一批公共充電樁,
可是部分樁體設置點位不合理,
擠占了行人通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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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萬宏路人行道上,記者看到12個新安裝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部分開挖過的路面還沒有恢復。記者觀察發現,12個充電樁中,有5個明顯存在設置不合理的問題。這5個充電樁離盲道不足兩米,記者找來一輛電動車進行實測,電動車一停,直接就把盲道的位置給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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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黃先生:“還是能占到盲道的,那邊能占到盲道,這邊還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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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說,由于附近有寫字樓,大家騎行電動車的需求較大,安裝充電樁方便了電動車充電,可便利的同時,也不應該占道影響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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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申請過如果在可以安裝的地方,程序合法的情況下,我覺得倒是沒有問題,要不然還有問題。”
市民:“停車位要是規劃好一點,就不會占到盲道這些。”
記者在現場詢問了正在安裝充電樁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介紹,兩天前他們開始在這里安裝充電樁,目前已經處于收尾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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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大概什么時候可以正常運行充電樁?”
現場施工人員:“今天就可以運行,我們現在就是來收尾,把這些插座全部裝好,道路恢復好就可以用了,充上電就可以用了。”
記者:“怎么規劃這個充電樁的設置呢?”
現場施工人員:“這個我不清楚,我們只是來裝這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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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記者聯系了聯盟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到現場一看,立即讓施工人員停止施工。
聯盟街道辦事處協勤隊員:“凡是這樣的施工,每一個地方,帶著你們點位的報備材料,然后我們城管到現場看看這個地方合理嗎?能不能裝,像這樣擋著,很接近盲道的擋住路的地方,就不能裝,清楚了嗎?”
施工人員:“知道的。”
聯盟街道辦事處協勤隊員:“以后每到一個點位帶著你們報備材料,我們現場核實是否合理,不合理就不能裝,現在收著你們東西就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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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充電樁在安裝前,是否向相關部門進行過報備呢?記者從這些充電樁的所屬企業——昆明熠星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了解到,安裝充電樁是為了響應云南省“安全充電 滿電回家”活動倡議,鼓勵在公共區域建設充電樁,減少小區內充電起火風險的舉措。企業已向盤龍區城管局、住建局等單位進行過報備。
記者:“你們這個點位,是進行過報備的?”
昆明熠星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負責人:“是的,是的。”
記者:“但是我們今天來到現場,就發現設置上還是有些不合理的地方。”
昆明熠星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負責人:“不排除這個因素,有時候有些點位,就是說設置安裝過程中,居民和社區會提出一些想法,根據實際情況我們會結合社區的意見來做一些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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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表示,此次安裝充電樁初衷是為了滿足周邊居民充電需求、消除安全隱患,但在具體施工和細節把控上考慮不周。
昆明熠星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負責人:“如果說是占用了盲道的地方,我們公司也有要求,不管我是往后移,或者減少幾個樁,這個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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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中午兩點,在聯盟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的協調下,設置不合理的5個充電樁已經全部拆除。
觀點
原本是出于便利與安全考慮的舉措,卻折射出城市治理中的典型矛盾:便民設施的“好意”與公共空間的“底線”如何平衡。
一方面,響應“安全充電”倡議安裝公共充電樁,初衷值得肯定;但另一方面,5個樁體擠占盲道、影響通行,暴露出企業在規劃和施工中的粗放——即便完成了向城管、住建等部門的報備,也不代表具體點位就合理。報備是程序合規,但通行順暢是硬性紅線,程序合法不等于細節無過。
值得肯定的是,街道辦現場叫停、企業迅速拆除不合理樁體,展現了“發現問題即整改”的效率。這提醒所有參與城市建設的單位:便民建設不能變成擾民行為,任何施工作業開展前,都應把“不擾民”作為首要考量標準,從源頭做好管控,而非事后補救。城市治理的精細化水平,正體現在對每一條盲道、每一寸人行道的尊重上。
記者:彭程 桂琦
編輯:胡華 胡茜
責編:胡華 王銳
主編:廖菲
終審:柏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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